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朝季尧,春暖花开 第9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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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她就有些心酸,她判断这是一个可怜的老人,“大叔,你是在捡塑料瓶子吗?”

那个人的身影微微的顿了一下,没理她,继续在垃圾堆里面翻找着。

陶笛看这个人没转身,也没搭理她,她热心的再靠近了一点,就看见男人低着的侧脸在动。像是在咀嚼东西。

她心里更加难受了,难道这个大叔是在垃圾堆里面找吃的?

她连忙拉着他,“大叔,你别翻了。这里没食物的,就算有也是一些变质的。你是不是很饿?你要是饿了,就跟我回家去。我家离这里不远,我家里有很多好吃的。你跟我回家吧?”

她看大叔还是没转身看她,以为大叔窘迫,她急道,“大叔,我真诚的邀请你去我家吃早餐。真的!唉……我今天出门跑步也没带钱,不然你实在不愿意去,我也可以给你一点钱买吃的。”

她心疼老人,心疼的不行,眸底亮光一闪,又道,“大叔,不然你在这里等我,我回去帮你拿点食物,再拿点零钱给你。你别这么辛苦了好不好?我看着心酸。你要是不相信我。我可以把我压在你手里,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好不好?”

她口中的大叔终于转身了,转身之后,陶笛脸上的焦急都变成了震惊……

大家都在找初初,初初更新有点晚,所以此刻正在被你们踹飞落地的途中。各位小主们,有没有被萌到?初初自己写的都忍俊不禁,另外这一章是一万多字哦。希望你们喜欢!!!

第心情

首先向大家忏悔一下,有关于更新慢这件事。

这一点我承认,我真的很抱歉。因为码字很慢,所以大家一直抱怨更新慢。有些小主们等的不耐烦,带着情绪抱怨我,可爱的威胁我。其实,我冷静下来想想都能理解。通常爱恨之间的距离只有一瞬间,爱之切,急至深。

我都能理解的!

我前天半夜十二点之前才写好了昨天的稿子,字数不多只有6300。因为昨天是周末,我得分一点时间给我的娃娃。我带娃娃去看了花海,旅途奔跑,疲累,我昨天没有加更。

今天我一打开电脑,就看见58条催更提醒,我没出息的没敢点开。我九点开始码字,一直到下午五点钟才写完了今天的10700字。途中,我妈妈切好的果盘送来,我忘记吃了。此时此刻,我说这些不是为了跟你们矫情我有多么的不容易,我只想说我对这本书的热爱。

最初,角色设定女主陶笛就是一个活泼可爱的角色。当然了,我也明白人无完人,我塑造出的小笛身上也有缺点。我能做的就是尽力去把这个人物塑造好,尽力做到个性鲜明。

所以,大家可能看到的小笛是爱笑爱闹爱逗爱撒娇的。这类小女生,活泼可爱。她就像是阳光,能够温暖季尧。季尧的淡漠,需要她来相得益彰。

也许有些读者不喜欢撒娇的这些情节,在此我只能说,很抱歉是我的失败,没能让你们喜欢上我的女主。

就我个人而言,我特别喜欢我的女主。我喜欢她的热忱,喜欢她的小聪明,也喜欢她的可爱和善良,她的撒娇我统统都爱。我看着她一步一步的成长,用心用力的经营着自己的婚姻,一点一点的融化季尧大叔,我的心底是欣慰的。

刚才我在吃晚餐,晚餐过后我点开回应区,然后有一条回应瞬间让我泪流满面。我不知道那一刻我为什么那么脆弱,我对着电脑屏幕就那么流泪了。现实中,我是一个心思细腻又比较敏感的人,我多愁伤感,我的情绪很容易波动。所以,对于大家的评论我很多时候都不敢太多的互动。每天我都是写完了当天的内容,才敢去看上一天的回应。

我真的有很用心的去看你们的每一条回应,很感激大家对初初的支持和等待。支持我的回应,我会很欣慰很感动。善意指出我不足的,我也会一一斟酌然后当着前进路上的小鞭子来鞭策我。

初初是个小女人,有时候也会矫情。就像刚才我流泪了,当我用心用情写出来的东西不被认可,甚至被嫌弃的时候,我很难过。心里涩涩的,真的是说不出来的难过。

我写文,大家看文其实应该是一种相互愉悦,相互依赖的美好状态。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性,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也许小笛的性格您不是太喜欢,但是请不要抨击,保持一份平和的尊重。我用心了,投入了,我绞尽脑汁的构思,一字一句的斟酌,最后再检查才敢上传。怎么就让您那么嗤之以鼻了?请多给我一点尊重,给小笛一点尊重。

最后请原谅我大晚上的发神经写下的这段话,我爱写文,真的爱。我也会反省自身的不足,努力的提升自己,一定不能辜负你们的偏爱!!!

再次说明,初初从来没有用水军删除过评论,这个跟随了我几年的老读者都是有目共睹的!

今晚没有更新,明天白天有更新!

大家晚安!!

第91章,我没空

陶笛被晨风浮荡的有些粉嫩的唇宛如初春之樱,这会唇瓣讶然的微张。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眼前站着的大叔不是别人,是她的公公季向鸿,她老公的父亲。

天啊!

她是有多蠢啊,居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一个天坑?

她把自己的公公当成拾荒的可怜老人了,这下子公公一定会更加讨厌她吧?

她深呼吸,尽量收起小脸上的震惊和一点点的尴尬,叫道,“您怎么在这?”她没敢叫爸爸。

季向鸿看着陶笛的眸光亦是有些复杂的,她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倾洒下呈现出一片淡淡的粉色,她的眼神清澈无辜。当陶笛第一眼把他当成拾荒老人的时候,他是鄙夷的,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蠢。

可当听见她那着急的声音,心疼的模样,他心底有一丝无法控制的情愫在蔓延。

心脏活像是被无数块砖垒起来一般,她的善良就像是其中的一块块砖被抽离了一样。他原本垒起来的坚硬城堡,有些要崩塌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倒影着阳光的点点涟漪,眸底澄澈一片。

东城的太阳在头顶上升起,金色的光线揉成了一片片碎粉色,笼罩在她单薄的身影上,温暖了她那精致的五官。

陶笛也不傻,在反应过来后,立刻开启自救模式。显然她的公公不是一般人,自然不可能早晨出来拾荒。看他满手扒拉的脏兮兮的,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丢在垃圾桶里面了。她的情绪调整的差不多后,她面带微笑,轻声问,“您是在找东西吗?能告诉我找什么吗?我帮您一起找。人多力量大。”

在长辈面前,她时刻警惕着自己的态度。不放肆,不卑微,只温和恬静。

季向鸿的心口再次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敲击了一下,心脏震动了一下,眼前竟一恍惚。恍然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早晨……

那个早晨,她也是这样迎着晨光,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她的声音不大,温柔的似江南春水。她脸颊上恬静的笑容,宛如春水轻轻荡漾。水面上还飘落着柳叶,悠悠的晃着。

就是这样一个笑容,温暖了他的眼眸,在他的心房中落下了痕迹……

陶笛见公公好像走神了,她又轻轻的凑上前,还是笑,“我猜一下,一般随手扔进垃圾桶的应该是戒指?或者扳指之类的对吗?”

季向鸿看着她的眸光又复杂了几分,唇瓣动了动,脊背也直了直。却还是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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