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2)
小聪很大方地将自己怎么回答客人的话说了一遍;大林也说了几句;大辉摸摸头,说,大概就跟小聪和大林差不多。
小树他们听了,得到了一些经验,晚餐高峰的时候,便好了许多。
第一天营业结束,大家收拾好了饭馆卫生,便离开了。小聪他们回家,村里的伙计都回租的房子去洗漱睡觉,家宝也跟他们一起过去住。
店里只有两间房间,一间余清泽和乐哥儿住,另一间放了许多的食材,味道不好闻,余清泽便让家宝也一起到那边住了。
开业第二天,常爷爷过来拖潲水回去给猪吃,顺便给他们带了一小篮子马铃薯来。
“阿泽,这马铃薯大半个月前就这么大了,现在还这么大点,好像都不长了,叶子也开始枯黄了。”常爷爷拿着个马铃薯皱眉跟余清泽说道。
余清泽拿起一个看了看,比之前大河带回来的时候好像小了不少,想起他前世时马铃薯大部分是冬春季收获的,便说道:“可能是之前气温太高了。叶子枯黄了是不是要挖了啊?”
常爷爷点头,“是要挖了,不然久了容易坏。你看这个,就是被虫子啃了的,我看了下,还有些没被泥巴遮住的,皮子发青。”
“是,露出地面的马铃薯是容易青皮。爷爷,那就全挖了吧。等过个把月,再种。”余清泽说道。
常爷爷答道:“行。”
当天中午的午饭,余清泽就将马铃薯给做成了酸辣土豆丝,让大家都尝了尝。
又过了一天,常爷爷将马铃薯全部挖了,他又来城里了一趟:“一共有三箩筐,我都放空房里阴着了。过几天要收割了,你们就不回去了吧?”
现在饭馆刚开张,生意也好,老关门回家也不是个事儿。
“回去,我们不回去你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余清泽说道。
常爷爷道:“可以请人帮忙收,反正也不用再插秧,晚两天就晚两天吧。饭馆生意正好,两三天赚的钱都比全部的粮食还要多了。”
余清泽想了想,道:“那您去请村长家帮帮忙看?店里其他伙计我也要问问他们,如果他们大部分要回去收割的话,那店里也忙不过来的。”
单是在小吃店和饭馆帮忙的村里的伙计,加起来就二十个了,差不多村里半数人家都有劳动力在他这里。
余清泽趁着还没客人,问了下他们。三个叔么是要回去的,还有两个因为家里弟弟还小基本帮不上多少忙,也要回去。其他的几个可回也可不回。
这要回的五个里,其中一个是烧火的叔么,另两个是给他们切菜的。他们走了厨房根本忙不过来,余清泽干脆就决定到时候歇业四天算了。
聚福楼开业第二天,这名声就打了出去。
本来余记在桐山城的名声就已经够响亮,现在再加上一个饭馆,余记在桐山城就已经变成了美食的代表。
饭馆的生意一天好过一天,客人一天比一天多,有时候等位置的人都得等两三刻钟,甚至半个时辰的。
余清泽又赶紧去紧急订做了一批凳子放在外面屋檐下,给等候的客人坐。又弄了一些小木牌来,让家宝按照到店的先后顺序分发下去,免得弄错了顺序引起纷争。
九月二十三,聚福楼歇业四天,回家秋收。
一些特意来吃饭的客人看到歇业的告示牌,摇头兴叹。这余记啥都好,就是每次夏收和秋收的时候就得歇业几天,他们这些老顾客都习惯了,等着吧。
洛明达这天中午从县衙回来,吃饭的时候一看桌上的饭菜,就觉得不对劲。这菜的样子不对啊,颜色和气味好像也不对。
“今天怎么不是聚福楼做的菜?”语气很生硬,不开心。
洛夫郎给他盛了一碗饭,道:“聚福楼歇业四天,回去秋收了。”
“啥?又歇业?还四天?”洛明达皱眉道:“那小吃店呢?”
洛夫郎答道:“也歇业四天。”
洛明达:……
他皱眉坐下,接过洛夫郎手里的饭,看着桌上自家厨子做的菜,迟迟没去拿摆在面前的筷子。
“不喜欢吃?”洛夫郎看着他的样子,问道。
洛明达摇头,这才拿起筷子,慢悠悠地夹了一块回锅肉。
这道回锅肉是他们家厨子仿照着聚福楼的回锅肉做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像,味道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一嘴油腻腻的味道。
洛明达不喜欢吃肥肉,太腻。之前吃聚福楼的是因为不腻,现在这个……
他顿时皱眉,好不容易吞下去,他赶紧喝了口茶压一压。
洛夫郎见状,道:“还是吃青菜吧。”说着夹了一条青菜放到了洛明达碗里。
洛明达苦巴巴地看着碗里的青菜,吃了。自从这几天每天吃聚福楼的饭菜,现在吃到自家厨子的菜怎么就觉得这么难吃呢?!
“……昨天晚上在聚福楼带回来的酸辣鸡杂还剩下一点,要不,给你热热?”洛夫郎见他吃得那么痛苦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洛明达一听,赶紧点头:“好好好,赶快。”
“剩菜哦?”洛夫郎提醒了一句。洛明达从小养尊处优,从来不吃剩饭剩菜,每餐必须是新鲜的。就是当年战乱时,他家因为没受到多少波及,他也没吃过剩菜剩饭,也就是吃得简朴一点,但也都是新做的。
洛明达一听,皱眉,然后看着桌上的菜,又转头看着他夫郎,表情可怜兮兮的。
“……行了,等一会吧,我让明叔给热一下。”洛夫郎说着,走到门口让小厮传话去了。
洛明达赶紧点头,放下筷子,等着。
“夫郎,昨天那茄子煲还有吗?”
洛夫郎身边的一个四五岁的小汉子答道:“爹,没有了,早上我吃掉了。”
洛明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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