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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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又趁热打铁,开始把自己编写的秦国公郭业的传记,每日在《长安晚报》上连载。

郭业从一个令人不齿的赘婿,短短几年之内,就当上了大唐秦国公,美妾如云,钱财如雨。这份经历,也真是足够励志,足够离奇。

就算到了现代社会,励志书、名人传记都是书店之内的畅销书,何况是在大唐?

一时之间,《长安晚报》受到了万民的追捧!一个月之内,它的销量……呃……也不能叫销量,应该叫印刷量,就超过了每日十万份!

彻底押倒了郭业的三分报纸,成为长安城的第一大报!上至达官贵族下至贩夫走卒,都成了这份报纸的忠实拥趸。据说就是李二陛下的案头,也摆着一份!

对于这个结果,郭业还真是哭笑不得!

这个邓宽究竟是哪头的?自己没给他钱呀,怎么这么热心的为自己扬名?在这份传记里,对于自己过失一笔带去,对于自己的得意之事大书特书。

最难得的是,所有的情节都尽量符合现实,虽然有些话说得肉麻了一些,但是较起真来,还真难挑的出他的毛病!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个邓宽究竟是要闹哪样?

有时候郭业都暗暗怀疑,是不是自己哪天做好事,无意间救过邓宽的性命?或者是自己手下有些人为了讨好自己,塞给邓宽不少钱财,让他说自己的好话!

但是这说不通呀!

就算邓宽出于种种原因说自己的好话,可是这份报纸却是五大士族主办的,为了维持《长安晚报》,他们每天都要花费巨额的钱财。

以他们如今的财政状况来说,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怎么可能容忍邓宽如此胡闹?

其中必有古怪!天上不会掉馅饼,很大可能就是陷阱!

这次郭业倒是没猜错。

就在一个月之后的《长安晚报》上,署名邓宽的人又写了一篇文章,震动了整个长安城!

这篇文章的题目上——恭请秦国公辞去一切公职!

与此同时,在朝堂之上,还有一个叫赵洪斌的御史,上了一分奏折,弹劾秦国公郭业。这份奏折的内容与报纸上完全一致。只是题目不同。

他这份奏折的题目是——论秦国公郭业的十大罪状!

第1812章 十宗罪

郭业出身卑鄙,不宜为国家重臣。然其贪恋权位,不知退位让贤,其罪一也。

身为唐臣,私自结交外藩。纳女主,生嗣子,图谋不轨。其罪二也。

……

借封秦国公之机,妖言惑众。令百官以为其为陛下私生之子,有伤陛下令名。其罪五也。

……

作奇技淫巧之物,败坏民风世俗。其罪八也。

以国公之尊,行商贾之事。与民争利。其罪九也。

身为长安令,自执工商事于都城之内,难脱瓜田李下之嫌。其罪十也。

所为罪状十条,当然不是每条都那么站得住脚,很多条都有滥竽充数之嫌。

比如说第一条,出身低就不能当重臣?这事你敢当着大老黑尉迟恭的面说?包管把你打得连老妈都认不出来。

再说第八条,如果这个理由都能治朝廷重臣的罪,那李二陛下在后世的名声就能和夏桀商纣比肩了。

真正要命的,是第二条和第五条。

如果说郭业和善德女王的事,可以算奉旨泡妞的话,那他和天竺戒日女王拉迦室利的事情怎么解释?更何况他们还有了爱情的结晶。

过几年,拉迦室利退位,他们的儿子登基。郭业就会成为天竺的太上皇。有了这个退路,再谈对大唐的忠心,不是太可笑了吗?

第五条,那就更了不得了。郭业是李二陛下私生子的消息,一直都是官场之人私底下的传言。世间或真或假的传言多了,多这一条不多,少这一条不少。

但是经过《长安晚报》的刊载,以及御史的弹劾,这件事被摆到了桌面上,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李二陛下必须给天下人一个解释,这件事到底是真是假?

是真的话,李二陛下就道德有亏。是假的话,为了不让人误会,他就得对天下人表明疏远郭业的态度。

以上,是郭业对这份弹章的理解。

但是,作为刑名律例的专家,文四海却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

他说道:“秦国公,您现在的境况已经十分危险,还要早作打算!”

“多谢提醒。事实上,我已经想明白了。第二条罪状确有其事。第五条罪状,私生子一事虽然不是郭某人亲自宣扬,但我要是辩解的话,恐怕会越描越黑。”

说到这里,他苦笑一声,道:“虽然其他罪名无关紧要,但是他们只要咬死了这两条……这次我就很难全身而退。”

文四海却摇了摇头,道:“秦国公,这次可不是很难全身而退那么简单。弄不好,您就得被削去一切职务。再严重点,还得被下狱问罪,就是掉脑袋都有可能。”

“不会吧?怎么可能那么严重?”

“还就是有那么严重。不错,以大人的圣眷来说。哪怕是第二条和第五条都坐实了,也远不到被削去一切职务的地步。不过,真正对您威胁最大的可不是这两条,而是第九条和第十条!”

“与民争利?不过是和道德有关,难道陛下会因此治郭某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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