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奴 第14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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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奴把原本挂在自己脖子上的铃铛取下,挂到了楚言枝的脖子上,听着一晃一响,开心道:“这下可以一起玩了。”

楚言枝黏黏腻腻十分疲惫地躺着,随便他如何了,就是口干的厉害,抬起酸软无力的手朝帐外指了指。

狼奴歪头看半天,把她手拿回来了,亲咬她的手腕内侧:“你好好吃。”

“给我喝水啊。”楚言枝无力道。

狼奴终于把那碗楚言枝本想睡前喝的牛乳端来了。

楚言枝欲要起身,可随便动一动都滋味难忍。

“我喂你啊。”

狼奴含了,贴来喂她,可他喂得实在潦草,楚言枝喝一半漏一半。

狼奴抚摩着楚言枝脸上那点牛乳白渍,眸色微深:“好想和殿下生小娃娃。”

第105章

“小狼,我们成亲吧。”

楚言枝被他摆来摆去, 最后也不知道怎么睡着的,反正醒来的时候狼奴已经坐在她面前研究怎么给她穿衣服了。

他自己衣服还半敞着,拿着她的小衣正正反反地研究, 一会儿往她胸口比对,一会儿拿着系结, 她抬眼看来的时候,他刚给玩成了死结, 解半天没解开。

明知道自己做错了,他还歪着头哼一声,丢了衣服:“反正都要被我撕坏的,不要穿了吧。”

楚言枝懒绵绵地袒睡在他面前, 脸庞红润, 目含春情,看着他笑了一下:“小狼,我们成亲吧。”

狼奴眸光微顿, 对她缓慢地眨了眨眼:“你娶我呀?”

他朝她躺下来,额头蹭蹭她的脖子:“就娶我一个好不好, 别要别人,谁都别再要了。我给你玩,我什么时候都可以给你玩。”

楚言枝指间捋绕着他的头发:“每回都是被你玩得要死要活。我不娶你, 你娶我吧。”

狼奴揉弄着她颈下,垂着眼睛:“可是我傻了,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啊, 养不了你。”

“所以你不打算和我成亲?”楚言枝将脸抵在他发顶上, 把两个人的头发缠在一起玩。

“要成亲!你不和我成亲要别人的话, 我就把你抢走, 锁起来玩,你一直哭也没用。”狼奴听了这话又不高兴,张口就咬在了她脸颊上,睫毛扫着她的鼻尖,又想把她往怀里揽。

楚言枝和他呼吸交织着,窗外的阳光透过素色纱帐笼罩其间,她揉揉他的后颈:“你是大将军,你有功业,打退了三十万鞑靼,一定还砍了鞑靼王的脑袋,满城无人不知你的名字。你可以娶我的。”

狼奴有些迷茫地抬起脸。他偏头想了想:“我娶你,和你娶我,有什么不一样吗?”

“也没什么不同,不过,你娶我,你就有家了,我们两个人的家,不用像公主府或者皇宫受很多限制,我们两个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对啊,门前你想种什么树都可以,院子里要不要搭晾衣架子也随意。”

狼奴又想了想,眨着眼睛问:“我把你绑起来玩也可以吗?”

楚言枝捧住他的脸,蹙眉也咬了一口:“你怎么脑子里就这点事!”

狼奴又搂着她朝里翻了,薄被逶迤着从里拖到外,一半耷拉到了帐外。他勾了她一条腿,让她趴在自己胸口,嘴里嘟嘟囔囔的:“好玩啊。”

楚言枝脖间尚未取下的铃铛落在了他脖子上,他看着铃铛前后左右地晃,弯眼睛享受着道:“我要买很大大的房子,很多很多的地,造一张特别特别大的床,日日夜夜和你睡在一起。”

狼奴近日喝的药副作用大,楚言枝陪他昼夜荒唐,没两天就央着红裳去让厨房做些滋补之物去了。

红裳一开始还会在兰心阁门前守着,到后来不由移步到了院中,和绣杏一起时刻盯着人别总从门前经过。

绣杏一连多日没进去服侍楚言枝,心里觉得奇怪又委屈,怀疑是不是自己什么时候做错了什么事,惹殿下不喜欢了,红裳只得连连宽慰她别多想。

大概是因为以为楚言枝在为朝廷一直没能找到狼奴的事情而意志消沉,情绪低迷,三公主楚姝有几次想过来看她,但都被推拒了。楚姝并未多想,只当她是想一个人多静一静,渐渐地便不多来了,东西倒送得不少。

姚窕担心他们的情况,但考虑到红裳是个稳重的,且并未听闻有何异样消息,也不再多打探了。越打探越容易引人生疑注意。

江霖父子过通州已有三五日了。顶多十日,他便要进宫述职,那时胜负之事便该有所定论了。

狼奴的学习技能虽恢复了不少,但傻劲儿还没消褪,关于北地的记忆也没恢复。那天她癸水来了,他拿了针线筐,眯着眼睛穿针引线,非要给她做月事带,结果扎破了几个手指,还把线缠得自己身上到处都是,就差把自己裹成一只茧了。

楚言枝有些忧愁。

她现在觉得傻狼挺好的,虽然爱咬她,总弄坏东西,还贪玩得不行,会气她、凶她,但楚言枝总感觉这样的他更真实一些,至少他的开心和伤心都是真实而无丝毫隐藏的。就是万一恢复不了错过了许多重要的东西,会很可惜。

可惜就可惜吧,他能平安就已经万幸了。

换新药的第七天,狼奴缠着楚言枝欢爱完睡醒后,他目光沉沉地盯着帐子,脑海里闪过了许多许多东西。

他在宣府镇亲手布置的小屋子,窗前小陶瓶里插着的小蓝花,还有那个坐在炉子上咕嘟咕嘟冒滚水的茶壶。

他想起自己带领的那几千个将士,想起宣府镇阵前危机解除后他骑着马领人回来,在镇前看到的江霖、江炽,还有刀疤余的脸。

他把刀疤余带到他的小房子里,给他烧水喝、烤馕饼吃,刀疤余裹着毯子靠在桌柜上歇着。听到他被人说是怪物,他气得要出去打人,结果自己踩着毯子跌地上了。

他如今已经明白了,大概他腰背上的那颗红痣就是刀疤余认出他身世的关键。他喝醉酒时一直喊着的“小狮子”不是小狮子,是小世子,是他。

狼奴再度想起那个马蹄阵阵的夜晚,他砍了鞑靼王耶律丰山的头颅,却被江炽掐紧了脖子。他踩木奴,拿着木奴一下一下击打他的头。木奴死了,成了他捡也捡不起来起来的一堆碎块。

刀疤余把他护在身下,很多马蹄从他背上踏过去,他喷出的血糊在了他的脸上,他要他活下去,然后去找江霖,也就是他的父亲,给他们报仇。

后来他再醒来,人已经在狼窝里了。小狼们都记得他,记得他的气息,记得来时他送给他们的两个猎物。

狼又一次救了他,给他喝猎物的血,给他吃猎物的肉,他们带着他在夜间赶路,他撑着那把剑,一步一步走出了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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