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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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的眼前,晃过乌家大小姐略有肥胖的脸,还有乌岚,总是缠着他,三天两头的往洛王府跑。

不会吧怎么想,那黑衣白发之人,也不会是乌家找来的吧?

再说,如果二十年前乌家手里有玉玺,为何乌叔叔不肯拿出来证明他的清白?乌叔叔看着他长大,绝不会害他。

赵凌又重新把玉玺拼凑起来,眼睛隐隐现出,他下意识的往眼珠子的地方下手一按,咔嚓一声,圆柱凹陷进去。

玉玺上的机关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他触动了。

玉玺分成的四半,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

再按下眼睛,玉玺重新分成了四半。

有人发现这个机关,却只能止步于此,玉玺碎成四块,是早有的事,有能工巧匠把它用这样的方式拼凑起来。洛溢拿起玉玺端详,玉玺落下的阴影在桌面上,赵凌把手伸过去,按住漆黑的方形。

他微微一愣,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

影子铺满了整张桌子,一副地图,六个字。

天之阵,毁于眼。

是阵眼。

天命与伏天阵是一人所造,孙纳为宁国开启伏天阵时,早就准备好了毁掉伏天阵的办法。早该想到的,他没办法彻底毁掉伏天阵,放任伏天阵的遗迹留在国土,耗费人力物力去守着不让人接近。他暗骂孙纳造了如此庞然大物却没有留下破解的办法,如今看来,自己能想到的事天才如何想不到,或许将来的某一天,伏天阵成为天下祸患,到那时候,玉玺之中的天命,就是钥匙。

伏天阵是守,天命是攻,是相生相克的一对。众人只当天命是多么可怕的东西,能毁灭大陆,天崩地裂,可孙纳之心,只是留了一手克制伏天阵的毁阵之法,防止宁国借此阵横行霸道。只是某个宁国皇族,野心勃勃,大概也是明白了这一点,才会闭口不传,把天命藏在玉玺之中,自己把控自己的命门,让天下以为伏天阵无懈可击,为之恐惧。

伏天阵的阵眼在海上。

赵凌在地上用石子堆起简单的四国地图,只有找到阵眼之处,才能让伏天阵彻底崩溃。此处近海。我这么说容易,但若是阵眼在海里的话,我们也无论如何也见不到。

阵眼在何处?赵凌从伏天阵中大概能推出大体位置,似在海上,但他上辈子没时间找到确认,后来是没心情找,再后来是没有命去找。这辈子既然拿到了至关重要的钥匙,管那黑衣白发之人的目的是什么,他都必须找到阵眼所在,彻底毁去伏天阵隐患。

赵凌把他推演伏天阵时候所有知道的事都告诉了洛王爷,这辈子他唯一能全心全意相信的人只有洛溢。

出海。洛溢听完后就说,乌家有船。

临行前一天,赵凌却让宁庄护送赵原回梁都。

宁侍卫一百个不愿意,洛王妃摆明了公报私仇,明知道他跟方镜势同水火却非要他一起保护同一个人。关键是洛王爷现在被洛王妃迷得神魂颠倒,恨不能让碍事儿的侍卫滚得越远越好。

宁庄咆哮:海上危机四伏,万一王爷遇上什么危险该如何?王爷自己就罢了,怎么也能自保,有你个拖油瓶在,就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拖油瓶赵凌,自有一套歪理邪说,你们师兄弟误会太深,得多培养培养感情才行再说,保护赵原对你有好处,赵原既然选择回去,就是对那个位置有想法,以他的能力,加上他背后的那只狐狸,将来当上皇帝的可能想很大,你雪中送炭,护驾有功,封王拜相那是妥妥没问题的。小庄,当年赵凌暂时让你在洛王府呆着,转头就跟阎王爷去幽会了,他不回来,你真的要一辈子蜗居在我家当侍卫吗?都说良禽择木而栖,洛王府这根烂木头可撑不起凤凰窝啊!

用你管。宁庄觉得全身血液瞬间凝固。

而且,如果我跟洛溢一去不回,洛王府与漠北洛家军硕大的家业,也只有靠你继承了。赵凌已经考虑立遗嘱。

宁庄忍无可忍,一把雪花镖扔出去,来了个天女散花,结果一个都没扎准,最准的一个扎在赵凌的腰带上。

好险。赵凌扇子一挥,露出个自求多福的微笑。

最终,宁侍卫愤然离去,赵凌与洛溢踏上海航之旅。

第一次坐船,赵凌几天下来都没闲着,在船上爬上爬下,洛王爷多半时间都在船头吹风。

他们路过无数小岛,食物与水源充沛,有时候停留下来去岛上逛逛,打点野味挖点野菜。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好几个月。

如果能一直飘在海上,也不错啊!赵凌爬到最高的桅杆上,翘着脚仰望初生的朝阳。

我们到了。洛溢按下手中的罗盘,对着地图,看向平静海面凸出来的大岛,伏天阵眼。

一个如眼睛形状的海中岛屿,浮现在海面上。

还真是,赵凌眨眨眼,几天下来,他们的船在此处海域,转了无数个圈,因为赵凌推算的地方就在这一片儿。

船缓缓靠岸。

此岛曾经有人居住,如今却是荒岛,静悄悄的。岛屿岸上有专门停船的码头,码头不小,能停十几艘大型货船。

两人下船,码头似乎荒废已久。货物的箱子整齐的堆放在仓库里,里面的货物早已经腐烂成灰,门儿虚掩着未锁,就像码头繁忙时骤停,人们忽然消失,留下一切静物在此。

岛上一大半山林,林中开满金色的野花,这是他们一路上未见过的品种。三个花瓣,半人多高,向着太阳而开。

第42章

穿越金色花林,两人看见无数砖瓦平房,有民居小院,有茶楼酒肆,甚至有摆在街上的摊位此地曾经是一个繁荣的小镇,保留了一切车水马龙的痕迹。

他们找到一间还算整洁的卧室,准备在岛上留宿一夜,洛溢自告奋勇的承担起打扫卫生的工作,赵凌则在镇上寻找能用得上的东西,他们每每经过一个海岛,都奉行拿来主义,充实补给,毕竟远航在海上,指不定什么时候能碰上第二个。

岛上无人,奇怪的是,岛上的建筑都保存的完好,里面曾经生活的痕迹都在。每个院子、屋子的地上,都有三三两两的阴影,路上也有许多阴影,擦不去,就像漆料刷在地上。

诡异,赵凌活了两辈子,从没有见过这般景象。

赵凌走到尽头,走进金黄花海,氤氲潮湿的空气里,弥漫着略微湿润的泥土的清香,这里真的很像二十年前破了伏天阵,从谷底沼泽爬出来之后,洛溢背着他走过的那段下山的小路。当时他的眼睛虽然睁不开,却也能隐约窥见金黄一片。洛溢说那是秋天的麦子,他趴在洛溢背上,迷迷糊糊的想,如果不打仗,这些麦子就不用冲军饷,死去的兄弟的家人,就能吃上白面馒头,喝上热气腾腾的疙瘩汤。

那时候,人们的愿望如此渺小,为了家人能吃饱喝足,明知道是送死也毫不犹豫的往火坑里跳。

他仰躺在柔软的泥土上,把身体彻底掩埋在金黄花海里。

天高地阔,他一手就能抓住刺眼的颜色。

许久,影子遮盖住太阳。

洛溢腰间别着长剑,右手却握着一把红伞。

他缓缓走近,赵凌仰躺在金灿灿的花田里,卷起一撮碎发,懒洋洋的说,这是哪家的男人回来了?

你家的。洛溢的脸上浮现出温和的浅笑,他撑开手里的红伞。

赵凌哈哈大笑,近朱者赤,洛溢说话也学的不正经,不过红伞挺漂亮的,伞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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