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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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郑飞哽咽道,“谢谢!谢谢王哥,谢谢万春!我他玛德真走了八辈子好运气,竟能交到你们这样的好兄弟!”

王进和庞万春浑身一颤,眼中也有东西忍不住流了出来。

王进哽咽道,“主人,我们答应你还不行吗?请受王进身为家奴的最后一拜!”

庞万春道,“主人,也请受万春身为家奴的最后一拜!”

二人刚拜完,却见郑飞已经直起了身子,脸上虽依旧挂着泪,但却是咧嘴一笑道,“早就知道你们受不了我哭,嘿嘿!”

王进和庞万春也是一笑。

三人瞬间不约而同的跪着朝彼此近了一步。

三双大手用力的握在了一起!

就像是回到了政和三年的西夏边境!

三人齐声道,“生死相随!”

他们却不知道,有一个瘦弱的身影在门缝里偷偷瞧着屋内的情形,在他的眼中,绽放着如流星一般的光芒……!

182,郑屠夫欲救金莲,武大郎清河受辱(上)

(不知不觉五十万字了居然还没上梁山!罪过罪过!以后我会逐渐加快节奏的。)

政和四年,七月二十日,晌午。

五匹高头大马在一条大路的分叉口停了下来,只见这分叉口一条是往北,一条是东,马上之人正不知该往哪条路走时,正巧看到前面树林边恰有一个小茶摊。

此时已至夏日,大中午的只觉烈日烘烤令人难忍,众人早已是汗流浃背口渴难耐,便骑着马往茶摊行去,再将马拴在树荫下之后才走进了茶摊。

只见茶摊的老板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此刻正趴在一张小木桌上打着瞌睡。

郑飞轻轻一敲桌子惊醒了他,他睡眼惺忪的直起身来一看清郑飞几人赶忙起身笑道,“抱歉抱拳,诸位客人快请坐。”

郑飞几人一笑便围着一张稍大点的桌子坐了下来。

小伙子也动作麻利的为郑飞几人摆上大茶碗,又提着一个大铜茶壶为众人倒上茶。

茶的确不是什么好茶,但温度正好适宜,一大碗茶水下肚当真极是解渴!

小伙子一边为众人续上茶水,一边笑问道,“诸位客人这大热天的要赶去哪里呀?”

郑飞道,“我们是去沧州,请问小哥前面的岔路分别通向哪里?附近可有什么可以吃饭的地方。”

小伙子道,“那岔路往北便是去沧州的路。诸位若是想吃饭投宿,可以再往东走十里,那里是一座县城,叫做清河县。”

清河县?这清河县可是武松与武大郎的故乡呢!

郑飞听了心中一动!暗道竟是到了这个地方!

对了,自己岂不是可以……!

郑飞快速想定,便笑着点点头对小伙子说道,“麻烦小哥再打些水去喂喂我们的马。”

小伙子应了声,再次为郑飞几人续上茶水后便放下铜壶,又提着一个盛满水的木桶朝着郑飞几人的马走去。

郑飞回过头来对鲁智深几人说道,“今日如此酷热,咱们又赶了多半天路,此地荒郊野外的也没什么吃食,不如去那阳谷县城里歇息一晚,明天一早趁着凉快再继续赶路如何?”

众人都是点头赞同,谁也不想在这大热天里赶路。

郑飞神色如常的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水,但他的心中却是别有一番打算。

郑飞之所以要再去沧州,除了去拜会一下那“小旋风”柴进,其实还有一个别的目标,便是此刻差不多应该已投奔在柴进府上的武松!

那武松当初在清河县与人斗殴,以为打死了人,便逃到了柴进的庄上,而且一待就是一年多,直到后来听说被自己所打得那人并没有死,武松本想就此返回家中找自己的哥哥武大郎,谁料竟又犯了疟疾。这才在柴进庄上养病的时候遇到了同样逃到那里避难的宋江。

当时武松或许是因为在柴进府上待的时间太久了,本身脾气也暴,耍了好几次酒疯,当是大事没犯,小事没断。而柴进要顾虑的人太多,风言风语听多了,虽没有赶武松走,却难免对武松有所怠慢,武松的心里那是憋着一肚子不痛快!

而那宋江一去便又是给武松治病,又是请他吃肉喝酒,虽然还是花的柴进的钱,却把自己当了好人,并博取了武松的无限好感,这才使武松成为了宋江的忠实好友。

可怜他柴进,虽养了无数武林豪杰,却只博了个仗义疏财的虚名,真正肯为他卖命的并不多。其实这也是宋江比柴进高明的地方,宋江的钱跟柴进比只是毛毛雨,但宋江却善于用有限的钱办无限的事,花出去的钱往往都能用到点上去。反观柴进,只知道大笔大笔的往外扔银子,却不知让人感激他,大家吃他的喝他的,搞到最后倒都觉得这是柴进应该做的,对他的感激之情自然轻了许多,柴进只当了个花钱的冤大头。

武松的威猛自不在话下,郑飞对其势在必得!此去沧州也是想借机提前“拐”走武松,也省去了日后他与宋江的一番相遇,当是一举两得!

所以当郑飞听到不远处就是清河县时,便立刻想出了一个法子!

武松最敬重谁?就是他的大哥,人称“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

水浒上说武大郎是在武松逃跑许久之后,因为不堪在清河县因武松惹下的祸事所迫才不得不搬去了阳谷县。

此刻自己既然已经到了清河县边上。

郑飞如果能去清河县里找到武大郎,再与他一番关照,这岂不是一个现成的送给武松的见面礼?

而且……郑飞还想再去办一件事,一件可能颇具争议的事情----------解救潘金莲!

潘金莲?!那个勾结西门庆谋害亲夫的淫~女潘金莲?!

没错,就是她!

解救她?她不是个妖艳、淫~荡与狠毒的代名词,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女人吗?

郑飞脑子没病吧?!

当然没有!

潘金莲原本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她的主人便常去骚扰她,于是她便将此事告诉了主人的老婆,意下不肯依从,于是她那主人以此记恨於心,为了作践她,却倒陪些房奁,把她白白嫁给了“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人称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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