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马骨的用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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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罗角的部落里,聚集了上万的人马,向着抹邦山的方向行进。

若说此时天下的军纪,大抵西北禁军绝对是算不上好的。但若比起青唐吐蕃的兵马,那西军应该还是要好得多。蒙罗角的上万人,压根就不是什么行军队型,杂乱无章铺陈开了,倒是前头有几十骑充当游骑,左右也不时有小股人马,出入查探,但与其说是侦察部队,不如说是一种原始的狩猎队型。

“明天,明天应该就能到抹邦山了。”在这上万人,数万匹马的庞大队伍里,两个看上去要比其他人白上一睦的少年,低声地交谈着。事实上他们的衣着,也要比同伴好上许多,多那皮袍里,还能看到护心镜。

往往不是青唐部落里的贵人,是没有这么讲究。

“得把消息递出去,教主子知晓才好。”其中一个少年如此说道。

可他的同伴没有出声,于是很快他便也沉默了,当两人不再交谈,汇入这上万人的洪流里,便象是一朵涌起的浪花,拍落在海水里,极快的,半点也寻不着踪迹。

但有些东西,一旦经历过了,便难再回到最初。

正如若不曾见过了光明,也许可以忍受黑暗。

对于这两个少年来讲,也不例外。

在这一夜扎营之后,他们在篝火边,坐到夜色很深,深得周围的呼噜声此起彼落。

“我不要再去给贵人当马奴了。”其中一个少年,搓了搓手,这么打破了沉默。

他的左手无名指、小指,都少了一个指节,他把这只残缺的手伸到了同伴的面前:“你知道吧?当时若不是我躲得快,贵人那一刀,就不是砍了我两截手指,而是我的脑袋了。”

同伴沉默的点了点头。

左手残缺的少年也沉默了,过了良久,他再次开口:“不说什么感恩的话,凭着你我现在的本事,从主子那里学来的本事,去别的部落,能不能象在蒙罗角部这样,受人敬重?连部落里大小首领,贵人,也对咱们客客气气?”

同伴看了他一眼,很坚决地摇了摇头。

“是啊,就算咱俩学会了算帐,又怎么样?没有主子的商队,咱们还是两个低贱的奴才。”少年说着,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脸上有着一种,远远超越他年纪的深沉,还有无奈。

这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尽管不是同一个爹妈,但大家都是从小就无爹无娘,在部落里长大的奴隶。他和同伴之间,不用任何掩饰,说话都很直接。而且以他们的城府、词汇量,也很难有什么婉转的语句。

“给主子卖命,教人发现了,怕是要死的;要不管主子,咱俩就得回到从前……”

这就是他们的苦恼所在了。

而一直沉默的同伴,终于开口了,声音压得很低,几乎是耳语:“也许、也许别的人,会给主子送信呢?”

他们知道,给主子卖命的人,各个部落里都有,尽管他们不知道是谁。

也许,也许自己什么都不做,不用冒着送命的危险,别人送信了,主子得了信报,到时自己又不用冒险,又能保证现在于部落中的位置?

左手残缺的少年盯着同伴,过了半晌:“遇上一群狼,你不跟它们拼命,也不逃,指望有羊群经过,狼就去追羊,咱们就能活?”

沉默的少年突然一把抱住了同伴,压抑地痛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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