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 / 2)
穿着毛茸茸睡衣的祝韶然看上去像个小动物成精,可爱到让人想rua。
祝余对他并无恶感,让开门:“怎么了?”
至于叫祝韶然“哥”,实在是开不了口。
三分钟后,祝余默默收回了自己对祝韶然“可爱到让人想rua”的评价。
因为祝韶然来,是想让他换个杯子。
话也听明白了,原来周铭的杯子是祝韶然送的。
那杯子原本是某家新出的限量款,一对儿,祝父拿回家当小礼物给兄弟两个。
所以……
被祝余黑白分明的眼看着,祝韶然不自觉咬了下唇。
明明祝余看上去也不恼怒,但他就是无端有些发怯,就好像,是他做错了什么一样。
可是,祝余的确太过分了!
祝韶然攥了攥拳,因为身高的缘故,微仰着的脸能窥见掩饰的不大好的厌烦:“你不能总是这样,铭哥不想和你做朋友,你拿一样的杯子也证明不了什么。”
所以,能不能做个正常人?
还有一句他没有说,那是藏在心底的私心:他不喜欢祝余和周铭扯上关系,哪怕是用一样的东西,因而在别人的谈论中被牵扯在一起。
祝余:“……”
就很烦。
一个杯子,怎么就能惹出这么多事,难道这就是狗血小甜文的威力,连一个杯子的羊毛都薅个没完?
第4章 算了
兄弟两个站在门口,像是在对峙。
然而即使祝韶然年长几月,却比祝余矮半个头,看上去倒像是受欺负的那个。
这就很操蛋,对祝余来说。
好像他欺负人一样,尤其是对方眼圈儿不知怎地就红了。
祝余禁不住左右看看,没有摄像头,没有狗仔,不会隔天就出现什么乱七八糟的新闻。
这就是重生的好处了。
一手搭在门上,俊俏的脸温和到毫无波澜:“杯子我很喜欢,不换,其他的,无可奉告。”
道理要解释给能听得懂的人听,很显然,祝韶然不在此列。
原著中提到过,祝韶然虽然脾气软但性格却极其执拗,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是那种我都是为你好,那你就该接受我的好意的人。
当然,反之亦然。
这么着,祝余就不想浪费时间。
本来么,祝韶让的要求挺不合适,他也没必要惯着。
心里还带着点不耐烦,刚才那道大题将将有些头绪,再折腾一会儿又入不了门了。
少年穿着简单的白色睡衣,皮肤白皙却似乎比衣服更胜一筹,因为不耐微抿的唇比普通人要更红一些,眼睛又黑漆漆的,是书中写的那种唇红齿白神采飞扬的长相。
在不甘和怒气中,祝韶然禁不住又想:他真好看。
转念又想起母亲的话,人要自爱、自重,像祝余这样的也就长相能看,要出身没出身,要教养没教养,学习也不好,将来不过靠着祝家勉强混口饭吃。
当时他觉得母亲满是厌恶的样子很陌生,现在却觉得那些话也很有道理。
祝余只是长的比别人好一些,可其他的,都很差劲。
这样一个人,远远比不上自己。
心思几转,祝韶然渐渐平静下来:“杯子,我可以买,用三倍……不,十倍的价格。”
他讨价还价,带着天然的居高临下。
零花钱大家都是一样的,可是他花没了可以问母亲要,祝余在来祝家以前,可连别墅都没住过,穿的普通学校的校服,很丑。
祝·影帝·余:……这就很过分了。
他从兜里拿出手机,修长漂亮的眉快乐的挑起一边:“一百倍,不二价,微.信还是支.付.宝?”
其实十倍的价格,挺能做一笔生意了,祝余对那杯子也没什么执念。
可祝韶然的态度就很招人厌,家里千娇百宠了不起么,要在这里当大爷。
这种理所当然又居高临下的态度,挺让人膈应。
他最不耐烦伺候这种人。
祝影帝前世什么都缺过,但骨气从来都是满格,若不然那许多橄榄枝随便勾搭一条,也不用被雪藏和全网黑。
祝韶然气到眼泪差点掉下来:“你……”
那个杯子将近五位数,一百倍他攒的零花钱都用上也不是出不起,可是那不是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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