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2 / 2)
“影响不大, 他是个啥人这么多年大家早就都清楚, 我哭着把家里这些年的情况一说,个个都是站在你爸这边说你奶过分的。你奶也没在你爸这占着啥便宜, 本来嘛就啥都没有, 她还能掏出个花儿来?我给你大嫂提了提绳儿,你大嫂是个聪明人,立即把你奶给哄回去了, 还给我赔不是呢。我也没怪她,这事儿本来就是她防不住的,这些年你奶没来省城算是她做得不错了。”刘金玲得意地说。
程冬至噗嗤笑了, 她差点忘记自己的便宜老妈是个啥样的人了。上次杜寡妇那事是出得太突然又涉及到大原则没办法,王老太这种级别她早就对付惯了!
“大嫂最近在厂子里还好不?”
“好!怎么不好?她心眼儿多着呢, 做事也还算麻利,去年就从临时工转成实习工了,再过个几年就能转正了。唉, 以前她是图着我和你爸的能耐才嫁进王家来的,现在我反而还不如她了, 人家至少有个工作, 我有个啥?所以我当初才不让你姐当保姆,看着风光,朝不保夕的!咋说都不是铁饭碗。”得意过后,刘金玲有些惆怅。
程冬至看了一会儿刘金玲, 发现她竟然也有了几根白发,原本黑里俏的皮肤变得有些浮肿而苍白了,大概是不经常出门闷在家里的缘故。她老了些。
忽然想到了自己第一次见刘金玲时的模样,还有她给自己和大姐带的那些贵重的东西,程冬至心里微微一动。
考虑到种种方面,她决定帮刘金玲一把。
一是为了给王卫国找个帮手,王卫国现在思想已经端正很多了,还算是有做父亲的样子,况且他倒霉的话姐妹俩都得遭殃;二是试探试探刘家那边,顺便扭一扭刘金玲的歪念头。刘金玲不是个十足的坏人,可刘家就像一个膈应人又摸不着的玩意儿,平时藏着没啥存在感不惹人注意,不知道啥时候就出来恶心她一把了,早点儿惹出事来也好早解决。只要刘金玲的“风光”是建立在她提供物资的基础上,那她就多得是办法收拾刘家人。
“妈,那你也去找个工作呗!”程冬至说。
“你当工作这么好找的呀。虽然我有文化,可我没文凭,再加上年纪也大了,又是个女的,能找得到啥工作,除非去扫茅厕!”
“这有啥难的?你和爸说说,叫他把你弄厂子的采购部门去,我给你想想办法弄些糙粮回来,我就不信他们不要你,现在粮食多金贵,糙粮也不好弄嘛。再说了妈你的脑袋也不笨,门儿都给你开了,咋爬上去还用得着我教你吗?”
刘金玲吃了一惊,像看什么陌生人似的看着程冬至,随即释然了。
也是,冬枝儿已经长大了,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在院子里弱弱怯怯的小孩子了。据王卫国说这丫头野得不像话,比她当年还反骨!
“你能弄多少糙粮回来?我这心里头也怪矛盾的,少了怕人家不要我,多了怕便宜了他们!”刘金玲心底开始了飞快的计算。
“便宜他们个啥?又不是不收钱票白让人拿。红薯这玩意儿好种也好弄,厂子里现在好像精简得只剩几百来号人了?给你拖个几千斤就够格了,一亩自留地一季的事儿。就是现在可能弄不到,要等一段时候。”
程冬至之前就听高爱国说过,现在很多厂子食堂每天的粮食指标已经降到了一人一天四五两左右,以纺织厂的员工数来说,几千斤的红薯差不多是大家一两个月的口粮了,谁都不能坐视不理。
她并不打算给刘金玲黄金薯作为敲门砖,而是准备给另外一种更低调也更实惠的红薯品种。黄金薯和它的颜色一样招眼,也容易给望天角那边留下把柄。
刘金玲喜得不行,心痛之余更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和干劲儿!她本来就不是甘心窝在家里烧饭洗衣服的人,现在有了这个机会,还有了丈夫和女儿的帮手照应,还怕施展不出手脚?
“不要紧,正好这段时间我先去探探口风,把里头的门道摸清了再打算,可不能闭着眼就白送粮到人家嘴里去了。”刘金玲搓了搓手,眼神热切中带着点儿愧疚和复杂:“冬枝儿,你说得对,妈……还是得指望你啊。”
程冬至笑笑没说话,现在用得着她的时候这么说不算啥,等到时候了再看她还记不记得这句话!
在家过了几天神仙般的日子后,程冬至要回望天角去了。王卫国和刘金玲都舍不得她走,要她再住几天,她拒绝了。
“角上事情多,我还得回去抢着把这波红薯给种上,再晚点儿就过了时候了。”
关系到这个要紧事儿,刘金玲再不舍也只好抹着眼泪送她上车了,夫妻俩目送着程冬至离开,直到卡车见不着影儿了才回去。
程冬至回到望天角后,很快地就做出了两个决定:再收拾出十亩公地,五亩种黄金薯,五亩种多薯王!
多薯王顾名思义,就是亩产较为高的一个红薯品种,比黄金薯还高。虽然口感啥的不如黄金薯,可也比一般的红薯强很多,要更甜更营养一些。最要紧的是多薯王的果实从外表看和普通红薯没啥区别,这个能省不少事儿。
除了公地,程冬至还让每个人准备着自个儿开一亩自留地,想种菜种粮啥的都行,不想种自留地也行。种子和苗儿啥的她都有,没有的她就出去弄。到时候种的东西收获了,只用交一半到公中,其他都归本人自行处理。
果然自留地更能激励人的积极性,大家的思维一下子就活跃起来了,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该种些啥。
“我一直想豆腐吃,可惜总吃不上新鲜的,干脆我这边儿就种点黄豆!”
“那咱们还得弄个石磨才行!再弄头驴磨磨。”
“为啥不直接搞个磨坊呢?以后咱们要是自个儿种了米麦,要用的时候多了去了,也省事儿。”
程冬至拿小本子记下了:“这想法不错,接着讨论!”
得了她的鼓励,气氛顿时更加热烈了。
“那我种土豆好了,这玩意好种又好吃还饱肚子,干嘛老是去外头买,多费钱费事儿!”
“我种大白菜,这个经放!平常吃的也多,院子里那点儿不够造哇。”
“我爱吃西红柿,就种这个好了。”
“那你还得弄个棚子,我听别人说棚子里一年四季都能种这个,我也爱吃这个,咱俩一块儿呗?”
“成!”
“我种南瓜,省事儿,嘿嘿!”
……
虽然这些构想还仅仅止步于讨论阶段,可程冬至已经听入迷了,连笔记都忘记做了。
她似乎已经提前看到了那个丰收的场景,院子里堆着各色收获的瓜菜粮食,磨坊吱呀吱呀地响,圈里猪哼哼,鸡鸭叫,窝棚里牛骡驴子咀嚼着草料摇尾巴打响鼻,多美的画面啊!
第二波红薯还没种完,程冬至就接到了叶淮海的电报,让她立即给他打电话,说是有重要的事情问她。角上这边的邮寄收发全靠门卫室那里的邮筒解决,这边的邮递员和他们很熟了,特地告诉了他们自己来的时间和频率,让他们注意定期去看一看。有时候团里家人寄包裹过来,邮筒那边塞不下的那种,邮递员就会瞅准了,蓄好力“得儿!”地一声给扔进墙里去。这个时候的运输都很暴力,大部分包裹都经得起这么一扔。
程冬至找到最近的电话,没多久叶淮海就接了,似乎一直守在电话旁边一样。
“小丁点,你啥时候招惹到了赵家的人”
叶淮海的语气有点不太好,似乎程冬至招惹的是什么洪水猛兽。
“啥赵家的人?你是说我们团里那谁?”程冬至一头雾水。
“啥你团里的,我说的是南平那边赵家的人,就是……不是,说了你也不知道……不对,你不知道咋招惹上的?”叶淮海自己也糊涂了。
程冬至哭笑不得:“除了团里的和其他没咋联络的,我根本不认识其他姓赵的啊,你是不是搞错了?最近我可啥人都没招惹,就回去看了一趟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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