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计算(1 / 2)
袁鹿到茶室,阮子铭给她介绍的是现在国内比较有名气的交响乐团的领导者,姓吴。
是个温文尔雅的中年男人。
北城交响乐团算是体制内的,有专门演出的音乐剧场,每年还会去国外交流演出。
老吴正在跟阮子铭说他最近收的一个新人,年纪小小但成绩出色,简直是小天才,“而且还长得很漂亮,是我团里最年轻的一个,本来想带她过来见见你,不过她说不喜欢喝茶,不想出来就没来。下次有机会,一起吃饭。”
袁鹿进去的时候,就听到这一段。
阮子铭笑着招呼袁鹿过去,并给老吴介绍,“呐,我这边呢,倒是没有天赋型选手,但有一个努力型选手袁鹿,你可以叫她小袁。”
老吴看过去,冲着她微微一笑,按照辈分,他自是不用起身。
袁鹿走到阮子铭身边坐下,礼貌的同老吴打招呼。
“吴先生您好,阮哥已经跟我介绍过您的大名,什么时候交响乐团演出,记得通知我一声。我还从没有在现场听过交响乐呢。”
阮子铭说:“让老吴送票。”
“那可不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老吴最是爱才,看到艺能高超的,都十分欣赏,什么要求都能给你应下来。”
吴锭啧了声,“你这说的我跟傻子似得。”
袁鹿低低的笑,看到吴锭的杯子浅了,便顺势端着茶壶给他添满。
三人说了一会闲话,阮子铭才提到袁鹿的公司,吴锭看过阮子铭在北城这场演出的广告,做的确实是别具一格,不是很商业化,有几分风骨,确实是不错。
袁鹿陪着这两谈天说地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互相加了微信,阮子铭送她回去。
路过旧港的时候,在红绿灯口,旁边车道停着的那辆车突然开了车门,车上下来个女孩,袁鹿正好看到,竟是郑思宁。
撑着红灯还未跳转,迅速的跑到街边。袁鹿看着她进了旧港,这边整条街都是酒吧夜店,看着挺乱。
袁鹿指了指,问:“这边乱么?”
红灯跳转,阮子铭踩下油门,说:“乱,像你这样的,就不适合这里。”
她想了一下,说;“调头吧,我看到个熟人,你陪着我进去找找人。”
“啊?”阮子铭一下没反应过来。
袁鹿:“谢谢你了,你也说我一个人去的话不太合适,那就只能你帮帮我了。本来也不想管,但既然看到了,这人跟我有又有点渊源,是个小姑娘,要是在这里出了什么事儿,我心里过意不去。”
“行吧。”
袁鹿本想给盛骁打电话,但想了想最终没打。
阮子铭找了地方停车,跟着她一块进了一家夜店,进去就是朝下走,过了楼梯,推门进去,便是震耳发聩的音乐声,闹腾的不行。
大家都在嗨,人又多,自是一下找不到人。
她给郑思宁发了微信,没有得到回复。
阮子铭说:“这么找很难找到,这里头地方大着,要是在包间里,咱们总不能一间一间的去找吧?你能联系么?”
“要是能联系,我就不用亲自进来了。”
找了一圈后,他们进了一条走廊,这边的音量稍微低一点。
袁鹿:“我也不是一定要找到,只是做这件事和不做这件事性质不同。”
他们又走了一圈,袁鹿准备撤退的时候,倒是看到了人,在吧台前,有两个男人在她身侧递酒。
袁鹿没有过去,就只是看了一会,见郑思宁喝了酒,又打发了男人,才走过去,在她身侧坐下,说;“要不要请我喝一杯?”
郑思宁看到袁鹿有些惊讶,而后笑起来,“我说你怎么给我发微信。”她又回头看了一眼。
袁鹿说;“我没跟你哥说,知道你肯定不想被他知道。”
“可还不是被你看到了?你看到跟他看到也没什么区别吧。难道你不会告诉他?”
“应该不会,我要是说的话,他现在应该出现在你面前了。”
袁鹿看着酒牌,考虑点个什么酒喝。
郑思宁打量她一会,说:“相信你一次。”
她叫了两杯桃花酒。
袁鹿陪着她喝了一杯,“要不要我送你回去?我明天还要早起,而且不像你年纪还轻,我得早睡才能早起。”
“不用,我还没玩够。”
“既然今个被我碰上了,我得先送你回去,等把你送回去以后,你还想出来,那就不管我的事儿了。”
郑思宁哼了声,“连盛骁都管不了我,你也不能。”
她说完,就要去舞池跳舞。
袁鹿没拦着,可她走了两步,又退回来,“算了,我也不为难你,今个就跟你走吧。酒钱你付啊。”
袁鹿付了钱,把人带出去,阮子铭在门口等着。
见着郑思宁的时候,觉得有几分眼熟,而后瞬间想起来,“郑思宁?”
郑思宁看了他两眼,没接话。
“你就是老吴说的小天才。”
袁鹿记得盛骁说过,她是拉小提琴的。
三人上了车,郑思宁报了地址。
住在白阳区。
到了以后,郑思宁勾住袁鹿的手臂,说:“你要不要进家里坐坐?”
袁鹿:“你想带我见谁呢?”
郑思宁:“是看你想不想见。”
阮子铭感觉这两人之间的气氛有点奇怪,想了下,插了句嘴,说:“烟瘾犯了,我先抽支烟,你们聊着。”
他说完就下车。
郑思宁看着阮子铭点烟,也想抽,她揉了揉鼻子,说:“走不走?不走我走了。”
袁鹿:“你走吧,我看着你进去。”
郑思宁与她对视片刻,“好吧,那我走了,拜拜。”
“拜拜。”
她推门下车,又弯身跟她招招手,然后跟阮子铭说了声再见,便进了小区。
袁鹿瞧着她的身影没入夜色,才收回视线。她其实还蛮好奇,只不过她不想自己去见,该是盛骁带她去见。
阮子铭抽完烟,回到车上,“这小姑娘谁啊?”
“盛骁的妹妹。”
“啊?他还有个妹妹?”
“不是亲妹妹,不过跟亲妹妹差不多。”
阮子铭回头看了她一眼,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十分明显。
袁鹿:“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
“没什么。送你回家。”
路上,盛骁发了条微信,问她结束了没有。
回到家里,屋子里都收拾干净,碗也都洗了。盛骁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撑在抱枕上,一个人坐在那边,偌大的客厅,就他一个人,看起来很孤独。
他听到动静,抬眸,便瞧见袁鹿朝着他过来,换了个姿势,放下遥控器,说:“谈的还挺久。”
袁鹿看到餐厅那边整整齐齐,“沈蕴庭什么时候走的?看你这样子,好像在这里坐了很久。”
“早走了,你跟他说了什么?”
“怎么了?他跟你说什么了?骂我了?”
“他倒是不敢在我跟前骂你。”他闻到她身上有酒味,还有烟味,他抓着她的手,放到鼻间闻了闻,“沈蕴庭去横店了。”
袁鹿挑眉,“真的?”
“所以你到底跟他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可能是他自己突然想明白了什么。怎么?你好像并不是很想他去。”
盛骁点头,“是啊,我更想他能够跟傅家三小姐结婚,不过他这一趟未必能有结果。”
袁鹿明白他的心思,沈蕴庭要是跟傅三小姐结婚,与他而言是有百利的。
傅家是那种传承老牌贵族,这种家族的人脉根系盘根错节,但却十分牢靠。沈蕴庭有机会能跟他们攀上关系,与他而言,是一个上升的机会。
理性而言,他现在就不应该去横店。
他这一去,几乎是要毁掉他跟傅芝毓的一切,当然如果他是去找周羡解决问题,就另当别论。
袁鹿起身去倒水,说:“他也不一定是去找卓彦馨,说不定是去找周羡商量呢?各占百分之五十,就看他最后想要的是什么。你先不要担忧,说不定他回来就给你一个惊喜。”
“作为朋友,我是不希望他去趟这个浑水。像你说的,周羡不会放过卓彦馨,沈蕴庭跟卓早就已经分开,又何必去自找麻烦。其实,这一趟他要是不找周羡,对卓来说,也是一个不恰当的举动。”
袁鹿到完水,端着杯子回来,“确实不理智,所以我倾向于,他可能急着去跟周羡谈和。”
“无论怎样,都是他自己决定的事儿,旁人做不了主。不谈他,出去谈事儿谈的怎么样?”
袁鹿说:“巧不巧,阮子铭给我介绍的是北城交响乐团的领导吴锭,我去的时候,他正在夸郑思宁。”
“这方面,思宁确实是有天赋。她在国外的时候,也是cu乐团的首席亲自过来邀请她,她在音乐学院是出名的。”
袁鹿歪头看他,多少能从他的嘴里听出点骄傲的味道,是那种好像是自己亲妹妹获得这般成就的骄傲,“很少见你夸人。”
盛骁:“该夸的地方自然是要夸,但该骂的也得骂。脾气性格都不好,坏得很,上次在你跟前卖乖,她说什么你都不必放在心里,她就是那个样子,对谁都不太友好。”
袁鹿侧过身,也不问,就听他说。
“长兄为父吧,我等于是把她养大,她好的话,我也欣慰。”
袁鹿说:“那你这是提前当了一回爸爸,往后自己有孩子,经研究很足了。她那样的,算是叛逆少女,这么多年,没少让你操心吧?”
“确实闹腾,不过我还好,但凡不是太过分的,不需要我亲自过去处理。”
“你安排了人照顾着?”
盛骁想了下,拿了她的杯子喝了口水,说;“有唐茉。”
“我有听思宁说过唐姐姐,就是她?”
“是。她跟安子他们兄妹是同一个孤儿院出来的,差不多是一起长大,后来被人领养,在学校里重逢。不过他们运气不好,没过几年好日子,养父母家里就出事,唐茉的养父母离婚,她原本是跟着养父,但她那养父是个畜生,后来她就逃出来了。安子他们就倒霉点,本来两兄妹能一块被收养是件挺开心的事儿,养父母家里条件也不错。可惜后来他们养母怀孕了,生了对双胞胎。就给他们送回了托儿所。我年少轻狂的时候,就跟他们关系很好。安子出事,唐茉也是自己一个人,就跟思宁相依为命。”
袁鹿说:“我还蛮好奇你那时候是什么样的,有多混蛋。说吧,伤害过多少不懂事的小姑娘?”
她盘腿坐好,开始审问。
盛骁笑起来,“女人如衣服,那会讲的是兄弟情义。”
“那就是伤了一片。”
“吃醋?”
“不是,我是在想,万一有人拉这个十来岁的小孩子来跟我说那是你的儿子女儿,我该怎么办。”她抵着头,做沉思状,似乎是开始认认真真的思考。
盛骁伸手敲了下她的脑袋,说:“瞎想什么,就是做梦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那会没那么喜欢谈恋爱,我喜欢的是机车,所以大多心思不在搞男女关系上。女朋友确实有交,但我那会对女朋友这种生物只有一个感受,就是麻烦。事儿太多了,影响我玩机车。印象里大概就只交往过两三个吧,后来就不交了,全心全意的对待我的机车。”
“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搞男女关系,我那会更爱自由,喜欢刺激,作死的玩。”
袁鹿撑着脑袋,“毕竟是富家子弟,生活一直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日子,多无聊呀。你追求自由和刺激的时候,我还是小学鸡吧。”
“都是过去的事儿,重要的是现在。”
“可我觉得你更喜欢那时候的日子。”
盛骁看着她,身子慢慢靠过去,说:“之前是,但现在不是。现在有你,以前没有。”
袁鹿戳了戳他的嘴巴,“标准答案。”
盛骁握住她的手,顺势将她抱住,低头去吻她的唇。
……
卓彦馨所在酒店附近蹲着很多记者,他来之前跟人交代过,换了一身行头,但这些狗仔队眼睛很尖,有些手段下作的,还会在酒店里装隐形摄像头。
因为出过一次问题,所以现在酒店对隐私这方面做的还可以,这边明星入住率高。
他想了个法子进去,躲在了大号的行李箱里。
卷缩在里头的时候,他口吐芬芳,觉得自己疯了才会为了一个没心肠的女人干这种事儿,为了一个没心肠的女人要放弃自己光明的前途。
当他从这狭小空间出来,他突然就停住了脚步,抽了根烟,开始想,如果他一无所有,卓彦馨这个势利眼,她还会跟他在一起?
“沈总,卓小姐好像不在。”
沈蕴庭回过神,“什么?”
“卓小姐好像不在房里。”
“人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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