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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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太可能吧。”庄思远说道,“她和我们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么做?”

“那我就不知道了。”王一飞看了何彬一眼,“或许她是因爱生恨?我们都知道,孔云峰很喜欢施燕妮,但施燕妮早就不耐烦了,她又是个特别自我的女人,说不定就是这样她才想杀掉孔云峰呢?”

“你的这些猜测根本不合理。”庞秋茂说道,“反正我看施燕妮失踪肯定是凶多吉少了,虽然她有时机做这些事情,但她没有杀人动机。如果照你的这种说法,我也有杀人动机了?”

“那可说不准。”王一飞冷哼了一声。

“那你也有杀人动机!”庞秋茂道,“你想干掉我这个情敌,这就是你的杀人动机。”

“哼?”王一飞不屑地冷哼了一声,似乎在说‘你也算是我的情敌?’

眼见着王一飞和庞秋茂就要吵起来,庄思远在中间劝道,“大家都不要凭空猜测了。到时等警察来断案吧。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走出这里。”

林落眼见着王一飞和庞秋茂因为他一句话就内讧起来,心里却在想别的事情。

前世,迟芬菲被石门堵住,那鬼屋所有的出口都被封闭了,鬼屋里面一片漆黑。迟芬菲颤抖着打开了手机的照明。周围没有任何人。

但是迟芬菲没有安心一会儿,地板突然消失,她掉了下去。

“啊——!”

迟芬菲没有来得及感觉臀部和背部的痛意,她的手机掉到了地上,她摸索了好一阵,也没有摸到她的手机。

“踏、踏、踏……”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迟芬菲瑟瑟发抖的停止了摸索的动作。

第199章 八人夜话(六)

迟芬菲腿软地缩在角落里,屏住呼吸,不发出一点声音。

一点光芒由远及近,迟芬菲渐渐看清,那是一盏油灯,一只粗糙的大手提着这盏油灯,迟芬菲看不清他的面容。

来人是一名健壮的男子,从他的体型、走路的姿态等方面来看,这是一名中年男子。

迟芬菲看着来人的一双腿径直走到了她的面前。迟芬菲害怕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她哆哆嗦嗦地抬起头,就看到男人另一只手拖着一把沾了血的斧子,地上被斧头拖出一行长长的血迹。

迟芬菲最后就是死在了这名男子的手里。

这名男子是谁?他斧头上的血迹又是谁的?

施燕妮的失踪,孔云峰的死,车子的爆胎,鬼屋里的机关,是不是都和他有关?

回过神,庞秋茂和王一飞还在继续争论,一旁的何彬眉头越皱越紧,见两人越说越不像话,他出声冷言说道,“不可能是施燕妮,那座屋子是被改造过的,没有一年半载根本完不成。”

何彬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害死孔云峰的机关暂且不说,但是封闭窗户的机关、还有那座从地下升起的石门,这些绝不是一天两天随手就能完成的。

他们这些大学生小恩小怨或许不会少,但谁会为了这些恩怨去筹谋这么长的时间改造一座能杀人的鬼屋?

如果说施燕妮仅仅因为厌恶孔云峰,就想杀死他,还筹谋了这么长时间,做出了这么多的布置,这合理吗?

施燕妮是个很自我又很直白的人,她喜欢何彬就直截了当的告诉全天下的人,同样孔云峰的追求令她不屑、令她厌恶,施燕妮就曾给过孔云峰好几次没脸,如果孔云峰不是何彬的表哥,施燕妮连见也不愿意见到孔云峰的。由此就可看出,她不是那种心机深沉的人。

同理,他们这些年轻人或许因为一些恩怨而心怀怨愤,但怎样刻骨的怨恨会让他们筹谋地这么深、这么久还不放弃?

这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啊。

在座的都不是笨蛋,何彬这么一说,大家就都想明白了。

庄思远趁此机会道,“何彬说的对,我们八个人里面绝对没有凶手,我们也不可能是凶手。”庄思远这么一说就是给这次鬼屋事件定了性。不管事实是不是如此,至少,这样一来,大家就不会再内讧了。

“这么说,”乔颖开口说道,“我们是遇到了在电影里面才能看见的那种变态杀人狂?”

“电影里面?”庄思远苦笑着摇摇头,“我们不是在现实里也遇见了吗?其实变态杀人狂在现实里本来就有,只是普通人一辈子也遇不到罢了。只能说我们实在太倒霉,来次鬼屋历险却正好进入了变态杀人狂的圈地。”

乔颖感同身受地点了点头。

“好了。”庄思远见一次内讧平息,便说道,“我们赶快走吧,抓紧时间。”

快走了半个小时,庞秋茂头上身上直冒汗,他喘着粗气,扇着手掌,道,“不行了,我累死了,休息一会儿吧。”说着,庞秋茂就停下了脚步,然后一屁股坐了下来。

见庞秋茂如此,大家便也停下了脚步,乔颖皱着眉头,脸上露出不适的表情,王一飞关切问道,“颖儿,怎么了?你哪里不舒服?”

“我脚疼。”乔颖道,“这双鞋子是我前两天新买的,有点不合脚。”乔颖脚上穿着一双凉鞋,迟芬菲是她的室友,自然知道这是乔颖新买的一双鞋子。

“那怎么办?”王一飞焦急说道,“你不舒服怎么不早说呢?学长,要不我们先休息一会儿吧。”

“嗯,好吧。这里已经离鬼屋挺远了,那变态杀人狂应该不会追上来了。”庄思远道,“大家都休息一会儿吧。”

王一飞小声对乔颖说道,“待会儿我背你一段路,今天就先忍忍吧。”乔颖点了点头。

休息片刻之后,六人便准备再次出发了。

这个时候,庞秋茂用手电筒照着不远处的大弯道,说道,“前面有一个大弯道,要是走大路不知要走多久,我们还是抄小路走吧。”

庞秋茂说的小路便是一座野树林,若是按照他的说法抄小路,确实可以节省不少时间。来的时候大家是坐车来的,这里有一个大弯道,光是开车就开了好一会儿,若光靠腿走那真是要走很长一段时间了。

庞秋茂走累了,其他人难道不累?夏天天又很热,乔颖鞋子还不合脚,这种种缘由使得大家都同意了庞秋茂出的主意。

大家一个接一个地走进野树林,庞秋茂走的最慢,他落在了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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