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走,我们过去看看!”
赵欣拉着余晚去凑热闹了,本来以为是婚礼上什么有趣的游戏,走过去之后才发现,是在玩掰手腕。这在赵欣看来,实在是个幼稚的比赛了,但此时坐在桌子旁的人是厉深,她顿时对掰手腕这项运动产生了热情。
“厉深不错啊,当了两年兵就是不一样。”刚刚输给厉深的吴冕一面站起身一面说。在旁边听到这话的余晚顿时愣了神,厉深当了两年兵?他不是一直在做音乐吗?
“我来试试,我还不信他不会输。”一个身材比厉深壮的男人走过来,在他对面的空位上坐了下去。赵欣见状,立刻跳出来捍卫自己的偶像:“你们这样不公平啊,车轮战!好歹让他休息下啊!”
吴冕顺着声音看向她,浅笑着戏谑:“厉深的粉丝心疼了,好像我们在欺负人一样。”
……本来就是你们在欺负人啊。赵欣心里这么想着,却不敢说,只好默默地给厉深打气。厉深倒是不介意,他微微勾了勾唇,又和对面的人掰起手腕。
围着桌子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们。身材壮实的那位朋友,显然是觉得这是一场堵上尊严的比赛,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余晚清晰地看见了他额头上暴出来的一根青筋。她又看向厉深,和对面的人相比,厉深的神情要从容许多,但他也不是游刃有余,抿直的嘴角和额上渗出的一层薄汗,都没逃过余晚的眼睛。
优雅的白西装此时因为厉深肌肉的紧绷,勾勒出了极具力量的线条,余晚没有想到,在那身白西装下,竟然蕴藏着这样惊人的力量。
就像她从没想到,厉深竟然当了两年兵。
可能是前面连着比赛了几轮,厉深确实有点吃亏,他的力量渐渐被对方压制,手背离桌面越来越近。现场的气氛随着他右手和桌面间距的缩小,也越来越紧张,到最后,连余晚都莫名屏住了呼吸。
眼看着厉深就要输了的时候,他突然猛地一发力,一瞬间扭转了局势,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时,将对方的手腕扣在了桌上。
赵欣当场兴奋地尖叫了起来,疯狂为厉深鼓掌,从今天开始,她对厉深又有了新的认识——一个在掰手腕界从未输过的男人。
尽管她只看他掰过两场手腕。
余晚的心也落回了胸口,松了气后,她又觉得有些好笑,这只是一场无伤大雅的比赛,输赢并不重要,大家怎么都这么真情实感了。
输给厉深的人十分懊悔,说要跟厉深再比一场,厉深笑了笑,把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我有些累了,你们玩吧。”
他起身后,很快有人在他的位置坐了下去,开始新一轮的比赛。余晚没有再关注,厉深也和吴冕退出人群,看见了站在一旁的余晚。
他知道刚才余晚就在这儿,即使背对着她,他也知道她在看自己。
不经意地看到她手上拿着的冰淇淋,厉深想也没想的脱口而出:“你不能吃这么冰的东西。”
话一出口,几个人都静了静,厉深在今晚第一次蹙起眉头,别开了目光。
赵欣一脸懵地看向余晚,余晚拿着冰淇淋的手略微收紧,心底的情绪无声翻涌。
“我去吧台坐坐,你们聊。”厉深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平淡的说完这句,飞快地转身走了。吴冕跟余晚和赵欣告了辞,也跟在他后面一道走向了吧台。
“余晚,刚才厉深是在跟你说话吗?”回过神来的赵欣疑惑地看着余晚。
余晚笑了两声,道:“不是吧,我可以吃这个的啊。”像是为了验证自己的话一般,余晚吃了一大勺冰淇淋到嘴里:“看吧,会场里暖气开得太足了,吃点冰淇淋正好啊。”
赵欣依旧很疑惑:“那刚刚厉深是在说什么?”
“我也有点懵啊,哈哈。”余晚怕赵欣继续追问个没完,连忙把手上的冰淇淋放到一边,往吧台的反方向走去,“我去找老板谈点工作,你慢慢吃。”
赵欣一个人被留在原地,还没怎么回过味。男神是怎么回事,难道知道她快到生理期了,所以提醒她不要吃冷的?可是,他怎么知道她的生理期啊?赵欣十分凌乱。
吧台边,厉深给自己点了一杯啤酒,正准备灌进嘴里,手就被人按了下来:“大明星,你等会儿还要开车,不能喝酒。”
厉深的眉头皱得比刚才更深,他沉默了片刻,还是把手里的酒放下了。吴冕拉开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对吧台的服务生道:“给他倒杯白水。”
“我要汽水。”厉深道。
吴冕笑了笑,看着他道:“你现在还不够气吗?还要喝汽水?”
厉深沉沉的目光无声地扫了过来,吴冕投降似的道:“给他一杯汽水,别加酒精。”
厉深要的水很快就来了,他一口气将杯里的水全喝了下去,像是在发泄什么一般。吴冕等他把杯子放下,才笑笑问:“现在心情好点了吗?”
厉深没说话,吴冕却没打算这么放过他:“你突然怎么了?你和那位余小姐,是不是之前就认识?”
厉深修长的十指交叠,轻靠在吧台,在心里嗤笑了一声。
他和余小姐岂止是认识,他还是她的前男友。
第4章 初见
余晚和厉深,是在厉深大三暑假那年认识的。
余晚是c市人,大学也是在c市读的,因为学的是金融,大四下学期的时候,她妈妈把她安排到了自己朋友的公司实习——她妈妈总是这样,喜欢帮她把一切安排好,读的专业是这样,将来的工作,也是这样。
余晚在她妈妈安排的公司实习了半年,然后在大四毕业之后,一声不响地拿上毕业证,跑到a市来自谋生路了。这是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反抗她妈妈,既紧张刺激,又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快感。
余晚妈妈知道她去了a市以后,只闹了一天,第二天便冷静下来了。她自觉十分了解余晚,余晚从小到大没吃过苦受过累,一个人跑到a市去,碰一鼻子灰就知道家里的好了。
她预料的没错,余晚在a市确实吃了很多苦,她唯一没算到的是,余晚遇见了厉深。
而厉深,是一个能把余晚所有的苦都变成甜的人。
遇见厉深的那天,是艳阳高照的八月末。余晚来到a市已经两个月,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身上带的钱也快花光了,为了应应急,她先找了一份暑期工。
工作内容比较简单,就是到各个高校,给新入学的大一新生推销他们的电话套餐,也顺便卖卖手机和平板电脑,最重要的任务是,每天必须拉至少二十个人,关注他们的微信公众号。
余晚被分配到了a市音乐学院,学校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学,但已经有学生陆陆续续地来学校报到了。余晚不排斥销售的工作,只是天气太炎热了,他们搭的那个小棚子,在炙热的阳光下形同虚设。余晚好几次觉得自己快要热晕过去,但今天,有些不一样。
不是因为今天天气凉爽,而是今天,篮球场上来了一群打篮球的男孩子。
他们穿着背心和短裤,在球场上恣意奔跑,挥洒汗水,耀眼得让人挪不开目光。余晚才离开大学校园不久,但在公司实习的半年,她见到的全是中年社会油腻男,再次看到这么年轻鲜活的肉体,她觉得男孩子真是美好啊。
特别是他们中穿十号球衣的那个,他在学校里很受欢迎吧,这么热的天,都有一大堆女孩子过来看他打球。
她隐隐约约听见,她们叫他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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