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2)
鬼眼愣了愣,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莫非是苏黛已经觉察到什么了?
“苏黛,你想要知道什么?”鬼眼握紧了双拳,极力忍耐着,他也害怕,苏黛有朝一日会承受不了。
“我和你之间,不会是师徒关系那么简单,那么你也应该知道,我体内的仙露丸是谁的,为什么我体内会有仙露丸。”
鬼眼一脸沉静,眸子却深得好像一口井,良久,鬼眼才缓声说道:“是我大师兄的,也就是李逸。”
苏黛松了口气,她的猜测果然没错。
“这仙露丸为何会在你体内,我大师兄为什么会让你服下,我也是不清楚,要你想要问,也好问我死去的大师兄了。”鬼眼面无表情,“我知道你心里的疑惑,我之所以安排燕玲潜伏在你的身边,也仅是我查出你体内有仙露丸,你是一个好苗子,我仅是不想浪费了这颗珍贵的仙露丸。”
苏黛垂下眸子,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真的是这样简单?
那鬼眼之前为什么就要隐瞒自己?
“苏黛,你可知道彦无雪也服下了仙露丸?”鬼眼问道。
苏黛亦是没有想到,但是想起彦无雪的武功不弱,也就有可能了。如此一来,那儿这三颗仙露丸都各有其主了。
“这是师傅潜心研制的,也只有三颗。如此珍贵,你就服用了一颗,师傅也是把你当成了自己人,才想要撮合你和彦无雪。”鬼眼有点儿不自在了,他站起来,“其实……”
苏黛抬起头,看着鬼眼。
“在彦无雪幼时,他母亲便在他的面前自尽,他那时候还未懂事,你往后……要多多关心他。”鬼眼说完这句话,便也离开了。
苏黛坐了良久,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快麻木了。
她的手指在喜服上掠过,质料虽不是最好的,可上面的绣花却无比精致,做这喜服的绣娘的手,可真是巧。还记得她在这个世界醒来的时候,也是穿着一身喜服,被温以墨羞辱过,只不过是大半年的事情,她又要穿上这大红的衣裳吗?
过了两日,也就是她和彦无雪的大喜日子。
她并没有见过彦无雪,也不知道彦无雪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若是彦无雪也是不同意,那么自然是最好的。
可是如今看来,彦无雪恐怕也被北雪老头给逼了回来。
但是更让苏黛料不到的是,给苏黛梳妆的,居然是芙蓉。
苏黛此时仍未将喜服穿上,她心里仍是想着办法逃脱,但是看到蒙着面纱的芙蓉,不由得震惊起来,道:“芙蓉?!你怎么会在这里?!”
芙蓉一双好看的眼睛却眨了眨,将手指放在自己的唇边,示意苏黛不要出声。
“我早些天就在这北泉山了。”芙蓉说道,“我是和东流一起来的,谁知道就撞上了你的婚事。”
恐怕前些天北雪老头所说的客人,就是指东流和芙蓉两人。
苏黛一下子泄了气,脸上闪过一丝怒气:“我根本就不想嫁,这是北雪老头逼我的。”
芙蓉点点头,眼睛却像是月牙儿一样,她笑了出声,道:“我自然知道,你可是我的弟媳,哪有再嫁给别人的道理。”
听见弟媳这两个字,苏黛的脸不由得一红。
“那么,我们就赶紧准备吧,等会误了吉时可不好。”芙蓉已经将喜服拿了过来,轻声说道。
苏黛不解,芙蓉说的话可是前后矛盾,她别过头:“我知道你是不好帮我的,但是你看看有没有办法让我恢复功力,我自己走。”
“你等等,等会拜堂的时候,自然会有惊喜。”芙蓉含笑地说道。
苏黛本是想再问下去,可是芙蓉已经强迫着苏黛把喜服换上,再给苏黛梳妆。她的容颜本就是极为好看的,上了粉黛,便也更加迷人,一双眼睛水灵灵的,异常有神。
“真好看。”芙蓉嘴里说着,便已经给苏黛插上了金钗,再添上几朵丝绸红花,一个美美的新娘子便也出现了。
芙蓉拿着红盖头,正准备给苏黛盖上,苏黛便也转过头,问道:“难道我真的要嫁给彦无雪吗?”
“怎么会。”芙蓉说道,再细看了一下苏黛的妆容,确定是完美了,才继续说道,“苏黛,你要记着,女子一生只有一个男人便够了。”
说罢,芙蓉便也给苏黛盖上红盖头,牵引着苏黛出去。
没有丝竹声,没有祝贺声,这是一场寂静的婚礼。
苏黛任由芙蓉牵拉着,走到大堂之时,她透过半透明的盖头,看见芙蓉把一条红绸塞到她的手里,而红绸中间,正是一个大花球,另一端,正是由彦无雪拿着。
她虽是看不清彦无雪的容颜,但是也是看到他穿着一身红衣,已经是透露出邪魅的气息。
“三师叔,你愿不愿意娶我?”苏黛看见主位之上,正是坐着北雪老头,她连忙轻声问道。
“你这么丑,谁会愿意娶你。”彦无雪毫不留情地打击她,“要不是师傅的命令,我懒得理会你。”
苏黛嘴角勾起,既然彦无雪这样说,她也就心安理得了,芙蓉不肯帮她,但是她也不会嫁给彦无雪,她就算大闹一场婚礼又如何?
两人缓缓走近,北雪老头脸上难得出现了一丝的笑意。
“拜天地这种俗礼也是不用了,给师傅敬杯茶吧。”鬼眼说完之后,便已经给两人端上两杯茶水。
先是彦无雪敬了茶,北雪老头满脸全是笑意,苏黛也端起一杯茶水,手却颤抖着,只要北雪老头喝下她这一杯茶,便也代表着她和彦无雪算是成婚了。
她正想着将这杯茶掷地,可却有人比她更快,嗖的一声,茶盅也便也出现了裂痕,苏黛一惊,连忙缩手。
101、意想不到
众人全望了出去,北雪老头皱着眉头,大声说道:“今日我北雪老头的徒弟大婚,可是没有请别的人来!”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