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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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派去探查变异植物动静的队伍只回来了两个人,但带来了宝贵的证据——植物确实在练习“走路”。正因为有了这些证据,s市才能比h市早一步抢到这个珍贵的外援。所以牛仔服很痛心。

人这边出门去支援你,那边你就去人家里偷东西,这什么人品?

聂哥的人品真是大大得不行啊。

——他俨然把自己排除了。

事实上,不必那么痛心,因为沈沐出发是出发了,但他拐了个弯,先去了b市。

和他同行的,是一只豹子。

末世以来,地球的气候变化就更叫人摸不着头脑了,明明这时候应该是冬天,却颇有些“秋高气爽”的感觉。不过,这也方便了穿衣。如果每个人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丧尸倒是不容易一口咬到,但也限制了自身动作的灵活性。

沈沐歇在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

当然,是未曾变异的。

少年的手抚在树的枝干上,闭上眼睛,感受着它的感受。

阳光、温度、雨水、肥料……这棵树活了三十多年,最爱的就是懒洋洋地晒太阳,从不愿去思考别的事情。如果能像它这样活着,算不算幸福呢?人到底不能像树一样,起码是要吃饭的。

树梢簌簌地动着,眼前的枝叶分开,现出了雪豹来。

叼着个包裹的豹子。

皮毛暖融融的雪豹大脑袋几乎凑到他怀里,把包裹放下了,而后趴在他身边,打了个呵欠。

沈沐觉得被萌到了。

要知道,在末世前,他并不是个猫控来的。

手动拜拜。

包裹是用宽大的植物叶子制成的,里面装着几种不同的果子,都是人能吃的,仔细去瞧,还能在上面发现轻微的爪印和牙印。

控制不住地、第n次想了想雪豹是如何摘下果子的,沈沐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画面太美。

雪豹显然知道他在笑什么,连一个“无聊”的眼神都懒得递,自顾自地晃着尾巴。

民以食为天。

起初,沈沐吃的是g市带出来的食物和路上打的野食,后来,带出来的东西吃完了,只得每餐都去找东西吃。休伊斯有时也会投喂他,沈沐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架不住豹子的热情……

这种被包养的感觉。

为什么雪豹不需要吃东西呢?

很简单,因为它并非真正的“活物”。

这样想着,去b市找神格碎片,让休伊斯恢复人身的愿望就更强烈了。

虽说b市的boss看起来很凶猛,可能是三个boss里最难啃的一个,但谁叫这里人少呢?有些东西,沈沐可不想展示给别人看。

比如说,同行的这只豹子。

很快,就要到b市了。

***

“为什么我们要来这种鬼地方?真他妈晦气!”一个身材高大、面容粗犷的男子骂骂咧咧,粗鲁地折断了一支美人蕉的花茎,吸吮着内里的甜汁,“老子都快渴死了!谁说这里有条河的?”

“渴了你就少说两句不行吗,浪费口水。”走在一旁的女孩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又讨好地看向另一个男人,“你说是不是,郑哥?”

“嗯。”

男人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

“呵,小白脸。”

“你凭什么这么说郑哥,哼!”

这是支全副武装的小队。

即便风尘仆仆,但自有一股彪悍之气。

从他们的交谈来看,领头的毫无疑问是姓郑的男人,他眼神坚定、步伐沉稳、手脚有力、动作干脆,看得出战斗力不弱,并非,十分难得的,长得很帅气。并不是说这年头帅哥少,只不过,能打的帅哥就不多了。

这就是沈沐受到狂热追捧的原因。

——对于秦歌这种拿自己的肖像去吸引粉丝增强凝聚力的做法,沈沐一开始是拒绝的。

——直到基地为此给了粮食做补偿。

不管怎么说,好歹也能增加些信徒,不是吗?

颜+力,绝对是末世的豪华套餐。

此时沈沐的实力虽然不及丧尸潮时开挂那样,也差得不多了。

——他察觉到了这支小队。

很巧合地,领头的男人他认识,那个折花的也认识,分别是郑成和萧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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