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犬与美人 第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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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脸色已经变的青紫,挣扎的动作也越来越弱,陆夜唇角仍带着笑意,眼底却尽是阴鸷。

直到男人双手无力的垂下。陆夜松手,尸体无力的倒在地上。

眼睛瞪着,眼球泛血丝,带着惊惧,面色是骇人的青紫。

第4章 “喜欢凶点的”

翌日清晨,沾染着细雾的阳光细细碎碎的洒街道上,一顶轻巧低调的软轿停在了安平侯府的门前。

楚夏走进沈至欢的应月阁时,沈至欢罕见的正在绣花。

她的手法很娴熟,嫩白修长的五指捏着细针,走近了方才能看见布面上绣的是一朵艳红色的扶桑。

她手里那块锦缎是嫩粉色,扶桑花颜色艳红,已经完成的那部分栩栩如生。

沈至欢抬眼看见楚夏进来,手里动作没停,快速将那一针勾完,然后放下的手里的东西道:你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不是让人去接了吗?

楚夏带着怀里的小狗走到沈至欢旁边,温声道:我在家里待的实在腻烦,就趁这个机会来找你啦。

楚夏是御史台楚逢易的小女儿,两人从两三岁就开始在一起玩泥巴。

楚夏怀里的小家伙睁着一双黑漆漆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很胖,小尾巴慢吞吞的摇着,腿很短,软乎乎的,任谁见了都喜欢。

沈至欢却毫无想要碰它的意思,目光淡淡的落在它身上,问:“给它沐浴了吗?”

楚夏道:它还小,不可以用水,但是人家干净着呢。抱抱看呗至欢。”

沈至欢面露嫌弃,楚夏早就习惯了她的性子,捏了捏小狗的爪子,道:“坏姐姐,不可以嫌弃人家!”

沈至欢道:“它怎么这么胖?”

“因为它是哥哥,性子最凶,别的小狗吃奶都抢不过它呢。

沈至欢似乎这才看它满意了些,开口道:我喜欢凶一点的。

“对呀,待它长大了可以保护你!”

楚夏说完弯腰将小狗放在地上,想让它熟悉一下这的环境,见门窗都在关着才凑近了沈至欢,压低着声音问:至欢,你真的要那样啊,你继母她该不会……

沈至欢看着趴在自己脚边的小狗似乎对她的裙子很感兴趣,奶奶的叫唤着,她有意逗它,绣鞋有一下没一下碰一下它的小肉爪,心不在焉道:不会,她倒是还没胆大到能做出伤害我的什么事。

楚夏脸色有些发红,不好意思道:至欢,我…我的意思是说你继母她该不会……做出伤害小狗的事吧。

沈至欢:……

二人简单说了几句之后,沈至欢便站起身来:走吧,带它看看它的新家。

她起身时,绣了一半绢布掉在地上,楚夏伸手捡起,问道:至欢,怎么突然想起刺绣啦?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颜色还这么嫩。”

沈至欢的绣工在上京城闺中女子也算数一数二,但她并不是安静温和的性格,绣东西倒并不频繁。

沈至欢侧眸看了一眼,不以为意道:是给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黄黑黄黑的小狗娃子:“……配吗?”

*

李书锦初来府里时,李艳芬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让李书锦跟着沈至欢,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着她,就连住处都选了一个和沈至欢最近的轩月阁。

沈至欢带着楚夏走进轩月阁,这里已经被喜春带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为了方便小狗活动,屋里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铺了一层地毯,故而这会甫一进来,就显得空荡荡的。

屋里打扫的丫鬟还是三年前照顾李书锦的那一批,但喜春带人来收拾的时候,却愣是没人敢说一句不好,只因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宠李书锦,这府里现在真正名正言顺的主子,只有沈至欢。

楚夏站在沈至欢旁边,看了看四周,小声道:“这儿其实还挺大的。”

沈至欢轻哼了一声,精致的面容透出几分嘲讽来:“能不大吗?”

毕竟轩月阁原本就不是为了李书锦建的,而是为她建的。

沈至欢如今住的应月阁原本是沈长宁住的地方。她幼时一直同沈长宁住在一起,沈长宁比她大了七岁,又尤其疼爱这个妹妹。李书锦被送来的时候,轩月阁才刚刚完工,沈至欢年纪还小,不想同沈长宁分开,就没有搬出去。

谁知反倒在李氏的要求下便宜了李书锦。

这段过往楚夏也知晓,她叹了口气,低下头嘟囔道:“也不知道沈伯伯怎么想的,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

话才说一半,外头一阵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沁兰快步从外院走进来,弓着身子同沈至欢和楚夏请了个安。

沈至欢问:“何事如此匆忙?”

沁兰脸色有些难看,道:“小姐,是夫人,他听说您将轩月阁给…住以后大发雷霆,一定让您去见她。”

沈至欢面上没什么表情,哦了一声,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沁兰深知沈至欢的性子,未曾多说什么,福了福身子退下了。

沁兰退下以后,楚夏许是见沈至欢神色不虞,便有意调解气氛道:“依我看,你就是不去她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且就当她不存在就好了,你说对不对?”

沈至欢没回答,她知道楚夏刚刚想说什么。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对李艳芬做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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