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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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一场聚会便这样被破坏了,夜筱希的心情十分不爽。

在回家的路上冯锦,老小儿他们都担心夜筱希的伤,硬是把她最后拐进了医院,一番检查后贴着一块涂着碘伏的纱布,手里拎着一瓶消炎药,这才放心的走了出去。

冯锦没敢把这事情告诉程爽,只是让一个人留在ktv里照看下程爽,等他们把夜筱希送回家安顿好了再去接他,等后来冯锦再回到那里的时候,夜可心一群人早就让警察给带走了。

夜色浓地像一抹化不开的水墨,夜可心的脑子还像是一团浆糊,看着倒退的视野,那红蓝将相辉映的闪烁着,这下子他才真的觉得害怕,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

就在夜筱希他们离开后,他也想要跑,可是那些被他用谎言和欺骗结交上的好朋友,一下子变成了狰狞的刽子手,那个被敲碎瓶子的是他们中间的灵魂人物,这次损失这么大,他要是能咽下这口气那才怪,他一挥手,一帮早就要收拾他们的挥手就把夜可心给按在了地上,拳头跟雨点似的往身上落,打的他只能抱着头嗷嗷的叫唤,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觉得身上都发木了,这才透过指缝看到了一辆警车停在了眼前,这帮人想到站在夜筱希身后的那几个惹不起的人,活剐了夜可心的心都有了,要不警车来了,他们可不止这么教训他。

夜可心晕乎乎被押进派出所之后连被其他人分开方向带领都没发觉,等到他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被推进一间狭小的房间内,整个房间都没有窗户,只有一扇带着小窗口的大铁门,小房间内的厕所地沟的味道异常浓郁,夜可心捂着鼻子,趴在门口,听着那脚步声渐行渐远,内心开始绝望起来。

房间内又黑又安静,冷寂的空间内只有他一个会喘气的人,他吓得扑倒门上奋力拍打起来,嘶吼着,“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可是嗓子都喊哑了,在这个长长的回廊里也只有他自己的回声,仿佛这是世界都抛弃了他。

夜可心的同学,那个叫王天硕的,他们倒是没有像夜可心这样惊恐,毕竟都是本市人,家里又有些人脉,最重要的是冯锦没特意说要收拾他们,所以交些钱,找个关系就能出去。

他们捉摸着的就是出去后,怎么跟夜筱希赔礼道歉,但是想想,他们几个聊着聊着竟然都开始佩服起了夜筱希,一个弱质女子赤手空拳的跟四个男人打,这不是一般人的魄力,就凭着分胆量,他们都给她很高的凭借,而夜筱希还不知道的是,竟然就是今天的这一架,她又认识了几个好朋友,而这几个人也间接的促成了夜筱希火锅店里的生意,在货源上,他们成了夜筱希的丸子家火锅店成为业内肉质最好,最有良心商家的称号,也让她一步步的奠定了建造她王国的基石。

若干年后,当夜筱希身边的这些人飞黄腾达,他们的核心人物是夜筱希,可是用这个超优质的核心网,他们又互相解释,成就一桩桩商业碰撞的火花,整合最优良的资源,成为国内几大行业中的佼佼者,随便拎出一个人那都是了不起的大人物,回想当年的场景,那最让他们津津乐道的就是夜筱希当年以一敌四的神勇,而每到那个时候,刘文的脸色就特别的难看。

这个时候只有他们家的小宝贝儿出场才能安抚她老爸的玻璃心,而两个哥哥一左一右的守护着,就等着抢到这个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

而这个据说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小公主,真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性情却是清冷的好像是冰山女王,这让一家人都觉得特别的玩味,可是萌包子脸配上高冷女王范儿,两个哥哥简直喜欢的额不要不要的了,刘文更是过分,自家丫头的鞋从来都是揣在口袋里,因为他最爱的就是抱着他家的小公主四处招人恨,偶尔还要带领他家的俩小护卫出场,父子四个人那绝对是高调的代言人。

高冷的京都太子爷露出家居的一面,更是秒杀了一片的粉丝,专门有人见了后援会什么的,夜筱希看着有时候不停刷微博的某人,只能摇头叹息。

“老婆,我的粉丝伍仟三佰万了,哈哈哈……这次超过你的了吧?”他真是上火啊,自己老婆就是招蜂引蝶的体质都是三个孩儿的娘了,出镜的时候不多,可是每次出就必定引起一阵疯狂,最让刘文纠结的是夜筱希的男粉丝,五千多万啊,直接就把刘文给醋了。

夜筱希抱过自己的小公主去洗白白,二儿子对着刘文笑道,“爸,你那个数字是哪天看的啊,妈现在就是大咖嘛,六千万了,你还是不行啊!”

“臭小子,一会儿跟我出去转转,刷刷存在感,我就不信不涨粉儿!”

由于夜可心平常住校,也不经常打电话回家的关系,夜二婶和夜丰收对此事一无所知,还在灯下计算着今天的支出和收入。

出乎夜二婶的预料,降价策略产生的效果并不大,客流最多只涨了一成,算下来的利润竟然比以前还不如,俩人这么忙活比蹲马路牙子的力工都不如,累得像条死狗,这到底是图个啥啊?

“一千四百块……”夜二婶带着哭腔的声音回荡在狭窄昏暗的后厨小房间内,“去掉今天的成本,最多就赚了二百块钱,这生意做着还有什么意思?”

夜丰收蹲在后门处闷头抽烟,生意的惨淡超出他的想象,然而打扫卫生、采购食材,清洗蔬菜,还要两个人分担店里的所有工作,整天跟这些乌漆墨黑的东西打交道工作时间远远超过十个小时,早起晚睡,还要住在后厨临时搭建出的垃圾堆一样破烂的房间里。

一个月这点钱够干什么?夜可心每个月的生活费就去了将近一半,剩下的一半,还得攒钱给他交学费,俩人存钱在昌市里卖方子,开销实在是太多了,现在他真是后悔极了来了昌市里和夜筱希抢生意。

夜丰收挠了挠头,他仰头望着远处的天,他,真想回到原来的家,起码那里有个真正的房间可以休息,可是舒舒服服的睡个觉。**

夜筱希被送回家里,路上还有些困顿,可是回了家,整个大宅里出来保姆就有是她了,洗过澡出穿着睡袍躺在床上,房间很大,装修精美,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一种寂寞的气味。

不知不觉思绪跑的老远,令她的睡意也是越跑越远。

叹了口,回来了,很多该想不该想的都在脑子里打着转儿,靳东升的存在就好像是一场梦,就好像是从未有过前世,如果不是那些真实存在的朋友,她真是不知道今夕是何夕了……

兜兜转转她竟然度过了自己以为会是很痛苦的一段生活,以为自己不敢面对,可是真正面对的时候却发现,她再不是从前的那个她,而有些事情也被时间冲淡,渐渐沉淀,最后好像是一滴消失在大海里的水……

她眨了眨眼,鼻子发酸,也不知道是刚才被碰到了还是现在有感而发,抱着枕头翻了个身,她心中空下的那一块,竟然满满的填着刘文的名字,沉睡过去。

第二天早上,被宿醉酒醒了的程爽的电话叫醒,夜筱希打着哈欠看了眼墙上的壁钟,才早上九点。

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眯着眼,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从外面照射进来,整个房间都铺满一层金色的光,温暖的阳光落在她的手上,她轻笑着握住,迎向了太阳。

从车库里取出一辆夜丰年在去年生日时就买给自己的一辆白色小宝马前往程爽寄来,敲开他的房门,就见着他抱着自己还在刺痛的脑袋跟她连连道歉,神情很是紧张,一遍一遍地问她,“希希,我昨天有没有胡说八道?我一喝多了就乱说话,要是真说什么你都别放在心上,就当我放屁。”

夜筱希这下子迷糊了,歪着头看着他,“程爽,你说什么了啊?我怎么不记得?”她的记忆更多的部分都拿去记录昨晚的一场搏斗了,说实话现在她还真觉得自己i当时挺勇猛的,要不咋说酒壮怂人胆呢,要换了这大白天的,她还真够呛能对付。

程爽这才看到夜筱希下巴上不起眼的淤青,虽然不严重,却也足以令他眉头一下子皱起来,“希希,你脸上怎么了?昨天可不这样啊?”

夜筱希抽动嘴角感觉到了疼,也不当回事,“呵呵呵,没事儿,过几天就好了。”

程爽心下一沉,刚想追问究竟,却被随后赶来的一群人给打断了。

冯锦和赵老小他们一并也到了程爽家,大伙都是熟门熟路的,也谈不上生疏,他们一到程爽便有了事情做,大伙今天的聚会,是为了细谈昨日程爽说起的合伙做生意的话题。

程爽便也只能将快出口的疑问咽回肚子里,答案他总会知道的。倒是生意的事情,夜筱希只在老家呆不了几天,不快点谈妥时间恐怕会来不及。

靠网络赚钱的念头程爽也不是突然想到的,早在昌市的网吧日渐增多之后他就有了这个想法,并也为了自己的念头去深入地了解过市场。国内目前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并不多,法律法规对这一块的管理还等同空白,这是最好的经营时机,不用去钻法律的空子,竞争小投入少,更重要的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一旦存活下来,所被颁发的荣耀也是后来人不可想象的。

赵老小的来意是为了告诉他们自己无法共同参与到其中,因为家里的变故,他现在等不了那么久,他要赚来钱快的行当,等积累了一定程度再考虑做其他的。

“我觉得你说的卖电脑就挺好的。多少年前那些去深圳买电器的人也不被看好,后来谁敢对他们的决定提出置喙?电脑虽然贵,但总有人能买得起,我打算近期去广东那边看一看市场,电脑手机什么的,还是沿海的发展更大。”

“那学校里的事情怎么办?你不读书了?”夜筱希忍不住担忧地发问。

赵老小诧异地看他:“我请病假不就好了?病历单我还是有能耐开的。钱可不会在那等着我去赚,我得去主动找它才对,晚了估计就来不及了。”

“那资金呢?”冯锦问他,“你家现在这个情况,贷款估计挺困难的。你妈失败了这一场,你爸估计也不可能愿意拿房产车子抵押,你那里有钱去做生意?”

赵老小皱着眉头,眼中的坚定光芒越加炽热:“总会有办法的,我手里还有之前跟夜筱希炒股票剩下的钱呢,一点点积累,只要肯吃苦,一定能扛过去。”

程爽失去一个未来的合作伙伴也不生气,他拍了拍赵老小的手,轻声鼓励:“咱们一起努力,混出个人样。”

赵老小尖尖的小下巴上还带着肉,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的小小的,特别的真诚可爱。

他点着头,十分坚定地回答:“我们早晚会出人头地的!”

夜筱希则在心中计算着赵老小需要多少投资,做生意可跟程爽计划的开公司不一样。那是需要现钱来购买商品才能创造收入的。赵老小前期的投入肯定会比程爽需要的多,电脑可不是便宜的东西。

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想要掺一股,一是为了让赵老小筹钱不那么困难,二是他很清楚这种生意稍微用心一些肯定能做成,顾全了朋友情谊又能得到收入,他如今的思维也在越发朝着商人靠拢了。程爽很快带着夜筱希去学校,林欢的家乡距离昌市市比较远,他平常都住在学校里。程爽出钱在他的宿舍里安了一台电脑研究编程,夜筱希到的时候,他正架着自己啤酒瓶底那么厚的眼镜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

林欢年纪不大,身材瘦弱,腰腹处有些肥胖,打扮地不修边幅。他的皮肤是不健康的苍白颜色,视线离开了电脑屏幕之后眼神都空茫了,电脑好像就是他缺少的那一半灵魂,可以让这个此时毫无闪光点的青年如同他们刚进门时那样充满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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