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1 / 2)
麻花点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三少,刚才打麻将的走了一个,您要不要上去凑个角?享受一下?”那几个小姐是这有名的深喉女,技术一流。
陈归人摇头:“你让九哥顶上吧!”他没兴趣,这样的游戏上辈子他就玩过,当时觉得刺激兴奋,过后心里一片茫然,没有什么感觉,他睡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个吧,现在他一个都记不起来样子了,似乎都差不多,乏味的让人心生寂寞。
麻花很羡慕那几个,想再劝劝,木头伸手拽着他走了出去。
“干嘛拉我?那几个妞儿多正点啊,玩玩也过瘾啊,咱们三少天天来,就点过一个玩了几次,再就谁也不要了,干嘛啊?”
木头白了他一眼:“你这脑袋真是傻缺啊,三少有女朋友你不知道吗?那是谁,岳家大小姐,那是什么人?这些姑娘加在一起也不配给人家提鞋的,咱们三少那是为女朋友素着呢,你懂吗你”
门没关紧,,外面飘进来的话陈归人听的一清二楚,攥住酒杯的手指忽然泛起了白色,面色也骤然冷了下来,他张了张嘴,想叫那两个人滚远点,又沮丧的闭上了嘴。
那个没心没肺的丫头在地球的另一端,或许正在兴高采烈的跟姜向晚浓情蜜意呢,她一定觉得很幸福吧?
他喜欢她神采飞扬的笑容,却不知为什么,总能记起她安静寂寞的脸庞,在地府氤氲的雾气中,绝望的死水一般孤寂的眼睛,黑漆漆的,没有光泽,仿佛两颗琉璃珠子,已经死去一般。
他将手指按在右手手背的一道疤痕上,那是上次跟洛昆打仗时留下的,岳沉婉给他上了药,伤口刚结了痂他就生生的撕开了,落下了疤。他常常摸着这道疤,想起那个晚上,少女笔直的站在他身前拎着棒子英姿亮烈,如一株盛放的木槿,灼艳清美。
他第一次觉得,有个女人愿意站在自己身前,以一种勇敢顽强的保护姿态站在那里,那种感觉美好的让人心醉又心动,他忽然生出了一种贪念,这个女人,能不能永远站在自己身边?
念头一起,他有瞬间的罪恶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岳沉婉重新来过的意义,姜向晚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那是她前生最爱的男人,他们深爱着对方,却因为种种原因天人永隔。
岳沉婉重生,很大意义是为了姜向晚,这已经成为她的执念,她的方向。
可是,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
陈归人的目光落在对面电视墙闪亮的亚克力板上,昏暗的灯光中,晶亮的琉璃质地板材清晰的映出他面容和身影,俊美的五官,深不见底的黑眸透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和冷酷,他的唇轻轻的抿着,下颌就有了绝强冷硬的线条,指尖还在燃烧的香烟安静的缭绕,他看上去像冷酷高贵的帝王,在暗夜中闪烁着邪恶诱惑的美丽。
他沉沉的笑了起来,对,总有些变数不是人的心意能够决定的,他应该遵从自己的内心。
阿婉,你我都似再世为人,是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这世间没有谁能比我们更加明白对方,了解对方。
我才是最终能够站在你身边的那个男人!
在此之前,我要做的,是把握住权利和地位,这两样东西是男人的脊梁,有了脊梁,我才可以在你面前站直身体,抬起头颅。
阿婉,我有足够的时间和耐性,等你!
☆、第324章 婉心第三十七章
杜秀秀铁青着脸看着面前的两个儿子,觉得心口突突的蹦,肺子里像着了火,她用力的攥紧拳头,狠命的向面前的桌子一砸,桄榔一声,桌子上的茶碗水杯水果盘子全都蹦了起来,哗啦啦砸在了地上。
陈孝枫和陈孝鸿都一个激灵,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陈孝枫想起自己毕竟是大哥,咬咬牙,硬着头皮说:“妈,您别发火,小心气坏了身子”
杜秀秀面容凛冽,狠狠的看着陈孝鸿,恨铁不成钢,“蠢货,十足的蠢货,外面那么多小姑娘不够你玩的?你居然动蔷薇?你的脑袋是灌了铅吗?老鬼就那么一个闺女,你居然搞大人家的肚子,那孩子才十五岁,你不长脑袋的吗?”
母亲正在火头上,陈孝鸿不敢硬顶,只好小声嘀咕了一句:“她自个乐意的,我也是一时喝多了”
“放屁,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懂不懂?老鬼是社团里的老人儿了,这么多年对我对你爸忠心耿耿,我做了那么多事情,让他买我的好,就是为了将来你大哥上位的时候得到他的支持,这下可好,你一时的精虫上脑,我这么多年的心血全都白搭了,你,你”杜秀秀简直恨不得拍死二儿子。
陈孝枫懊恼的看看弟弟,无奈的叹口气,小心的给杜秀秀顺顺气,劝道:“妈,阿鸿还小,你别生他气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咱们总得想个什么办法解决了才是!”
杜秀秀憋着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沉默了一会,道:“我会跟老鬼谈,等蔷薇和孝鸿大学毕业了,就结婚。”
仿佛一个霹雳一般,陈孝鸿半晌都没反应过来,什么,娶沈蔷薇?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陈孝鸿就摇头:“不要,我才不要娶她!”
不过是个社团手下家的女儿,一副小心翼翼的小家碧玉模样,哪里配做他的妻子?
杜秀秀冷笑:“你不要?你玩人家的时候想什么了?我告诉你,你是陈家二少爷,你享受的金卡、跑车,一掷千金都是陈家给你的,你就要承担陈家的责任,陈归人那个杂种攀上了岳家大小姐,社团已经有些人动摇了想法,你大哥想上位,需要这些老人的支持,你惹了祸就必须担着,由不得你说要不要!”她的语气是不容置疑的坚决,陈孝鸿张了张嘴,摄于母亲的威严,到底没敢再说什么。
杜秀秀又冲陈孝枫道:“明天介绍你跟澳门的安家小姐见面,记住好好招待人家!”陈孝鸿刚想拒绝,杜秀秀阴冷的目光就刺的他浑身一冷。
“那个肖蓉蓉,你喜欢可以当情人养着,她若多了别的心思”杜秀秀没有说下去,可目光中的阴狠戾气毒蛇一般让人不寒而栗,陈孝鸿知道母亲未说出的话是什么,忙点头答应:“我知道,妈,你放心,我一定好好招待安家小姐!”
杜秀秀站起身,冷冷的瞥了两个儿子一眼,道:“我知道,你们都怨我,让你们做些你们不情愿的事情,可你们也要想想,咱们家的位置,咱们家是混黑道出身,这么多年,结了多少仇家?如果不能保证咱们家的地位,有朝一日败落,咱们全家人都会死无葬身之地!”她又冷笑:“你们若也像那个杂种那么本事,找个岳家大小姐那样的,我这个做妈的也不用费这个心思了!”
陈孝枫知道母亲心里不痛快,总是好拿这件事敲打自己,只是低着头,不做声,陈孝鸿毕竟年龄小,被母亲刺了几句,心里起火,咬牙切齿:“那个杂种本事,让那杂种当你儿子好了,凭什么我就非要娶个手下人的女儿,沈家是什么人家,不过是咱们家的看门狗,小混混出身而已,蔷薇那个样子哪里配得上我了”他声音颇大,外面的佣人也听见了。
杜秀秀一巴掌扇过去,陈孝鸿的脸上立刻肿了一片。他不服气的梗着脖子冲了出去。
正好和问询而来的陈曦撞了个对面,陈曦在本市读大学,正在计划留学,四个子女中,她和母亲性格最像,精明果断,心思深沉。听说这件事立刻驱车回家。
她也没理弟弟,急忙进屋看母亲,宽慰了母亲一番问及这件事的处置,杜秀秀叹了口气,将自己的主意说了,陈曦沉吟了一会,道:“阿鸿的个性暴躁冲动,蔷薇喜欢他我早就知道,可他不太喜欢蔷薇,你也知道,蔷薇长的不算出众,顶多是清秀而已,不是阿鸿喜欢的类型,我总觉得,这件事可能是阿鸿被人算计了”
杜秀秀马上道:“你的意思,是那个杂种?”
陈曦摇头:“我只是猜测,咱们没证据,这件事只能吃个哑巴亏,阿鸿不甘心,也是难免的”
杜秀秀冷笑:“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不招惹他,他居然也敢算计我?找死!”
雷樱惆怅的靠进宽大的皮沙发中,慵懒的晃动着手中的水晶玻璃杯,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他会来吗?周围是喧闹的人群,七八个年龄相仿衣饰华丽的男孩女孩在饮酒说笑,这些都是她的同学和朋友,在为她庆祝生日,因为祖父的关系,她每年的生日都是低调的和同学朋友一起过,父母只是象征性的送她一张数额不菲的卡,让她自己找朋友玩。她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期待的。
可今天她偷偷的打电话给他,告诉他今天是她的生日。
她有些忐忑,这是她第几次约陈归人了?她有些不记得了,那个酷酷的男孩,脸上总是挂着坏坏的笑容,那迷人的笑容如毒品一般,让她上了瘾,欲罢不能。明知道他是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可她就是忍不住喜欢上了他,总是惦记着他,甚至偷偷的跟他表白,他只是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发,什么都没说,可那双眼睛中温柔的惋惜让她相信,他心里一定是有自己的,只是自己来晚了。
她是多么嫉妒岳沉婉啊,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潇洒的出国度假去了,没有带上陈归人,是对他太放心了,还是对自己太有信心了?她每每想起这个假期她多次约会陈归人都被拒绝,心里就翻腾起了苦涩和嫉妒,为什么,她雷樱不比岳沉婉差啊,为什么他只喜欢她?
对面的是她的好友温茜如,两个人也是同班同学,温茜如的父母都在省委机关工作,都在雷樱祖父的手下,对雷樱自然有些巴结。此刻看着雷樱有些忧郁的表情,忙问:“樱樱,怎么了真是?我看你这些日子一直魂不守舍的,问了几次你也不吭声,今天是你生日,拉你来会所开心,你还是这样?到底出了什么事?跟我也不能说吗?”
雷樱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勉强笑笑:“没什么事,是我有些胃疼,这里太闷,我出去透透气,一会就回来!”
温茜如一脸关切的问需不需要自己陪着,被拒绝后看着雷樱的背影,心里冷笑,真当自己是傻子,看不出她那点小心思吗?想挖好朋友的墙脚,还要搬出林妹妹清高的模样,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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