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九十八章 末路(1 / 2)
郑森所部再往前进兵,侦骑打马冲上一处矮山,面前豁然开朗,竟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浅滩大海。四月间,海面上坚冰解冻,到处都是漂浮的冰块,一些奇异的物种在冰块上嬉戏,荒凉而又壮观的景象,令人称奇。
呼啦,被骑兵惊动的海洋物种,翻身入海,溅起了大片水花。四月间,郑森所部向北追击西军残部,抵达了著名的哈得孙湾,沿海岸线再往北进,便是传说中世界的尽头,终年不见天日的极寒之地。
同一时间,海上。
数十艘战舰护送着补给船只,绕行合恩角,四月间抵达美洲东海岸。
日出东方红胜火,大清早,各舰甲板上便忙乱了起来,这个时代的海上航行及其无聊,战舰上空间狭窄,狭小的空间里还要存放武器弹药。以及维持生命的粮食和淡水。绕行合恩角的舰队,一次航行快则四十天,慢则需要两个月。这种情况,直到巴拿马运河完工之后,才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值得一提的是,困扰西方探险家的坏血病,疟疾,并未在大明的殖民地城市里大范围流行。这取决于大明帝国的文明程度高,卫生习惯好,大明人又爱种菜,吃菜,故此一个新的文明国度,在美洲快速的建立,发展了起来。
相比于顿顿吃生肉的野蛮西洋人,西洋水手谈之色变的坏血病,在大明水兵群体中,并未兴起大的波澜。反倒是大明殖民者,对美洲土生土长的蔬菜,果品爱不释手,顿顿离不开青辣椒,西红柿。
一等大福船,船舱里,李子龙精心修剪着几盆魔鬼果,魔鬼果就是西红柿。这几盆西红柿是他亲自培育,养在温暖的舱中,如今已结出累累硕果,摘下一颗擦了擦,入口清爽多汁,沁人心脾。
昔年名满江南的复社才子,兴致大发,竟吟诗一首:“番茄架下春光现,花香自引蝶来恋。 待到满面羞红时,与花争艳俏流年。”
这首诗竟很快流传开来,足可见大明人,对美洲富饶物产的喜爱。可真不要小瞧了此物,正是此物,加上大明人与生俱来的种菜天赋,让大明水手的患病死亡率,始终维持在一个极低的水平。
不久,李子龙便步出了温暖的船舱,来在了船尾的阁楼顶上,在海风的吹拂下他看着红彤彤的朝阳缓缓升起,将海平面染上了一抹橙红。舰队是沿着海岸线航行,并没有离开陆地很远,所以在船的周围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海鸟,不断围着大福船飞来飞去的。这些海鸟飞累了,也不怕人,便会落在佹杆顶端休息。
“心旷神怡乎,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复社才子李子龙,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他打从朝鲜行省不远万里,来美洲新大陆讨生活。偏偏他初来乍到,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一介书生,认不得五谷杂粮,生计艰难,百般无奈只得投军从戎。
一年多,凭借他的学识,聪颖竟脱颖而出,成了一艘大型运输舰的统制官。
一等大福船,穿梭在美洲近海,如履平地,这让李子龙瞧着旭日东升,无限胜景,竟有些懒洋洋的。
“百无一用是书生,哎!”
李大才子叹了口气,后首他三十二岁的前半生,竟如同猪油蒙了心,投奔复社还成了江南名士。直到他远走美洲,见识了美洲大陆富饶的物产,无限美好的胜景之后,才晓得他当年所谓的自命不凡,是何等可笑。
舰队沿海岸线又航行了两天,两日后的傍晚,前方的海平面上,落日余晖照耀下,显出了一座大岛的轮廓。
“大人,到了!”
“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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