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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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好像是锵锵从自己的饭食里省下来的。

果然霍平戎走过来,一把将锵锵抱起来,对随之站起来的姜宜凝说:“……这是我给他买的午饭。晚饭我们出去吃。”

他看了何远之一眼,“何政委,你就先看着首长,等我们吃完饭,给你带一点过来。”

何远之看着他们一家人,笑着摆摆手:“行了,你们去吃吧。八个小时后记得来换我就行。我让人去买饭回来。”

霍平戎也不跟他客气,点点头:“那就晚上见。”

他一手抱着锵锵,一手拉起姜宜凝,大步往楼梯口走去。

姜宜凝走了几步,才把自己的手从霍平戎手里拿开。

霍平戎也没坚持要拉她的手,只是瞥了她一眼,接着对锵锵说:“锵锵,我是你父亲,你怎么还叫我霍司令员?”

锵锵还没习惯这个称呼,脸上依然是有些怔忡的神情,但是他的小胖腿在霍平戎臂弯一甩一甩,显示他的心情已经无比愉快。

他伸出胳膊,抱着霍平戎的脖颈,把小脑袋靠在他坚实的肩头。

过了一会儿,在他耳边非常小声地叫了一声:“……阿爹。”

把父亲叫“阿爹”是松海本地人的习惯。

霍平戎侧头,在锵锵的小胖脸上亲了一下,眉梢带着温和的笑意,“嗯”了一声,“……乖。”

锵锵激动地不得了,小胖腿晃悠得更起劲了。

姜宜凝笑着把小竹篮里剩下的包子拿起来,喂给锵锵吃。

锵锵本来是不想吃的,可是饥饿让他张开了嘴,一下子咬住了那个已经凉了的小包子。

小孩子不经饿,姜宜凝不想锵锵饿伤了。

霍平戎调整着自己的脚步,配合着姜宜凝,和她一起下楼。

他那辆军绿色吉普车就停在圣约翰医院门口的台阶下面。

他把锵锵递给姜宜凝抱着,给她拉开车门。

等姜宜凝上车之后,他才绕到另一边上车,坐到司机的位置上。

他没有让勤务兵开车,而是自己开车带着姜宜凝去了松海市最好的本地菜餐馆吃晚饭。

姜宜凝知道,松海市最好的餐馆,其实是西餐馆。

不过现在她只想吃那些鲜嫩咸香的本地菜,还有甜糯糯的各种小点心。

霍平戎很会点菜,一道本帮菜红烧肉,一盘撒着嫩绿色葱花的响油鳝丝,一碗绛红色的糖醋小排,一笼油面筋塞肉。

主食点了米饭,甜品是这里最有名的猪油糯米白果糕。

姜宜凝几乎把脸扎在饭碗里,只顾得上吃。

她一口气吃了三块红烧肉,两块糖醋小排,一个油面筋塞肉,半碗米饭,才觉得又算是活过来了。

霍平戎也吃的很多,他已经叫了第二碗红烧肉,又叫了一道红烧大排。

锵锵刚刚吃了一个包子,现在不是特别饿了,但也吃了好几块红烧肉,现在正在努力啃大排骨。

姜宜凝放下自己的筷子,开始照顾锵锵吃饭。

一会儿给擦嘴,一会儿给他倒水,间或又给他擦手。

锵锵一边吃,一边催他:“姆妈吃饭,这个鳝丝很好吃,都给姆妈吃。”

他跟着姜宜凝也快半年了,已经知道姜宜凝喜欢吃的菜,除了红烧肉,就是鳝鱼。

姜宜凝笑着摸摸他的头,“锵锵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锵锵也吃鳝丝。”

锵锵的口味跟姜宜凝还是很接近的。

她喜欢吃的东西,他都喜欢。

她以前以为是锵锵有意讨好她,现在才觉得,也不一定是讨好。

如果他真的是自己亲生的,那他跟她同样口味是非常有可能的。

遗传因素就是这么强大。

三个人坐在餐馆大堂靠近窗户的地方,男的高大英俊,穿着军装。女的美艳动人,小孩子白胖可爱,十分养眼。

这个餐馆的价格不菲,进来的人非富即贵。

来来往往中都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家三口。

没多久,一个看上去有些年纪,但是面部轮廓硬朗至极的男人走过来,笑哈哈地说:“霍平戎!居然在这里见到你!”

霍平戎抬头,看见是前些天带着新婚妻子回来省亲的顾问。

顾问也是首长级别的,但是比专门来做手术的苏宇级别要低得多。

跟霍平戎差不多同样职衔,但是权力方面比他小多了。

因此何远之需要在顾问面前毕恭毕敬,霍平戎用不着。

他闲适地朝顾问伸出手,微笑着说:“顾同志也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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