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2)
“笙笙,你怎么会认识他?”林述言望着那辆离去的黑色轿车,开口问道。
听他这语气,他是知道赵薛这个人的,明笙有些讶异:“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赵家的产业可是有很多都涉及娱乐圈,我在国外这些年,对于娱乐圈的这些影视娱乐公司可没少研究。”
他这么一说,明笙也觉得自己方才的问题有些多余。
“我和赵薛认识,是因为大学那会儿交了一个男朋友,他们是朋友,间接认识的。”明笙以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对于沈朝渊的存在,明笙没有要隐瞒林述言的意思,大学交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沈朝渊的出现,将她心中那块遗憾填补了些许。
可是在外人眼里,他们之间就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恋爱关系,所以没什么好避讳的。
而且在明笙心里,对林述言的这份感情,需要和沈朝渊的这段过去作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顿,似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
半晌,他才继续:“怪不得那个赵薛刚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几岁,原来你们还有这么一层关系。”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前一段时间分手了。”明笙没有细化其中缘由的打算,只是简略地解释了一句。
“怎么分手了?”林述言刚问完,便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以为她是在为那一段感情伤感,他抬手摸了摸明笙的脑袋,像少时一样安抚她,“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没有答话,因为她知道不会了,不会遇到更好的。
因为已经遇到了。
就在她眼前。
回南泞镇的大巴即将发车,他们也找了个靠窗的两个位置坐下。
明笙坐在里面,大巴的透明玻璃窗完全打开,她是有些晕车的,所以全程一直望着窗外,企图想要靠窗外这些不断变换的风景,来缓解生理上的不适感。
开车的师傅应该是个老手,一路稳稳当当,颠簸感几乎没有,这让明笙凭空生了几分安全感。
这一趟在路上花费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达南泞镇上的车站里。
从大巴上下来,明笙微抿了下唇,嘴唇有些干涩,这时面前突然出现一瓶水。
她抬眸,是林述言递过来的。
他说:“喝一点,会舒服点。”
明笙应声接过,喝了两口,缓解了一些。
出了小车站,明笙望着这个熟悉的小镇,忽然鼻头有些酸。
这里她有一年多没有回来了,小镇的街道还是她熟悉的那个。
林述言除了四五年的一次,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里。
湿漉漉的街道刚迎来过一场雨,南方的小镇,即使到了初夏依旧雨意绵绵。
灰墙砖瓦,屋檐上的积雨,正顺着瓦片沟壑处,一滴一滴落在鹅卵石铺的台阶上。
而初杳就是在这个小镇上出生的,从一岁长到六岁,后其父母因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后来十年,她所有的年少记忆都留在了青市,那里有她爱的朋友,有她喜欢的少年。
而这一切美好,终止在了十七岁那年的春天,后来她又和她的父母回到了这里。
初杳的墓地,选在了老家后面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女儿一个人孤单,所以在原本只有杂草的地方种满了各色各样的花,保证春夏秋冬,那里都会有颜色。
墓碑上的少女,笑容灿烂,还是记忆中的模样。
明笙站在碑前,热泪盈眶。
风徐徐地吹着,一阵花香绕过鼻息,是熟悉的味道。
站在远处的初父初母看着女儿碑前的俩人,情不自禁地抹了抹眼角的泪,他们的女儿啊,是不幸的,但同时又是幸运的。
短短的十七年韶华,他们的女儿遇到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人,也算无憾了。
明笙回来的时候,是一个人。
初母视线往她身后探了探,一下便了然:“述言那还孩子,还在那?”
明笙点头:“嗯,他这么多年没来,应该有好多话想和杳杳说的。”
所以她特意先回来,就是为了给他们留下单独相处的时间。
初母谈起林述言,微微叹了口气,她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没事帮我和你干爸劝劝述言,杳杳已经走了,你让他别死守着过去的那些承诺了。”
明笙睫毛颤了一瞬,无声叹息,带着不易察觉地感伤:“干妈,有时候,感情不是那么容易说断就断的。”
这种事,她太深有体会了。
初母何尝是不知道呢,她现在提起这件事更多的还是为了面前的这个孩子。
她和初父已经失去了杳杳,不能看着她长大、成人,结婚生子。
所以他们更加盼望明笙能够幸福。
初母握紧了明笙的手,话里藏着深意:“笙笙啊,有时候不要顾及太多,如果喜欢,就去争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对视了一眼,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忽然发觉,自己这么多年努力隐藏的那份情,并不是毫无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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