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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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个晚上之后,曾良君还是打定了注意,去一趟这个洪梅村。

徐州距离楚南市的距离并不是特别远,出了省往上面走,四百多公里就到了,他是直接开车去的。作为一座古城,徐州的名3胜古迹相当多,这里也出了许多古代牛人。

曾良君的目的地并不是徐州,所以他在这座古城中并没有呆多久,而是直接就奔着洪梅村去了,由于洪梅村太小,在导航上面找不到记录,曾良君只能够先将目的地设定为洪梅村的上一级,洪远乡。

到了洪远乡,曾良君就在路边拦住了一位正在挑水的汉子问道:“请问洪梅村怎么走?”

那汉子诧异的看了曾良君两眼,说道:“你去洪梅村干什么?那地方基本都没什么人了。”

“没事,我就是去看看。”曾良君又不是去找人的,有没有人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要真说起来没人才是好。

“顺着那条乡道,一直走,再翻过山去就到了,路有点不好走,你自己看着办。”汉子说道。

曾良君就继续开车,乡道也不是非常难走,不过到了山下之后,就发现前方是一座山,乡道是绵延上去的,而且道路越来越窄小,肯定是过不了车了。

曾良君只有将车扔在山下,徒步爬上了山,那山比较长,曾良君加快了脚步也走了快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终于有一个老旧的村庄出现在曾良君跟前。

到了村庄里面之后,曾良君才明白那位汉子说的没什么人是什么意思,这村子完全就是一个人都没有!

想到这里,曾良君才想起来,随着国内城市化进程,这几十年大约有两亿多人从农村挪到了城市中,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农村慢慢的就被人放弃了,特别是一些边缘偏僻的农村,最初可能就只有一两百人,但是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农村里面经常就只有老人和小孩,而到了现在那一批不愿意离开农村的老人都渐渐死去,孩子们也被接到城里面去了,结果就是农村里面的人绝迹了。

曾良君沿着这个小山村走了一圈,山村是在一个山凹地里面建成的,两排老房子就靠在山脚,曾良君注意到,只有中间那一件贴了瓷砖的祠堂有点新以外,其他的房子都已经相当破旧了,其中还有不少房子顶不住日晒雨淋的坍塌,都渐渐坍塌了。

走到屋后,曾良君依稀还能够看到昔日用来种地的田,但是现在没有人耕种之后,田地早已经荒废了,上面长满了大把大把的杂草。

曾良君随手就弹出了一丝灵气,那道灵气浸润在土地中,曾良君再一次核对了土壤的数据,果然,土地就是从这里挖掘的,信息还是跟之前探测的一模一样。

虽说即便能够确定和氏璧在这里呆过很久的时间,也不能够确定和氏璧一定就在这里,但是曾良君也不会放弃这样一个机会,虽说这个机会非常渺茫。他4将灵气从身体中散开,然后形成了一个半径二十米范围的圆环,而灵气浸入地下的深度是五米左右。

这样子,曾良君就成了一个探宝器了,他不断地移动着,被他灵气覆盖的那个圆环中所有的物体,都将出现在曾良君的脑海中,如此巨量的信息,曾良君是处理不过来的,所以曾良君将大部分数据完全过滤掉。

曾良君能够通过灵气感知地下,下面有蚯蚓来蠕动,有蚂蚁在搬家,他甚至在地下发现了两条洞穴里面的蛇。

他一共花费了两个小时,在村子里面挪动了一圈,结果还是一无所获,而在村角那边,曾良君意外的看到了一间小屋,屋顶上面的烟囱竟然在冒出渺渺炊烟。

现在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看样子这村子里面还是有人的,想到这里,曾良君就走了过去。

那小屋的门敞开着,门口放着一个小炉子,炉子里面的煤快要熄灭了。

曾良君刚刚走到门口,里面就有一个人用火钳夹着一块新煤出来,一抬头看到曾良君,用徐州方言说道:“你是谁?”

那是一个老人,六十出头的样子,看那身体不太好,大热天的还穿着三件衣服。

“大爷,你好。”曾良君叫道。

这位老人脾气倒也不含糊,点点头,也不看曾良君了,就自顾着自己换煤,一边换一边说道:“你到咱们村,想干什么?”

“我就是过来看看,没别的,散散心。”曾良君笑道。

“别扯,当我年纪大了啥都不知道?你是为了找那和氏璧的,对不对?”老人不紧不慢的说道,彷佛见多曾良君这种人一般。

这话说的曾良君心里一跳,同时曾良君脸上有点挂不住了,掏出一包黄鹤楼,嘻嘻笑道:“我这人就是好奇,听说了就来看看。”

老人也不含糊,接过曾良君的烟,叼在嘴里就朝下面那块煤上面戳,戳燃了之后,深深的吐了一口烟,随即就朝曾良君伸手。

“干啥!”曾良君没有理解老人的这个举动。

“把烟给我,我就跟你说。”

“哦……”曾良君急忙将这包烟递给了老人。

老人也不含糊,将烟揣进了口袋中后,就说到:“其实这十几年,来这里找那玩意的人少了许多,不过二十年前,咱们这块地可是热潮啊!”

二十年前,国内大概是有几个学者,在报纸上面发表了几篇文章,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那篇“探寻和氏璧下落”的文章,利用大量的史料将矛头对准了徐州,然后又慢慢的缩小范围,最终锁定在了洪梅村。

本来洪梅村作为一个名不经传的小自然村,一下子竟然火了起来。即便那个时代交通如此不便利,还是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寻宝者”在这个小山村里面找宝贝。

第394章一个村一个人

整个洪梅村,那一段时间算是最热闹的,几乎要将整个村里面的土地掘地三尺,最终的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这事情也就像一阵风一般,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慢慢的外界又遗忘了这座小村,最终就连洪梅村里面的人都把这个事给忘了,只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才记得。弱现在站在曾良君跟前的是洪梅村的年轻人,即便是在这里土生土长,恐怕也不知道发生过这种事情。

“大爷,当时那么多人找,就没有一个人找到?”曾良君问道。

老人点点头说道:“传国玉玺,哪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几千年都没有找到的东西,怎么可能就在我们这小旮旯里面找。”

“可是大爷,这村里现在就只剩下你一个了,为什么不搬走呢?”曾良君将话题转了一下,他不想跟这位老人过多讨论和氏璧的问题。

“唉,搬走?不想!我从小就住在这里,在这片土地长大,现在实在舍不得走。”老人的几个儿子,其实都在城里面混的不错,老人的老伴都已经接到城里面去带孙子了,可是这位老人就是不想离开这片土地,他觉得自己一旦离开,这个村子就真的死了。

就是上个星期,老人还跟自己的儿子吵了一架,儿子觉得全家都已经迁到了城里,还留一个老头在农村实在是太不厚道了,就算父亲原因,儿子害怕别人戳脊梁骨呢。可是老人坚持不去,儿子也觉得委屈,两个人就这个事情杠了好久。

“现在就是觉得怕,一天两每个人说话还好,一个月两个月没人跟我说话,就太寂寞了。”老人说话有点唠嗑,事无巨细的跟曾良君讲述:“还有,现在野猪也多了起来,一到晚上,我就不敢出门,以前这方圆几十里地的野猪都被杀的干干净净,现在没人杀了,野猪成群结队的出来,吓死人!”

“你要是没什么事情,晚上就在这里吃吧。”说吧,老人又从里面提出来一口大锅,锅里是一汪清水,随即老人就忙碌起来,大红的辣子还有几段大葱都扔进了锅中,再倒上油,等到水被炉火煮得沸腾后,他就将一只切成块的兔子肉扔了进去。

“兔子是前两天下套子抓的,今天宰了。”

没过多久,铁锅里面就散发出喷香的味道,老人的手艺不错,野兔的香味得到了充分的释放,让曾良君也食指大动了。随后老人又端了一盆茼蒿放在旁边,将一张小桌子支起了,又放了一瓶酒,将筷子摆放在曾良君跟前说道:“吃吧。”

酒不是什么好久,应该是徐州的小酒厂出场的新酿,曾良君拿起来喝了一口,辛辣味比较重,在这大热天的吃着火锅,倒是十分怯意。

2 吃了一大半的时候,曾良君突然就听到了一阵哼哼的声音。

老人同时也听到了,脸色一变,说道:“这些贼毛子,这个时候跑出来了!”

在不远处,曾良君就看到有几只野猪从山林里面拱出来,褐色的皮肤,长长的獠牙,正是几头壮硕的野猪。

曾经因为人类的大举扩张,严重的扰乱了森林的生态环节,结果一度导致野猪快到绝迹的地步,后来国家就将野猪列入了二级保护动物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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