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女配[快穿] 第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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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宋依云送沈南生去汽车站。

“要不就在这里歇一晚?”这个点回县里,到家要大半夜了。

沈南生没忍住,揉了揉宋依云的头发:“不了,那个案子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处理,我要赶回去。”这件案子上方大领导都惊动了,正盯着a省的进展呢。局内的每个负责此项行动的人都忙得焦头烂额,脚不沾地。沈南生只批到了一天假,要赶紧赶回去。

工作上的事情,宋依云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点点头,嘱咐他路上小心。

“等我。”

“什么?”宋依云没明白沈南生的意思,沈南生却没打算解释,笑了笑就轻轻弹了弹宋依云饱满的额头,一跃跳上了汽车,坐到座位上后挥手让她赶紧回学校。

送走沈南生的宋依云开始了大学生活。

赶在报道时间结束前,宿舍内的三位室友都来了。女生较少,所以女生宿舍很宽裕,是四人间。三位室友明显家庭条件不错,但除了一位年轻些,另外两位年纪都不小,听其中一个说,她是从内蒙农场考来的。

“我年纪太大了些。”万芳略显不自在地摸着两鬓处的银丝,有些不好意思。她的实际年纪还不至于长白发,繁重的劳作和恶劣的环境加速了她的衰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冒出了白发,越扯越长……除了白发,皮肤状态也是一寝四人间最差的,这让她心底不由升起了些自卑情绪。

“这是大白兔奶糖,听我妈说奶味儿很足,很好吃。你们尝尝?”下意识的,万芳带着讨好,掏出自己也舍不得吃的奶糖分给几个室友。

万芳家庭条件不差,但是家里有好几个孩子。上头有哥哥姐姐,下面有弟弟。上山下乡政策出来后,一户必须有一人下乡,那个名额就被父母做主填上了她的名字。因为是京市户口,赶上的是去内蒙插队的批次,于是这一去,就是七八年。

田苗苗情况跟万芳差不多,都是父母双职工,作为排行中间的孩子,好事捞不着,坏事逃不掉。但比万芳幸运的是,她去的村子虽然贫穷,环境还不错,不至于像万芳那样辛苦。

姜月就幸运多了,刚高中毕业正赶上恢复高考,一考还真考上了。她性格单纯,有些大大咧咧。好处是和这类人交往不用怕被背后捅刀子,坏处就是无心之话捅到你痛处了人自己还不知道。

这会儿就是这种情况。

姜月接过万芳的大白兔奶糖,甜甜道谢后就拉着她问内蒙好不好玩,和a省差别大吗。又说自己要是有机会去内蒙就好了,自己也能下乡就好了,这样爸妈就管不着她了。说起父母,她又开始倒苦水。讲在家里父母管的有多严,连她填报学校也要干涉,不让她读非a省的大学。

宋依云看万芳脸上的笑意逐渐绷不住,赶紧插话:“万芳你来之前吃了东西吗?学校的食堂还没开门,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外面聚一聚?”

“没、没吃。”

“那我们去吃东西吧,我也饿了。”姜月也没吃饭,被转移了注意力,跟着附和。万芳长舒了口气,感激的望向宋依云。

***

四人不是一个专业,平时上课都不在一块儿,专业不同没课的时间也各自不同,除了晚上休息时间一般很少能聚齐四个人。万芳和田苗苗两人经历相似,更有共同语言,单独出去的次数较多。姜月跟她俩经历不同,总喜欢把天聊死,渐渐也识趣的不再掺和,在隔壁寝室找到了聊得来的朋友。

宋依云是在哪儿都能过活,跟谁都能聊上几句,但并不热络。下课了就跑图书馆看书,除了晚上休息时间一般都不待在寝室,跟几个室友关系不算亲密也不差。

因为宋依云的勤勉,寝室几人到大学后就逐渐放松的想法不知不觉发生了改变。特别是宋依云在期末拿到专业年级第一的时候。

万芳家在京市,因为这些年家里的忽视心有怨念不想回家,她约了同样准备晚些日子再回家的田苗苗出去逛街。俩人路上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宋依云身上。

考大学时是辛苦,但考上大学后几乎是前途已定。毕业后直接包分配工作,未来一片光明。就是现在读大学期间,每月都有补贴,光吃还用不完。不知不觉许多人就开始懈怠了,拿着钱玩乐。宋依云一头扎进图书馆真是一股难得的清流。

关键她不是假装学习,人家的笔记厚厚的几大摞。

田苗苗也很钦佩宋依云:“我们也得加油,没道理下乡的苦头都能吃下去,现在的好日子还嫌苦。”

因为期末考完,成绩也出了,不少人都回家了,a大显得空空荡荡。学校没啥人也不好玩,两人准备去省城的百货大楼逛一逛。路过一条巷子的时候,被女人的尖叫声和男人的脏话声吸引。

“艹,死八婆。骗老子把你从村里捞上来,你就是这样回报劳资的?”

骂脏话的男人瘸着一条腿,压在一个女人的身上,脏话连篇,边骂边打。

他身下的女人发出呜咽声:“别打了别打了,不是我!我没有做这事。”

“不是你,呵!劳资拿钱的时候只有你看见了,你说不是你?”

“啪啪”两下又是几大巴掌,扇得女人头晕目眩,倒在了地上。

“别打了!”万芳拿着刀,田苗苗举着板砖,站在巷子的一头朝着男人喊话。

第20章 第一个世界 古早出轨军婚文里的女配

万芳和田苗苗两人都是在乡下过过苦日子的,有一把子力气。两人盘算着一个瘸腿男人,合力应该能拼过。就从附近一户人家里借了把刀子,地上捡了块搬砖。

她俩倒是想喊两个男人帮帮忙,但都不愿意来,只肯借把刀。也是,虽说事件发生在巷子里,但周围都是住户,想帮忙早就出来了。

别人能袖手旁观,她俩到底于心不忍,鼓足了勇气站出来。

“今天算你走运。不急,我们来日方长!”瘸腿男人嗤了声,揪着女人的头发放下狠话,一瘸一拐的消失在巷子尽头。

等男人走后,万芳和田苗苗才敢跑过去将女人掺扶起来。

“你没事吧。这男人真不是个东西。你们什么关系,需不要我们帮你报公安。”

女人伤势严重,脸上全是红色的巴掌印,露出来的小腿上全是石子划破的血痕,看着可怜得很。

万芳从兜里拿出了一包药粉,撒在女人的伤口处,劝慰她:“你别看这不是医院的西药,效果一点都不差,擦几次就能好,一定不会留疤的。”

田苗苗跟着点头:“依云的药可好了。上次我得风寒,到医院买了几板药,吃了一周都没吃好。依云给我配了个药方,吃了三遍就好彻底了。”

“依云,宋依云?”女人一直失魂落魄,直到这个名字出来,才像游离的魂魄归位,有了反应。

“你认识依云?”

万芳和田苗苗对视一眼,都很惊讶。没想到这么巧,救的是自家人。

女人咬牙切齿的沉着脸,猛然一把推开两人,更是厌恶的将腿脚处的药粉一把抹掉,扶着墙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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