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 / 2)
西蒙安顿好了我,准备离开。
他伤感的对我说:“亚当少爷,我要走了,您自己要好好保重。”
“谢谢你西蒙,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认真的说。
那天傍晚的天空特别红,晚霞像鱼鳞一样排开,我站在冷风中目送西蒙远去的车马,然后转身走进这个我即将生活很久的地方。
……
黑色学袍、燕尾服、白衬衫、圆领扣、长裤和皮鞋,虽然我们还只是一群孩子,可身上却早就是绅士的装扮了。光这套行头就要7英镑,加上配套的成打衬衫、领结等,在贵族学校上学可真是烧钱。
我上辈子没有接受过正统的绅士教育,只是小时候跟随家庭教师学过一两年礼仪而已,真正进入了这所贵族学校,才知道那些眼高于顶的绅士们都为什么这么矜持了。
洛克公学始建于上个世纪初,是一所纯碎的贵族子弟学府,可以看过进入剑桥和牛津等国王学府的预备班,所有能进入这所学校读书的学生,无一不是家境富裕之辈,甚至还有王公贵族的子嗣。
我跟50多名十来岁的男孩子站成列队,个个都身穿黑色学袍,小小年纪便高高抬起下巴,如同一位位早就功成名就的绅士。
“我代表洛克公学欢迎所有的新生。”校长发表开学贺词。
老头的演讲中规中矩,无疑是说说学校辉煌的历史,有哪些有名的校友,以及学校的教育制度等等。仅从这沉闷的开学仪式就能发现,这所学校一定是以严肃和规矩出名的,而且这所公校教会倾向分明,必定学风古板。看看参加开学典礼的这些人吧,教务长、舍监、各学科负责人以及各个年级的学生,不同式样的学袍一穿,简直犹如宫廷朝服那样等级分明。
开学典礼结束后,我们便可以回到住所休息。
像我这样单身来到学校的人非常少见,大部分人都身后跟着仆从,他们为自己家的小主人鞍前马后,照顾周全。尽管是贵族学校,但也要求学生能够培养独立精神,可以带仆人入读,但是尽量不就近照顾,毕竟在读书的时候找到志趣相投的伙伴比享受偷懒要重要的多。特别是在这种贵族学校,大家都是绅士阶层出身,学校里的同学造就了最初的关系纽带。以至于很多绅士阶层的成年人最初结识的时候,首先会谈及他们毕业的学校,如果是同窗,那么关系立即就亲密的不得了。
我住在一座三层楼高的旧校舍,校舍虽然陈旧,可是装潢十分精美。从客厅到楼道都镶有玻璃窗,楼下的大客厅有带着水晶落挂的屋顶吊灯,沙发和座椅盖有全新的丝绸座套。
我的房间在二楼靠近楼梯的地方,大约二十平米,有柔软的双人大床,镶有金边扶手的写字台,典雅的沙发座椅,以及黑色木雕花大衣柜。窗户很大,可以将整个房间都照亮,配有橘色棉纱拖地窗帘以及厚厚的毛织地毯。
我疲惫的往床上一趟,正打算睡一个午觉,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争执声。
第 6 章
“这简直不可理喻,我家主人是尊贵的费蒙特伯爵的儿子,你们居然安排一个商人的儿子住在隔壁!”
我走出房门,看到走廊上站着几个人。
两个男仆带着两个少年正在对峙,而舍监被弄得焦头烂额。
“既然来洛克求学就都是学校的学生,怎么能分什么身份?”舍监说:“而且学生们都已经入住了,不好随便更换宿舍。”
“我母亲早就说过了,要离这些满身铜臭的商人远一点,如果她知道我和一个商人的儿子住隔壁,一定会吓昏的。”一个胖胖的小男孩高扬着下巴说:“听闻洛克公学是最好的贵族学校,我父亲才送我来读书的,没想到连下等人出身的商人子弟也收容,果然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与他对立的是一位有着深色头发和眼睛的少年,他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大约没有想到会遭遇这种事,他面色通红,看上去紧张的不行。
舍监为难的摇摇头:“需要另行收拾房间,今天是换不成了。”
“哦,难以置信。”胖胖的贵族少年说:“我要写信把这里发生的事情告诉母亲,相信她很愿意跟她的朋友们讨论这件事,到时候洛克公学可就要名声远播了。”
贵族少年金发碧眼,皮肤白皙,可惜是个小胖墩,我猜他使劲昂着脑袋大约是因为那层厚厚的双下巴的关系,但这让他看上去像个目空一切的小混蛋。而他对面的黑发少年则手足无措,一副做错了事的可怜样子。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下午好,先生们,我听到了你们的争执,如果不介意,我可以配合你们更换房间。”
穿着黑色校袍的舍监在胸口画了个十字架,如同被拯救了一样,弯腰对我说:“真是好孩子,感谢你愿意帮忙。”
黑发少年则夸张的松了口气,小心翼翼的对我说了声:“多谢。”然后逃一样的吩咐仆人收拾行李去了。
胖墩少年依然高抬着下巴用眼角看人,只见他上上下下扫视了我一遍,如同恩赐般对我开口:“恕我冒昧,您贵姓?”
我被他这态度弄得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仍然礼貌的对他笑了笑:“您好,亚当·康斯坦丁,我父亲是肯特郡奎因特庄园的主人迪安康斯坦丁先生。”
我用先生二字形容我父亲,说明他只是一位地主乡绅,并非有爵位的贵族。
胖墩哼哼一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我的身份。
然后他把一双小手往身后一背,挺直脊梁说:“您好,在下爱德华·费蒙特,费蒙特伯爵的小儿子,今后请多多指教。”
他虽然说多多指教,可是态度依然高高在上,鼻子都要抬到天上去了,这派头真让人想抬起拳头揍他一顿。
我并不想惹麻烦,只是不忍心看那商人的孩子受欺负,所以我尽量谦卑的对这位小贵族弯了弯腰说:“这是我的荣幸。”
小胖墩似乎对我的识相很满意,他说:“今天的事情要感谢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这里做客,先失陪了。”说完他气势不凡的迈着大步子走回了房间。
看着这孩子的这幅熊德行,我简直哭笑不得。他八成是跟家里的大人学的这身做派吧,只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这么做,非但没有威严,反而显得十分幼稚。
我摇摇头,刚要转身离开,忽然想起他刚才报出的名字。
“爱德华·费蒙特?该不会是那个费蒙特吧?”我疑惑的望了望他的门口。
上一世我在伦敦的一家工厂里当记录员,当时有件很轰动的事情传遍伦敦的大街小巷。
一位贵族的小儿子因为杀人罪被告上法庭,法庭宣判了30鞭鞭刑,并将他流放殖民地五年。他的父亲不知为何,非但不保护儿子,反而宣布跟儿子断绝关系。就在大家都以为这件事销声匿迹了,五年后,故事的主人公却从殖民地归来,带着新贵的身份以及万贯家财,还在新权贵的支持下进入下议院。
我对这位声势轰动的大人印象深刻原因是,有人骂我说,我跟这位费蒙特大人都像是地狱里出来的恶鬼。听说这位大人因为鞭刑的缘故,脸上也有一条长疤,而且他个性阴翳残酷,通过许多卑鄙手段进入议会。
看刚才那小胖子二缺的德行,大概不是同一个人吧,我心想。
我跟那个商人的儿子交换房间时,知道了他叫约翰·马丁,真是个朴素到极点的名字。
约翰因为我刚才出手帮忙对我的印象极好,他看上去是个很胆小的人,可是如今却鼓起勇气跟我套近乎。
“我……我是不是得罪了他?”约翰紧张的问我。
“别理他,他只是伯爵的儿子,又不是伯爵本人,你怕什么?”我说。
“可是我来的时候,我父亲吩咐我要好好跟这里的同学相处,如果他知道我惹贵族家的少爷生气了,一定会教训我的。”约翰害怕的说。
约翰来自那种典型的暴发户家族,听说他父亲找了某个议员的关系,在牛津郡开了一家纺织厂,赚了很多钱,于是就学那些上流绅士们买豪宅,雇仆人,生活的十分奢侈。可在他想要跟一些地方绅士打交道时,却发现除了借钱的,根本没有人理睬他,甚至整个郡的上流社会都在耻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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