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2)
“好吃。”
这种吃法还是他小时候跟奶奶学的,没想到照着记忆做味道还挺不错。不过他想应该是原材料的原因,不论是面粉、鸡蛋、大骨汤、大肠、泡椒,全都是绿色无污染的,甚至连水都比未来的水好吃。
这么多绿色食品加在一起,味道不好才怪。何况他炒菜也舍得放油,不会像普通农户好样只在锅上沾一点,这样的味道能好吃才有鬼呢!
吃完直接用热水洗了碗,但感觉上面还是油油的,猪油就是这点不好。于是又用草木灰搓了一遍,这才用水清洗干净。再一摸,已经不滑手了。
没有洗洁精真不方便,卫乐干净坐在厨房门口想了起来,他记得自己在网上看过手工做洗洁净的配方。好像是红糖、橙皮和清水,比例是一比三比十?
哪怕没有橙皮,其它的植物类厨余也行。想到就做,卫乐拿出一个陶罐做了起来,反正他厨房有不少的植物类厨余,红糖家里也有,清水就更不用说了,院子里可有一口深井。
先把厨余切成粉碎,再按照比例先后把这些东西放进陶罐中,然后加上盖子放在一旁,只要每隔几天打开一下开始放放里面的气就好了。记住,不能放太满,大概放一半就差不多了。
不过等这东西做好,也都是冬天了,因为要发酵的时间比较长。不过总的来说,有了这东西他以后清洗锅碗确实要方便多了,也不怕里面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不过既然要做,当然要多做一点,他直接做了两大陶罐,用完一罐就做一罐,毕竟这时间是长了点,总不能等到真的用完了再做吧!
做未来的洗洁精,卫乐这才回房烧水洗澡。每个房间的浴室里都被隔成了两个小间,有浴桶的那间除了浴桶还有一口大锅和一口大缸。烧水的灶在另一个相对小一些的隔间里,这样直接在浴室里烧水,到了冬天整个浴室都是暖暖的。
这是卫乐想的土办法,不然凭他的小洁癖两天不洗还能忍得住,三天四天就要老命了。
烧好热水,和冷水一兑,感觉水温差不多后,卫乐就爬进浴桶里,泡在热水中,他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爽~~
热毛巾搭在脸上,可惜他不会做手工香皂,不然也不会去买那什么皂团,贵不说感觉也没那么好使。
哼哼,他就再忍几个月好了,记得网上有说,手工做的清洁剂除了能洗碗外,还能洗衣、洗头和洗澡,并不担心会伤害到皮肤。
这样多功能的清洁剂真是穿越人士的福利啊!要知道这样一来方便了多少人,起码在洗澡和洗头时,不用担心洗不干净了。
明天就用水果做洗澡洗头的清洁剂,毕竟是往身上使的,厨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洗好澡,就着锅里还剩下的热水,顺手把衣服也洗了。没有洗衣粉,就直接用皂团,反正多的都花了,还在乎这几个钱吗?再怎么用也就这两、三个月,两个月后他再也不用花钱买这些玩意了。
虽然红糖也很贵,但是请大家相信,绝对不会比皂团来得贵。毕竟一斤红糖可以做十几斤清洁剂,可用上好久了。而跟红糖差不多价格的皂团却是一个月都用不到,哪个更划算还用得着说吗?
拔掉浴桶最下面的木塞,水哗哗顺着管道通往了外面的化粪坑,家里一般有什么垃圾都往里面倒,特别是厨房垃圾和动物的粪便等。等农忙时,这些农家肥就派上用场了。
这可真是一点也不浪费啊,还有比这个更环保的吗?想到未来世界吃的那些农药化肥弄出来的粮食蔬菜,卫乐表示他没有得癌症真是老天保佑。
虽然把他扔到了古代这个生活十分不方便的地方,但总的来说老天还是挺护佑他的。起码给了他一个还算不错的身份。侯门庶子,只要他不招惹那些连侯府都招惹不起的人,偶尔这个身份抬出来用一用还是能吓退不少人的。
然后再来就是秀才的身份,他买的田地也不多,就二十亩。不用交税,纯收入就能养活自己不说,生活条件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小资。
笔墨纸砚,这些东西虽贵,卫乐也不用太好的,一般普通的就行,书籍什么的他只买了一些农书和游记,也花不了多少钱。
这样算来,他的生活确实挺不错的。以后再想点其它方子赚点钱,再买一点田地,慢慢的总有一天他会变成地主。
至于为什么不用那一万两银子买大片的田地,卫乐表示他不想做出头鸟。要是让人知道他身怀巨款,这可真是妥妥的肥羊啊!不抢劫他抢劫谁?
几百两银子对秀才来说不算太多,还在大家的接受范围之内,但一万两银子就例外了。
甚至他还有一个模糊的直觉,这一万两银子估计以后会有大用,那个侯府……
躺在床上,勾着手指算。最近他已经从一万两银子里挪了几百两,以后有机会要补齐。顺便,他还需要把这些银子全部都从钱庄里领出来,说实话他不太相信钱庄。又不是国有的,倒闭的可能性不要太大哦~~
好在他拿的银票是全国通用,什么钱庄都能领,以后多跑几个钱庄,把银子全都领出来,藏在他特意做出来的暗墙中,看谁能找出来偷走。他还在暗墙中放了陷阱,不怕死的尽管去偷。他一直在街上混,知道一些下九流的东西很容易。
机关术,这个在卫乐的年代已经几乎失传的东西,他居然好命的学到了一招半式。
这还是他跟一个老乞丐学的,当时看他年纪跟自家去世的爷爷差不多,一时不忍给他送了几次饭,结果就学到了传说中的机关术。只是当时他认为这东西实在没什么用,就只学了一点,老乞丐也不勉强他。
却不曾想,他居然会穿越,这机关术可不就用上了。
无奈当时他学的不是很认真,只懂一些简单的,唯一深奥一点的,就让他设在了暗墙中,保护银子不被人偷去。
不过那些简单的机关术也不是没用,卫乐起到周围的几座大山,大里的野味貌似挺值钱的。挖坑埋陷阱,机关术可不就用上了。
回头去套些野味,就算不卖自己吃也好。在现代想吃只野鸡都要担心是受保护的,哪里像古代,只要不是春夏动物们生育的季节,秋冬两季打猎是不会有啥问题的。
至于在春夏两季打猎的话,特别是带崽的,打了可是要受到所有猎人们敌视的。古代人的知慧可不能小瞧,知道什么叫可持续发展。虽然道理让他们说,他们也说不出来,但老祖宗传下来的肯定没有错。
第4章
就这样一代传一代,猎人们都知道一年当中有两个季节是给动物们休养生息的时间。而且就算要打猎,还是秋天的猎物最好,肥膘肉厚,皮毛也光滑。
卫乐想给自己做两身保暖的皮衣,自然要选择秋季的猎物了。正好现在就是秋天,等家里布置好后,他就打算上山打猎了。
经过几个月有意识的锻炼,卫乐的身体强壮了不少。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年纪,十六岁多养养也就回来了。
和几个月前相比,现在的他不仅身高长了,体重也增加了,不像以前瘦的跟竹竿似的。好在年轻,恢复力不是成年人能比拟的。
也幸亏被分出来了,留在侯府原主也是个早夭的命,在那样的环境中生存,身体能好得起来才是怪事。
再加上原主也很喜欢宅,基本上都是待在侯府读书,人都快读傻了,不然也不会因为被迫分家而被直接气死,让卫乐捡了便宜。
啧,真是个傻子。侯府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出来好好自己过日子。虽然银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这一万两银子只要好生经营,未必不能挣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业来。
可原主就是想不开,结果活生生把自己吓死加气死了。
和原主一比,十几岁就出来讨生活,还没有钱的卫乐简直就是自力更生的代表人物之一了。虽然照样没有钱,但他让自己活的很好,不偷不抢,虽然经常和别的混混打个架什么的,但卫乐在他们那里还真算不上人见人厌,甚至还有好些人和他挺有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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