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商鸿朗明明自己长得就是个小白脸样,却向来看不上这种没事搞自拍还用美图秀秀大肆磨皮瘦脸的小白脸,翻几张郁炘的照片后浑身鸡皮疙瘩都在跳舞。
岑戈心知郁炘和这起案子毫无关系,所以没参与他们的议论,专心翻阅康大安给的保安排班表。
利仁园物业一共聘请了6个保安,实行的是两班倒,每班原则上安排3个人,其中,2个人必须在岗,轮休由他们自己商量。白班是8点到晚上22点,晚班则是22点到次日8点,之间不存在换班间隙。
常菀被杀的那晚,早班在岗人员为庄俊、武兴禄,晚班在岗是甄达强和李光,包金生和保安队长康大安轮休。
常菀的死亡时间就在保安们交班之后的一小时内,轮休的包金生和康大安嫌疑暂时排除,甄达强和李光嫌疑最大,但也不排除已经交班完的庄俊、武兴禄潜伏作案。
保安杀害常菀的动机何在是排查嫌疑人的关键,例如,常菀曾出口辱骂过保安、曾良言曾在进出小区时和保安起过冲突等等,都有可能导致某个法制观念淡薄的保安心怀不满杀人泄愤,因此现场兼具劫杀、仇杀、情杀三重特征。
水华走到办公桌前问:“岑队,要不要联系郁炘确认一下他的不在场证明?”
“不必了。”岑戈整理整理思路,把昨天的发现跟他俩说了一遍,
“沙发底下出现一根没点燃的蜡烛确实怪怪的。”水华摸着下巴说,“而且,蜡烛这种东西其实年轻人不常用,光线暗不说,还滴得旁边都是。”
商鸿朗一鸣惊人:“也许那蜡烛根本不是照明,而是郁炘用来和常菀搞什么情趣的呢?”
岑戈和水华齐齐看向他,两人眼中都写着“你懂得真多”。
商鸿朗引以为荣地挑高一道眉。
“我不认为被好几个富婆包养的郁炘会穿涤纶混纺材质的衣服。”水华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他至少会穿件纯棉的吧。”
物检那边打电话过来,那根蜡烛上只有常菀的指纹,同时,除了沙发底下的灰尘外还沾有几根涤棉纤维,成分为涤纶和棉花的混纺,涤纶约占60%,就是俗称的“的确良”。常菀尸体的唇角也收集到同样的涤棉纤维,另外,岑戈送检的另一种深色纤维和常菀指甲里发现的深色纤维是同一种,很明显,常菀挣扎时撕抓到了凶手身上穿着的保安制服,勾出了几条长纤维,而嘴角的涤棉纤维八成来自于凶手刻意戴着的手套。
凶手就是那6个保安之一。
“先确定当晚10点交班回家的庄俊、武兴禄和轮休的康大安、包金生4个人的不在场证据;当班的甄达强和李光分开询问,让他们各自说说另外一个人在22点—24点之间的去向,连上厕所这种小事都不能放过。”嫌疑人就快浮出水面,岑戈冷静而利落地安排着下一步的工作,“分别问问6个保安,常菀或者曾良言是否和他们之中的某个人发生过不愉快并出言讽刺、辱骂;在利仁园附近杂货店、小超市问一问案发那晚是否有穿着保安制服的男人买过红色蜡烛。”
“ok!”商鸿朗和水华答应着,各自整理整理走访所需的物品,分头行动去。
照现在的情况看来,保安杀害常菀是因为仇怨,然而仅仅因为一些丢面子的冲突就将人先.奸.后杀,事后还试图分尸,说明凶手是一个性格冲动易怒、心狠手辣、目无法纪还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人,不排除有犯罪前科。
然而,岑戈查阅侦查局系统后发现,这6个人通通无违法犯罪经历,连一次打架斗殴被拘留的前科都没有。
“岑戈你在啊。”办公室门口飘来一个男声,只见重案处探长苏欣江走了进来,“正有些事找你呢。”
岑戈站起来,“感觉不像好事。”
被他这么一呛,苏欣江一愣,完了哈哈大笑,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一件好事,一件……也不能叫坏事。先说说好事吧,安全部正式成立了一个刑侦专家库,你也是其中一个,专业特长是审讯和心理攻坚,我们整个州就入选三个,而这种偏门特长的几个州里头就你一个!”
为了表示祝贺,苏欣江还啪啪鼓了几下掌。
这其实意味着每当全国有大要案出现,岑戈被抽调进特案组的机会更多,工作也会因此更加繁忙。
岑戈很识时务,此时谦虚地说:“谢谢苏探长的推荐,也恭喜我自己。”
苏欣江很受用,点了点头,说:“还有个事,近期有个案子要出动专家库人员赴当地成立特案组,有你的名字,你手头的案子忙完了就随时准备出发吧。这对你来说也不知道算不算好事,我们当然希望天下太平没有罪犯,大家都闲着没事干。对了,你带一个见习探员去,丁涵馨怎么样?”
岑戈双手揣进口袋,回答得有点冷酷,“不认识。”
“她在普案处黄昌黎的手下,个人能力……还不错。”
岑戈依旧那副表情,“没听说过。”
“这样,我让她过来给你当几天跟班……”
“如果我进特案组必须带一个见习探员,我希望是赵苏漾。”岑戈不卑不亢,直接提出自己的想法——于公于私,他都想和她并肩作战。
“赵苏漾……”苏欣江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低头思考了一下,又抬眼看了看岑戈,没有表态。下班时间已到,他本想直接下楼,但在电梯里又鬼使神差按了普案处一队所在的楼层。
尽量安排丁涵馨到重案处见习是上头的意思,但身为重案处探长他不得不考虑外派特案组探员的能力,这也代表了州立刑侦中心的形象不是?岑戈的个人能力是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另一个人总不能是个草包。
黄昌黎出差未归,苏欣江看到他们队办公室里还有几个探员各自忙活着,就随便叫了两个有点眼熟的去了自己办公室。
明鹏就是其中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评论小红包送给 阿裴与猫
这几天好热!!!!
☆、49|药(2)
“真是这样的?”苏欣江听完这两人对丁涵馨的评价,大跌眼镜。
明鹏冷笑一声,“她要是真去了岑戈那里,要不被他整哭,要不岑戈被气死——我觉得前者更有可能。”
另外一个人附和道:“叫不动,也几乎不会有人叫她做事。不就是治安局副总长的女儿吗,真把自己当个腕儿了。每天就在那台外网的电脑前看一些叽叽喳喳的片子,很多人有看法了,只是没说而已。但没说,并不代表你能继续骄奢淫逸下去。我们每天忙得要死要活,大热天大暴雨的也得出去,回来见她一人如此安逸,心理不平衡,您说合理不合理?”
很多时候,家庭出身只是给了你一个比别人略微高了一点的平台,如果你愚蠢到站在平台之上俯视众生,而自己懒于继续往上走且不懂得低调,到最后只会体会“失道者寡助”的酸楚,因为你站在那个平台之上,本来就已经让很多人心怀不满了。
“哎呀……难办……”苏欣江搓着手,一会儿,好像想起点什么,“赵苏漾怎么样?”
明鹏的脸色有了明显的好转,重重点头说:“小赵很不错!聪明、勤奋,对案子很有热情,也不多说什么闲话。不信您问问带她的葛霹雳,绝对也是好评百分百。”
“我怎么觉得她有点傲啊……”另一个人嘿嘿笑,“其他倒还好。”
“她就那样,其实人还可以,你别在意。”明鹏护犊子似的,“人总是有点自己的个性。”
苏欣江听了进去,私下斟酌了很久,特案组看来是不能让丁涵馨去的,找个什么理由推脱好呢?灵机一动,将计就计,就让丁涵馨跟岑戈几天,逼她自己提出绝不在重案处呆着了,不就两全其美?
于是乎,明鹏见丁涵馨被暂调去了重案一队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他倒是觉得少了个碍眼的见习很是窃喜,一队的商鸿朗、水华、言青等人只觉得莫名其妙。最落寞的要属赵苏漾,她眼巴巴看着丁涵馨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去了楼上,苦笑一声。霹雳哥体贴地请她去局对面甜品店吃了份提拉米苏,趁她甜蜜在口,劝她说:“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她去了一队不会好过的。岑戈是什么样的人,我虽不是特别了解,但笃定地说,他跟黄老大不同,绝不容许一个吃白饭的人呆在眼皮子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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