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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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个草原汉子身材高大强壮,一个个都配备了从佣兵工会那儿买来的战甲, 又人手一把配备了那种大砍刀。

这种大砍刀是草原汉子最拿手的兵器,骑着石鹿冲过去就是一刀,这种凭借力气跟冲击力叠加上的力道,攻击力极其十分的厉害。这队伍中,还有一头高大的黄金狮子威风凛凛的行走在一旁。

不过,这黄金狮子不是大漂亮。大漂亮留在了和部落,毕竟它的家族需要它来镇守。母狮子还没被驯服,而且一个族群中如果没有雄狮,母狮子会很不安的。至于全部带上,这个队伍就太大了,狮子家族也不是迁徙家族,带着很不方便。

留在和部落也好,它们绝对是一个强大的武力威慑。

现在和部落中的财富也不少了,酒楼日进斗金。又由于和部落已经归属于宋岑,宋擎在规划和部落的时候,是设置了专门的作坊的,到时候专门用领民来生产食物调料。甚至,宋擎还弄出了几款香水。依照贵族女性的攀比,香水一定会卖疯的。

一旦和部落构建完成,想想它能够产生的财富?现在那点玄牛跟石鹿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大漂亮不跟着走,但它儿子很愿意跟在宋岑身边,现在队伍中的狮子就是当初小狮子中最大的那头,现在它长大了很多。

这头狮子可以说是跟宋岑玩大的,反正大漂亮不爱搭理几个小狮子。又因为这头小狮子是最大的,当它成长之后,狮子家族中也容不下头了。大漂亮现在时常会驱赶它,母狮子的母爱也开始减少。

毕竟,母狮子们这段时间早就跟大漂亮咳咳已经成年的雄狮子在母狮子看来,已经变的很有攻击力了。为了再一次新到来的幼狮,它们也开始对长大的雄狮警惕起来。

因此,在宋岑去告别的时候,这头雄狮头也不回离开了家族,然后一个劲儿蹭着宋岑。看它这么干脆这么潇洒,围着脖子的一圈鬃毛同样如烈火飞扬的模样,宋岑给这头狮子取名潇洒哥。

总之,这队伍一看就十分的强大跟扎眼。诺维赫最后看到宋岑的出发队伍的时候,同样倒吸了一口冷气。

伊戈更是连连吞咽了好几口口水,人都不好了。

这知道的是去故乡之源学习,不知道是还以为是哪个大贵族出门游山玩水去了。可问题是大贵族们出门,说不定都不会这么夸张。

这么些,伊戈都偷偷看诺维赫。他还是希望老师能骂一骂宋岑的,哼哼,叫你嘚瑟。

老师?宋岑裹的厚,走路也就不快。他看诺维赫那也有点震惊的模样,顿时十分不好意思。

他也不想这么夸张的呀,只是这事儿是宋擎在安排。等宋岑回过神来,宋擎已经把事情都安排的井井有条了。

诺维赫无奈的摇了摇头,行吧,那就这样,走吧。

好的好的。宋岑赶紧应下。

然后,一行人就上路了。只是出城门口的时候,迪利斯.阿诺德跟柏妮丝.阿诺德带了七个护卫,还有凯佩在等候。

他们也要一起前往故乡之源,主要是柏妮丝被检查出来具有不错的巫师天赋。之前因为城主给予了宋岑很多方便,作为宋岑的老师,诺维赫主动帮助城主介绍了一位女士高阶巫师,她已经答应收柏妮丝为学生,此行刚好可以将柏妮丝带过去。

迪利斯被派出来护送柏妮丝,至于凯佩,他是刚好出去走走,见识见识一下。

然后,阿诺德一行人看到宋岑的夸张队伍之后,同样被震惊。他们的父亲出门,都不会这么夸张好不好?

好了,走吧。诺维赫开口。

然后,队伍就出发了。

外面的积雪太厚了,幸好驾车的石鹿都是选的膘肥体壮的那种,力气很大。甚至,宋岑坐的还用的魔兽。

但即使如此,有些路段还是需要人稍微轻扫一下,这样车辆才可以被拉过去。外面白茫茫一片,偶尔的时候,宋岑还能听到天空中传来嘹亮的鹰啼之声。

刚开始,宋岑还蛮有兴趣的,但看过了就昏昏欲睡了。

白茫茫一片,也没什么风景可看。倒是中间的时候,小可爱给宋岑叼来一只雪兔。这雪兔就神奇了,它实际上是半魔兽,能力就是在冬天的时候,它们的毛能变的雪白雪白,而且很抗冷。但冬天退去的时候,它们的毛发就会变的很枯黄。这种能力,能够让它们很好的根据不同时节融入环境。

另外,雪兔没有攻击力,任何动物只要让它们觉得恐惧,它们就缩成一团,假装别人看不到自己。

幸好,它们很能生很能生,一只雪兔一胎都是七八个,食物充足的话,一个月的时间,小雪兔就那啥发育成熟,又可以生雪兔。

宋岑这会儿就戳着手里白色的一小团雪兔,真的装死都不会。宋岑好玩的让雪兔躺平,然后它又团成一团,仿佛这样就安全了。

自欺欺人无比厉害。

宋擎看宋岑喜欢,索性弄了个笼子把这只雪兔给养了起来。

一天行程,晚上的时候自然露宿荒野。不过荒野是相对的,宋岑的魔兽车面积足够,宋擎在里面铺垫了足够的被褥,宋岑可以美美的躺平睡觉。

但再睡觉之前,还得先吃晚饭。

肯尼有野外生存的技能,找的背风的地儿,很快就升起了好几个火塘,大家开始陆续弄一些简单吃的。

唯有宋岑这儿不同,宋擎先是杀了一只嘟嘟鸟,用罐子开始炖汤,又开始制作烤肉跟做宋岑想吃的面条。另外,宋擎还带了一些开胃可口的小菜跟水果。

柏妮丝啃着手里已经冷硬的糕点,口水哗哗的。本来出门在外,她的食物也不错了,但不能对比啊,一对比就感觉饿。

宋岑不是吃独食的人,可是宋擎准备的食物并不多,他可以分给一个人,但绝对没法全都顾及到。可宋岑也不会去责备宋擎,他知道宋擎的意思。虽然出门在外,宋擎带了很多东西,但诺维赫也大概说过路上的行程时间。

从现在到码头出海,已经走捷径了,也要十五六天。干粮倒是富裕的很,但鲜美的食材就那么多。宋擎只想照顾好宋岑,别人他可管不了,也根本不会管。

哪怕是这回出来,带着烈阳等和部落的人,还边走边教他们军体合击术,每个人又传了高阶的骑士锻炼法,这都是为了以防万一时可以拿他们给宋岑挡刀。

等嘟嘟鸟的汤好的时候,浓郁的香味更加清晰了。

迪利斯悄悄咽了咽口水,但他知道这时候不会过去讨点喝。他很清楚,他去喝了,宋岑肯定得给柏妮丝弄一碗,那凯佩是他们的朋友,宋岑不能不给,那诺维赫那边肯定也要吧。

这一圈下来,都要没了,宋岑还吃什么。

宋岑吸了吸鼻子,在宋擎端给他的时候,想了想将手里的肉汤端给了诺维赫。

老师。尊敬长辈,这是说的过去的。而且,诺维赫对他太好了。

诺维赫刚才只是默默吃了一块干粮,顺带喂了一些碎屑给肩膀上的黑鹦鹉巴古,之后就一直坐在火塘边闭目养神。

听到宋岑叫他,诺维赫就睁开眼睛。他是一如既往穿的淡薄,皮肤苍白,看上去有种病态的虚弱感。

给我的?

宋岑乖巧的点头。

谢谢。诺维赫伸手接过,肉汤滚烫,还带着浓郁的香味。

巴古歪了歪脑袋,扑棱棱飞到了宋岑肩膀上。虽然宋岑笑话过他乌鸦,不过还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这会儿宋岑喝汤吃肉,时不时还扯一点嘟嘟鸟的肉丝喂给巴古,巴古彻底爱上宋岑了。

这么年了,巴古苦啊。

诺维赫追求真理,他不享受任何外物,连带巴古要吃肉都是自己找虫子吃。至于去跟别的鹦鹉蹭吃蹭喝,巴古不干。它比较独,不喜欢跟鹦鹉相处。但终于,终于有人喂它吃肉了。

好人啊,一餐饭功夫不到的时间,巴古就叛变了,时不时拿脑袋蹭宋岑的脸颊,并且豆豆眼一副讨好的神色。

宋岑也乐于跟它搞好关系,毕竟上次把它给得罪了。

巴古吃开心了,吃撑了还要吃,啊啊啊,吃肉肉肉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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