第714章 染血新娘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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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已知的条件,推断出新的事物,最终还原事情原貌和真相。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推理。

但推理并不是万能的,尤其当线索不足以还原出事情原貌的时候,仅凭犯罪现场的那些线索不太可能直接推倒出真相。

不过,推理的本质是联想,属于一种思维方式,那么,换一种思维方式试试呢?

比如,换位思考。

假设我是凶手,我要杀害新娘,我要将现场布置成密室,我该怎么做?

只要先提出自己的构想,然后把犯罪现场的一个个关键点填进去,如果全部吻合,就代表成功,有一项无法被解释的不吻合,说明失败。

这就类似于读卡器读取磁卡一样,只要将每一个关键点都通过了,哪怕是一张假卡也能成功读入。

尽管不见得如同推理那般的精确,但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众人思考了一阵,最先开口的是瑞德:

“如果我是犯人,我会埋伏在大衣柜里……苹果,大衣柜能否装下?”

“大致没问题。”

房间里的大衣柜足有两米左右的高度,藏进去一个两米三左右的壮汉虽然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只是姿势可能不太舒服。

“嗯,那么我埋伏在大衣柜,等新娘进来关门以后突然发难,用注射器将麻醉药物打进去,新娘昏迷以后再用腰带把她挂在吊灯上,最后用拆信刀将其杀害。”

“那你该怎么离开?”

“用橡皮筋。”

瑞德比划了一下继续说:

“我从窗子离开,先把橡皮筋套在插销的握把上,然后关闭窗户,再翻到窗外,用橡皮筋一拉,插销就会锁住,最后在稍稍用力,把橡皮筋拽断带走,就能伪装成完美的密室了。”

“可你怎么解释一个两米三的身上沾有血迹的大汉不被任何人发现?”

“是时机。”

瑞德指了指教堂后面的小树林道:

“新郎察觉到新娘进房间以后很久都没有动静,意识到可能出了什么事,他和豪斯局长一起叫门的声音吸引了大多数宾客,趁着宾客被吸引走的时候执行上述离开方案就行了。”

乍一听还算合理,但是不是真的合理还要把案发现场的情况套进去。

“这种离开方式不可能。”

清风巴祖卡反驳道:

“以现场那种出血量,凶手身上肯定也沾到了不少的血迹,我记得你们说窗帘是拉上的对吧。”

苹果茶点点头,清风巴祖卡继续道:

“即使凶手再小心,身上所沾的血迹不多,但拆信刀并不是什么长柄武器,说它是匕首都觉得有些短,这样的利器割开喉咙,划破前胸,最终刺穿心脏,犯人的双手必然沾满了鲜血,哪怕他带了手套,作案后将手套摘下,袖口也必然会和双手一样满是血迹,用这样的手拉窗帘……”

她看向苹果茶,后者摇头道:

“窗帘上很干净,没有任何血迹,而且用橡皮筋关窗制造密室的方法也不行。”

“这也不行?”

苹果茶拿出一枚硬币,让它在双手间来回翻转:

“想做到你说的那种效果,犯人的双手就必须像我这样灵活度高于常人,但据推测犯人的身高在两米三以上,这让的人,双手根本做不到灵活自由的操作橡皮筋。”

身高不同,各个部位的大小自然也不同,一个身高在两米三的家伙,他的手怎么可能跟常人一样大?

“没准他是经过训练的呢?”

“确实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但还是不行。”

苹果茶一把抓住硬币,摸出之前用来打开插销的纸片子:

“那个窗子的缝隙只有这么窄,橡皮筋很容易被卡主,没有足够的空间做你说的那种拉拽动作,再说这个时代有没有橡皮筋还不一定呢。”

安一指其实很想科普一下,橡皮筋在1845年就被发明出来了,副本时间是1890,不仅有而且质量也不错。

但想想跟他们谈的没啥关系,所以还是专注于思考吧。

“最后逃脱的手法倒是可以,只是危险性很大,万一对方打算撞门,用不了几下就能撞开,万一凶手来不及布置好一切就会被人抓个显形。”

密室杀人肯定是有计划的犯罪,既然是有计划,犯人一定早就算好了一切,逃脱的时机有点赌运气的成分,不太像有计划的凶手会选择使用的办法。

不过正像苹果茶说的,有风险,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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