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1 / 2)
余笙做了她的思想工作,告诉她路途并不会太远,探索未知的地方也会很有趣,这段路并没有大的危险性,只是会辛苦些而已。
姑娘最后情绪稳定了点儿,没有再闹着回去。
他们晚上露营,早上站在悬崖看气势磅礴的日出,遇见过珍稀的动物,拍下了他们转头凝视的画面,也遇见很多麻烦,生病、暴雨、找不到路、猛兽,越走到最后意志力越薄弱,几乎要发出求救信号了。
余笙已经记不起几个人是怎样走出来的,只记得一些模糊的画面。
年轻情侣最后闹了矛盾,几个年轻人临走的时候表示再也不会冲动参加这种活动了,只有那对儿中年夫妻情绪还不错,陆绍安最先离开,走的时候拍了拍余笙的肩膀,但是余笙已经记不清他为什么会拍她肩膀,也不知道他着急离开是因为什么了。
记忆中只有彼此告别时的画面,大家的表情都有点儿凝重。
并没有过去多久的事情,那时候余笙马上要上高三,离现在也不过才两年多的时间。
可是为什么就记不清了,余笙也不大明白,越回忆越模糊,感觉有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清晰的就像在眼前,而有些东西,明明应该记得的,偏偏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卫峥那个一月十五号过去,历时一周,他们要先爬山,走邬西山脉到龙脊崖,那里是他们野外攀岩的目的地,零点俱乐部新增的野外攀岩点,据说还是第一次带俱乐部会员去,时间还是挺紧的,余笙就把拜访各路亲戚的打算暂且搁置了下来。
她觉得自己可能失忆了,余笙在和姜博言一起聊天的时候,忍不住吐槽了一句,“高二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大清了。”
“很奇怪吗?你昨夜还说要跟我去度蜜月,今早就忘记了,呵!”姜博言抬眼瞥了她一眼。
余笙揉了揉他的脸,“这不是突然有事吗?我答应人家了,也不能临时反悔。”
“要么不去,我请人去帮她录也行。”姜博言想起卫铮忍不住皱了下眉头,“要么我陪你去,我不放心。”
余笙捂了捂胸口,“别这么煽情嘛!我都要要哭了。”
“哭留着晚上吧!让你哭个够,别咬我就成。”姜博言扒着自己的衣领给她看,“昨晚都快被你咬出血了。”
“卧槽!”余笙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太黄暴了你,耳不忍听啊简直。”
他们这会儿在酒店,姜博言嫌弃余笙那里地方太小,他们湖居别墅的新房已经买下来了,但还没装修好,一时半会儿也住不了,作为新婚夫妻,两个人自然是想着多一点二人世界的空间和时间,所以就长期租了这里,银光酒店,叶氏产业中属于叶琛名下的一处,叶琛特意挑了个顶层最好的套房给姜博言。
算是两个人临时的家。
今天是住进来的第一晚,家里来了不少的客人,全是来添喜的。
一个个约好似的,最后成功在家里办了一个party!
曦光带着她的乐队来办“演唱会”,叶琛让酒店提供了食物,卓诚也来了,跟陆玥一起,两个人还没有和好,但好歹关系缓和了点儿。
卓诚后悔得要撞墙,跟陆玥表示了无数次自己对刀刀已经没有非分之想了,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去送她登机,但是鉴于卓诚这风骚的浪荡风流史,陆玥自然是不愿意相信,卓诚欲哭无泪,只能走“攻心计”,慢慢来了。
余笙跟姜博言靠在门口站着迎客,余笙歪着头跟姜博言说,“我以为你这种老板干什么事都要指使小弟去跑腿呢!”
“没错,”姜博言撩着余笙的头发玩着,“不过今儿个来了不少人,大多都没见过你,所以带你过来露露脸。”
余笙立马立正了,一脸严肃的摸了摸自己的脸,“早知道化个妆了。”
姜博言看她那样子,忍不住笑了,“不用,已经很美了。你这偶像包袱这么重,背着不累吗?”
“不累,”余笙摇摇头,“感觉还能背个百八十斤。”
聊了一会儿天,又迎了一波人,姜博言刚从国外回来的时候那个洗尘宴上来的人,今晚差不多都到了,都是他从小到大的狐朋狗友,有些见过余笙,有些只听说过,那些见过的还好,没见过的更是好奇,进门也不管姜博言了,目光先锁在她身上,一脸热情洋溢地跟她打招呼,“六嫂好,久仰久仰!”
一个小哥还想来个西式拥抱,被姜博言给挡着抢先了,两个男人抱在一起,那画面有点儿搞笑,小哥恶寒地搓了搓胳膊,看着姜博言,“哥,我这笔直笔直的,不想弯啊!”
姜博言瞥了他一眼,“别碰我老婆,我管你弯没弯呢!国外待了几天,毛病还不少,我们这儿可没这礼仪。”
“哟哟哟,瞧这醋味。”小哥拿手掌在鼻前扇了扇,“哥你也有今天啊!真是大快人心。”
姜博言踹了他一脚,“进去吧你,哪那么多屁话。”
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进去了,曦光搭了个小舞台,抱着吉他在那儿热场,几个人凑在旁边尬舞。
余笙看了眼屋里,“我怎么有种群魔乱舞的错觉?”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
“把错觉俩字去了。”姜博言也看了眼,整个一盘丝洞里的妖精似的。
人到的差不多了,姜博言伸了手,“来吧,老婆,欢迎来到新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我有罪……以后再也不立flag了。
☆、第35章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大师兄。”余笙瞥了他一眼, 指了指那边尬舞的人,“你会跳吗?”
“你觉得呢?”姜博言看了她一眼, 觉得自己老婆真是问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我觉得这么高端的东西你肯定不会, 毕竟是个体育从没及过格的人。”余笙想起他的黑历史,忍不住啧啧感叹了两声,“年年体育挂红灯, 大师兄你也算是a大校史上的奇人了。”
余笙刚上大学那会儿就听说了, 高她三届那个哲学系牛逼哄哄的师兄期期体育挂科, 因此虽然其他方面优秀的令人发指, 可一次也没拿过奖学金,毕竟a大对挂科深恶痛绝,有一科见红,任何评优评先的机会都没了。她那会儿还不信, 大学体育课多松啊, 余笙听师兄师姐们说每期体育挂科的人一个系都不见得能扒拉出来一两个。
直到有次他偷偷围观姜博言上体育课才发现,这种奇葩, 还真是有。
他那时候选修篮球, 体育课是在室内体育馆上, 篮球网球羽毛球在一个区域, 每逢那节课偌大的体育馆都会显得逼仄, 因为篮球有个姜博言, 网球有个程刀刀,两个人所过之处如旋风过境,总能引起风浪。
围观者甚众!
余笙是无法理解那种狂热, 反正她自己是没有过疯狂迷恋某个人的经历,不能体会看见帅哥打篮球那种想要尖叫和表达爱意的冲动。
不过姜博言也不经常去上课就是了,体育老师威逼利诱好几遍他才去上几次课。
因为他不喜欢流汗,篮球从来只打个热身,汗还没开始流就下场。
虽然只是这样,每次都有一大波女孩子凑在边儿上观看,等着递水送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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