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1 / 2)
她眨眨眼睛,觉得脑袋更晕了,迟疑了半晌,才道:“有,我头晕,我还记不起来自己是谁,你,是谁”她的嗓子十分沙哑,反应和语言能力也有些迟钝,几乎是一字一顿。
那些人叫自己大嫂,那么这个男人是自己老公?虽然感觉很亲近,可还是觉得很别扭,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自己是传说中的失忆?太追赶流行了吧?这年头咋动不动就失忆呢?好像,很多电视呀电影啊小说啊都有这样的桥段,很烂了好不好?自己也赶上了?穿越也流行自己咋不穿越呢?
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里现在全是小圈圈,脑袋里乱七八糟的。
所有喧闹的问候声戛然而止,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半晌,为首的男人才叹了口气,脸上没有太过震惊的表情,反倒有些如释重负:“大夫说,你被爆炸震的有严重的脑震荡,也许会出现短暂性的失忆,你不记得不要紧,但不要用力去想,你病的时候有抽搐,如果过度用力想,怕会出现同样的状况,医生特意叮嘱过,你不要去想太多事情,好好休息就好,我就告诉你,我叫陈归人,你叫丁婉婉,你是我女朋友,大家都叫你阿婉。”
其余的几个立马笑嘻嘻的自我介绍:“大嫂,我是大兵。”
“我是老哏”
“我是飞鱼”
“我是锤子。”
几天之后,她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身份。
她叫丁婉婉,是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陈归人家住在是孤儿院隔壁的老房子里,他是私生子,母亲年轻时名声就不好,在外地呆了多年,回来时就有了大把的钱,还带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镇上人说什么的都有,陈归人小时候挨了不少的白眼,长到十五六岁就成了镇上的不良少年,带着几个小弟骑着摩托车成日呼啸而过,三五成群的打架,砸店,镇上人见到他们都要绕着走。就这么混到了二十二,人大一些了,可能长了点脑子,开始走点正路了,居然和人合伙开了个修车行,当然手下还是那帮小兄弟,可手艺实在不赖,价格也算便宜,当然,也有些人事害怕不去修车,这伙人去捣乱,所以车行的生意还不错。
陈归人脾气暴烈,横行霸道,可对自个女朋友不错,大家都说这么个活驴似得人居然对女朋友呵护备至,让众人都倍感诧异。
这次婉婉受伤时因为给人家试车发生了爆炸,婉婉重伤,陈归人暴怒,把车主抓过来暴揍了一顿,差点进了警察局。
丁婉婉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才被允许出院,陈归人来接她出院,刚下床,就被他一个公主抱抱在了怀里,丁婉婉浑身僵硬,感觉十分不好意思。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走了出来,身上扎着围裙,笑的十分殷勤:“你们回来了,快进来,阿婉,好点没有?阿姨可惦记你了,给你炖了你最爱吃的笋干烧肉,在医院呆着嘴馋了吧?”
这就是陈归人的妈妈刘彩凤。
丁婉婉笑笑:“好多了,谢谢阿姨”
陈家屋子是镇上的老宅子,平房,前后院加在一起有六间房,是刘彩凤的父母留下的,院里还种了一棵高大的杏树,据说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
丁婉婉在这次爆炸中受伤极重,加上脑震荡后遗症,她一直持续的反应迟钝,记忆力极差,语速缓慢,她时常发呆,神色木然,她的后背经历了两次植皮,一直在吃药,内脏的大出血让她整个身体呈现出极度的虚弱,稍微有点感冒都会在床上躺一个星期,陈归人和刘彩凤用各种药材给她进补,让她好好休息,从来不让外人打扰她,几乎是在密不透风的呵护她,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大半年,她青白的脸色才慢慢的好转,可以正常速度的说话了。
她的精神渐渐恢复了,脑子可以正常的思考问题了,就发现很多让她感觉不合常理的地方。
比如陈归人跟他母亲相处的方式,刘彩凤其实是个很泼辣的女人丁婉婉看见她跟邻居吵架时掐着腰,口若悬河的骂街,可对上儿子就跟见了猫的耗子似的,往往陈归人一个眼风扫过去,刘彩凤就立刻偃旗息鼓,讪讪的笑着,溜到厨房去做饭,她对待儿子和自己这个准儿媳妇都是小心殷勤,甚至有些讨好的意思,让丁婉婉觉得说不上来的别扭。
陈归人开的修车行生意虽然好,可一个小镇能有多少车多少生意?丁婉婉觉得给自己看病应该花了不少钱了,光植皮的费用和之后的药物治疗就是不菲的数字,可她发觉陈归人似乎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他手面挺大,给自己买补养品都是上好的红参、燕窝、当归等等,这钱是哪来的?
每个月,他都要出差去外地一个星期,那几个手下的小兄弟就干脆住到他们家来,美其名曰是保护她们娘俩的安全,可丁婉婉怎么想都觉得其中透着一些诡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民风淳朴,总共也没有多少人,有什么安全可保护的?
自己从小在这个小镇上长大,可居然没有一个朋友?自己病了也没人来探望,难道自己从前人缘差成这样?
她的记忆呈现一种碎片的状态,有时会一片空白,有时会忽然蹦出来几个散乱的场景,她时常说着说着话就会没来由的怔忡起来,仿佛这句话在什么地方听过,或是做过。
更为诡异的是自从上周她的脑震荡后遗症好转后,开始每晚做梦,梦里都是同一个男人,精致绝美令人惊艳,那男人苍白消瘦,眉宇间满是忧愁,时常神色茫然的看着窗外,或者手机,每当有人开门,他都会忽然冒出一句“阿婉”,看到身后的人后,又失望的回过头来,继续茫然的看着前方。
这个梦居然成了连续剧,每晚,丁婉婉的梦里都是他,他依然苍白消瘦,神色悒郁,可是开始工作了,坐在电脑前很久都不起身,然后很多人来劝他,让他好好休息,他都不听,仍然坚持工作,大量的喝咖啡,很少说话。
丁婉婉揉着额头坐起身来,靠在床头发了一会呆,这是个下午,窗外是一片深秋的景致,虽然气温仍然温暖,可树叶已经一片金黄,阳光顺着树叶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泽,有些刺眼。
她的窗子正对着淇水河,河面上有几条船正在摆渡,船夫豪爽的唱着本地的船调子,几个孩子跟着嬉笑,河边几个洗菜洗衣服的大嫂叽里呱啦的说着闲话,一派舒缓惬意的红尘热闹,让人没来由的就觉得骨头松散起来,想躺下来享受秋日里难得的阳光和清风。
淇水镇是个十分偏远的小镇,这里祖辈都是做瓷器的窑口,大部分人都以此为生计,淇水镇最著名的窑口叫端窑,在北宋时期曾繁荣一时,后来渐渐被哥窑龙泉窑取代,没了名声,这里的窑火就渐渐熄灭了。改革开放后,景德镇的瓷器又开始走俏,端窑也开始跟着烧起来,不过多数以烧制仿品为主,说穿了,这里就是个专门造假的根据地,镇上人大多有一手绝活,可以仿制各个时期的瓷器,因而这里虽然偏远却也富庶。
门外有一些嘈杂声,仔细听听,好像是锤子的声音。
“炖了吃最补身子,婶子,一会给做上。”
刘彩凤爽脆的说:“行,我一会就做。”
陈归人推门而入,手上抱着一件紫色的皮草,看见她展眉一笑:“看看这个,是紫貂的坎肩,天快冷了,你身体弱,早晚穿上,省的冻着。”
那貂皮皮毛油亮,一看就是成色极好的貂皮。
陈归人看着她,头发长到肩膀了,再不是原先英姿飒爽的样子,多了几分婉约,小脸瘦的只有一巴掌宽,唇色越发的淡了,衬得脸色苍白如玉,透着一种楚楚可怜的娇柔。
他眼神中带出几分恍惚来,仿佛那个英姿勃勃的少女正瞪着一双丹凤眼不满的看着自己叹了口气,将她拥在怀里,怀中的女子瘦弱的可怜,伸手抬起她的脸来,浅浅的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丁婉婉有些羞涩,耳根子泛起了红晕,白玉般的脸颊多了些血色,倒有了荷花初绽的娇媚,让陈归人心里有几分异样。
他咳嗽了一声,努力忽视身体的亢奋,专注的将皮坎肩给她穿上,大小正好,毛皮的华贵让女子有了几分不一般的艳光,眸光流转处,更加动人。
陈归人的嗓音有些黯哑:“我和锤子弄了几只飞龙来,一会让我妈炖了给你吃,听说那玩意也挺补的”
丁婉婉娇嗔:“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基本就这几样,不是这个补,就是那个补,你也不怕把我补成个胖子,回头吓死你”
陈归人笑着将她抱到膝盖上坐着,一只手揉了揉她的腰,道:“好呀,你还是胖点好,你现在这个样子,我都不敢碰你,总怕劲大一点就把你弄折了”
这男人真是粗野,说起话来荤素不忌,自从丁婉婉的身体好了一些,两人虽没有同房,亲亲抱抱总是有的,陈归人是个粗人,自小混迹市井,调戏女人的话手到擒来,有事没事总爱逗弄她,丁婉婉脸涨的通红,用力掐他的耳朵:“你再乱说”
陈归人看着她瞪着大大的凤眼,嘟着的红唇,一副娇蛮的样子喜欢的不得了,耳朵上的疼也顾不得,抱着她在她脸上脖子上亲了半晌才罢手。
丁婉婉皱着鼻子去洗脸,嘟嘟囔囔的牢骚:“八成是属狗的,怎么这么爱啃人”随即一愣,脑海中有一把好听的男声在说:“你怎么那么爱啃鸭脖子?是属狗的嘛”
她恍惚了一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陌生的让自己心慌,她用力的咬咬嘴唇,镜中的女孩面色苍白,眼睛中是一片无助的茫然。
我到底丢失了什么?为什么我感觉这么惶恐,仿佛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里,似乎总有个陌生的声音在向自己乞求着什么,为什么自己会觉得难受,心像被一双手生生的扭来扭去,疼的难以自己。
刘彩凤的手艺的确出色,清炖飞龙、辣椒炒山珍、红焖泥鳅、口蘑肉片,四个菜做的色香味俱全,锤子一边吃一边赞美,逗得刘彩凤极为开心,陈归人神色淡然,只看着丁婉婉多喝一碗汤,才高兴的大口吃饭。
刘彩凤今天兴致很高,自斟自饮的喝了一盅白酒,脸红扑扑的,说话也豪气起来:“你们都处了这么长时间了,差不多该结婚了,等你们结婚了再生个孩子,妈给你们带孩子,呵呵”
陈归人蹙眉,眼神中有寒光一现,下颌兜紧,脸部的线条就生出了凛然的寒气来。
锤子是个懂事的,一见老大脸色不好,忙打圆场“哎呦,婶子,您这急个啥呀,依我看啊,您就好好照顾好咱们嫂子,将来自然有您老含饴弄孙的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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