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如手足,情郎如衣服 第3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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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自然是因为这是一个“鲜卑”奴。如果说新罗婢还只是因为在大周稀少而价高,那么鲜卑奴更标志了一种特权。自汉时皇帝远征匈奴,迫使匈奴南北二分,其中部分迁居东部山脉,一部曰乌桓,一部曰鲜卑。至魏太祖灭乌桓,内迁其民之后,边患平息若干年。待到中原纷争乱起,原本缩居山间的鲜卑族又扩张开来,凭借骏马利箭,渐次统一了中原北境。昭烈皇帝在时,驱逐鲜卑族北上千里。待到世宗继位,大周兵力内收,鲜卑人又卷土重来,再度吞没了大周雍州与冀州重镇。幸得皇帝穆桢力挽狂澜,许世家所求,开盐铁之营,以此集结世家之力,汇北府军与西府军之力,好险将鲜卑敌军拦在长江北岸。自此大周与鲜卑,虽然看起来是划江而治,但论起兵力,终究是鲜卑更胜一筹。若非鲜卑此时还未解决更北境的柔然,不能全力南下,此时大周依天险而苟安的局面也难以维持。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此时大周人士,若是能蓄养鲜卑奴;那就好比清朝末年的中国人,家里收了个白人做奴隶差不多,不是只靠有钱就能做到的事情。而且鲜卑人扩张之后,在北境也与另外四胡族杂居通婚,长相各异。但最初的鲜卑人因生活在高寒之所,毛发浅色,眼睛发蓝,也都是很典型的体貌特征。此时圆场上的这鲜卑奴,金发碧眼,是鲜卑贵族中都很少见的,更是稀罕。就好比后世养猫狗者,多枉顾其身体健康,只以纯血品种为贵一样;既然作为奴隶来卖,那自然也是越“纯”越能卖上价去。

只不过大周到底还没有为鲜卑人所统领,所以众人的审美并不以金发碧眼为“好看”,反倒多是觉得他们毛发旺盛、眸色不正,类于禽兽,蔑称之为“碧眼兽”或“杂毛畜生”。

就见那圆场上的主人一挥手,示意两名仆从上前,硬强得掰开了那鲜卑

奴的嘴,他手持银烛走上前去,将烛光映在那鲜卑奴结实紧密的牙齿上,要众人都看得清楚,朗声道:“诸位贵客看好此奴牙口,正值盛年,筋骨强健,童叟无欺。”这是买卖骡马时的相看之法,骡马的毛发可以作假,这一口牙却做不得假,有经验的买家只看畜生的牙齿,便知道是几年龄的骡马。

那鲜卑奴目眦欲裂,虽然手脚都被铐住,却仍挣扎不休,两个仆从齐上、都几乎按不住他,的确是健壮异常。

樱红见了便有些忧心,生怕小殿下一时兴起买下这鲜卑奴来,在穆明珠耳边轻声道:“殿下,此奴如此凶悍,如何敢买来放在身边?这等异族又不通教化,万一暴起伤人,岂不是祸患无穷?”

穆明珠一面看,也一面正在思量,这鲜卑奴如此烈性,自然是难以如新罗婢一般买来做侍女内宠之用的。但主人家既然敢叫价“五千两黄金”,也该有其用处。

焦成俊在旁听得樱红之问,微微一笑,道:“姐姐担心得有理,只是看下去便知内里了。”

一个鲜卑奴,如何能起价“五千两黄金”?这也正是方才议论声大作的第二个原因。

这个秘密的底下拍卖场中,虽然竞品众多,也的确是珍贵之物,但方才所计的千两、万两,都是指的白银。当朝一两黄金抵二十两白银,主人叫价五千两黄金,那便是整整十万两银子。这是怎样的一笔巨款!甚至能养一只数千人的军队,给他们配备兵刃骏马,三五年间攻城略地去了。自西汉以来,容易开采的金矿愈发枯竭,哪怕是昭烈皇帝增进了冶金之法,以大周朝廷上的账目来看,一年所得的黄金也不过才两万两。此地一个鲜卑奴的起拍价竟然就达到了五千两黄金之巨!

扬州城中纵然豪富云集,这五千两黄金也并不是谁都能随手拿得出来的。

像鲜卑奴这样稀罕的东西,又标了五千两黄金的起拍价,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那是在拍卖之前,主人家就知会到有此财力的新老主顾,告知某月某日某地,有这样一场大拍卖,请到三五个有财力有意

向的贵客到来,才好竞价。今日搬上这鲜卑奴来,其实事发突然,乃是焦成俊为了逢迎穆明珠,临时安排下去,要底下人送上来的,在座的客人原是为了飞禽珍兽新罗婢而来,多数没有闲置的五千两黄金,再一是多数不知要拿这鲜卑奴来怎么用,才能值这五千两黄金。

因此底下议论声虽然轰然,却没有举牌之人。

穆明珠趴在二层栏杆上,懒洋洋看着,手中的牌子松松垂下,暂时也没有举牌的意思。

齐云自场上出现鲜卑奴,便已低声吩咐秦威再领人去外围巡查,于穆明珠的安危丝毫不敢大意。可是另一方面,他虽然年少,因经手许多密事,也知贵妇人中有养骁勇奴隶,以为闺房之乐的,不免有些难于言表的担心。

此时,他暗暗看穆明珠一眼,见她似不甚在意那鲜卑奴,轻轻透出一口气来。

底下圆场上的主人家是个主理拍卖的老手了,见冷了场,也并不窘迫,倒像是早有准备,笑道:“还没请诸位贵客看过这鲜卑奴的妙处,怎好叫价?”说着,便拍手示意仆从行动。

原本这地下的拍卖场中燃着无数灯烛,圆台之上尤多,此时众仆从动作之间,将圆台下的灯烛都灭了,只留了圆台上的灯烛与二层雅间内十余盏暗烛。又有仆从抬了十二扇的屏风,置于圆台后方,烛光打在那鲜卑奴身上,恰在素色的屏风上投下一个巍峨的影子。

刹那间,整个底下场中,除了鲜卑奴所在的圆台上烛光明亮,周围全都暗下来。

有八名力夫扛着一只罩了黑布的大笼子上台,搁置于那鲜卑奴身边。

便在此时,沉重的“吱呀”声响起,却见一座巨大的铁笼从圆台上方由绳索吊着缓缓沉降下来。

圆台上的众仆从,包括主理人都退到了大铁笼之外。

“哐”的一声巨响,那大铁笼落在圆台上,将鲜卑奴与罩着黑布的笼子都困在其中。

有仆从隔着大铁笼,伸手入内,先揭去黑布,却见笼中乃是一头一人半高的大黑熊。此时一名仆从在黑熊侧的大铁笼外,另一名仆

从在鲜卑奴侧的大铁笼外,同时伸长手臂入内,以钥匙打开了黑熊与鲜卑奴身上的枷锁,同时取走了黑熊笼门上的大锁。

那大黑熊见开了小铁笼,早已在狭小笼内不耐烦,摇摇晃晃便走出来,与鲜卑奴同处于大铁笼之中。

穆明珠微微眯眼,原来是要看人与兽同笼生死斗。

焦成俊在旁低声介绍道:“此乃扬州城中豪富之家私底下的一样玩法,名曰‘桃色玉戏’。殿下请看那后面的屏风,正是如玉颜色,这死斗的奴仆,也是如玉的模样。待到一场结束,那玉色屏风上染了桃花颜色,极骇人也极浓丽,精彩绝伦。”

一场斗到最后,必然是一死一活。

穆明珠虽然知晓古往今来,凡是巨富大贵之人,私底下玩乐的手段自有千般万种,设若其人不讲求道德、枉顾人伦法律,那更是什么都做得出。只是此时她自己亲眼见了,仍是有些震撼,默了一默,道:“‘桃色玉戏’,倒真是个风雅的名目。”

焦成俊这一日“陪玩”下来,终于见公主殿下流露诧异之色,到底忍不住有些得意,低声笑道:“与熊斗、与虎豹斗,这都是寻常的。最好看是使两奴相斗,到了生死关头,个个使出杀招,那才真叫好看。”他不再掩饰得意之色,道:“此等好剧目,在别处可都看不到。”

穆明珠深感震撼,倒并不完全因为底下那鲜卑奴的命运,更因为焦成俊口吻中的凉薄与坦然。显然在焦成俊这等人的思想中,台上拼死争斗的奴隶,与一条狗没什么区别,虽然与他焦成俊一样是两只眼睛一张嘴的人,却已经不在“人”的范畴之内了。她在建业城中,也见过有纨绔子弟沉迷于斗鸡的,也知道其中的法门——有的人在斗鸡脖子上抹上狐狸的油膏,以气味恐吓对方取胜;也有一种比赛在斗鸡的脚上绑了刀刃,最终也是非死即伤。残忍固然残忍,但终究还是在禽类的范畴。只是她在此之前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一江之隔的扬州城中,早已有豪富之人,把底层的人当作禽

类一样来蓄养取乐了。

短暂的诧异过后,穆明珠又平复下来——这道理难道她是第一日才知道吗?她早已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中感知到了。只是她从前都不曾如今日这般,直面其残酷的本质罢了。

此时大铁笼中,那鲜卑奴手脚一得自由,便坐倒在地,垂首揉着手腕与脚腕。

主理人高声道:“哪位贵客赐一柄兵刃下来?”连喊了两声。

穆明珠就见对面的雅间里烛火一亮,有一位蓝衣侍从于栏杆旁,抛了随身的佩剑于台上。

那雅间中的主人隐在暗处,看不真切面容。

仆从拾起那佩剑,脱去剑鞘,将那一柄寒光森森的长剑抛入铁笼之中。

那鲜卑奴大约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等与兽同笼相斗的场面了,长臂一伸,便接住了斜飞进来的长剑。

底下看客已然兴奋,叫好声顿起。

那大黑熊却因为这叫嚷声不安躁动起来。

这等表演之用的猛兽,本来就是提前饿过的,一嗅到活物的气息,便会进入猎杀状态。设若方才那鲜卑奴惊慌逃窜,便早已惊动了这大黑熊。只是因为那鲜卑奴接了长剑,却一直沉稳立在原处,使得那黑熊一时摸不清对方实力,所以没有冒然进攻。

争斗的双方周旋自然好看,但周旋的时间一长,看客也要不耐烦的。

便见有仆从持长戟上前,隔着大铁笼,用力戳在那黑熊身上。

长戟戳入皮肉之中,那黑熊便是一声巨吼,既痛且怒,进入了狂躁的状态,充血的眼睛盯着笼中唯一的活物,咆哮一声,便冲着那鲜卑奴扑去。

熊吼之声,的确可怖。

穆明珠坐在二层,犹能感受到其威势,更不用说在笼中与之相对的鲜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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