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节(2 / 2)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在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
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
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
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
三年的感情一封信就要收回
她记得月台汽笛声声在催
……
台下,不论男女都被这简单又悠扬的调子吸引。
日常歌颂爱情的音乐,从没有如此直接而深沉,旋律简单而朗朗上口,恰好戳中生性喜欢干脆的卡尔马人的习惯。
不少人都在低声跟着哼唱起来。
吉赛尔看着舞台,轻轻靠近马修说:“是哪位姑娘,让你这么记忆犹新?还给她写了一首歌。”
马修只能再次解释:“不是我的歌,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歌手的歌,我只是借用。”
“谁?”
“你不认识……”
马修含糊了一句,心里默默祈祷,学友哥千万不要怪我,发扬歌神的歌,做一个小小文化输出。
赫德森主教也听得频频点头。
倒是莫里森主教,他开始还有些不屑,慢慢发现这旋律的奇妙与上头,脸色慢慢惊讶而郑重。
到最后他发现。
这首歌的名字,他来听我演唱会,完完全全是讽刺的自己。
莫里森偷看旁边的年轻领主,只觉得马修·俾斯麦深不可测,随手写歌,竟然能玩出这种花样。
可笑的是,那些民众完全没听懂其中含义。
这不是一首烂俗的情歌,而是一首讽刺神殿,讽刺他莫里森主教的战曲。
第622章 谈笑风生
台上一曲演奏完毕,观众们报以热烈掌声。
多年以来,能被搬上剧场舞台的音乐都是贵族们指定的高雅曲调,大体上不是歌颂爱情和财富,就是歌唱一些名人轶事。
里面也不乏一些精品。
不过说到底依旧是贵族们的自留地,他们爱听什么乐团就演奏什么。
不论主题怎么改变,核心价值观依旧是赞美贵族们的正义和公正,歌唱骑士们的勇敢和忠诚,传颂王子与公主、骑士与恶魔之间的故事。
普通平民,哪怕在音乐里也只是路人,不可能成为主角。
大众百姓爱听的,没法在舞台上演奏。
理由很简单,贵族们不喜欢。
如今蜘蛛乐队的第一首歌《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和贵族们喜爱的风格背道而驰,既没有故作高深和讲究用词奢华,也没有任何关于身份的暗示和拔高。
只是唱出了一段属于平凡人生的无疾而终的爱情。
观众们听够了那些辞藻华丽的赞美,第一次发现有属于自己的歌,轻而易举就带入了自己,想起过往种种追求爱情的艰难,不免感同身受。
“真是不可思议的音乐方式。”
赫德森主教轻轻鼓掌,半是吹捧半是真话:“虽然歌词简单通俗,却力透人心,真是了不起的作品。”
莫里森主教依旧不说话,一直在看自己的乐谱。
马修谦虚道:“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乐队自然就会去演唱。”
蜘蛛乐队的首场演唱会并不容易。
最初既定的时间是一个多月前,可马歇尔他们一再表示,还需要更多时间写新歌,找到更多优秀的音乐灵感。
不仅是首演带来的压力,也是他们努力想要打出漂亮的第一仗。
于是马修思来想去,索性推了他们一把。
马修替他们写了几首歌。
这些歌既要马修记得部分主旋律和歌词,又得符合卡尔马人民大众的审美,旋律朗朗上口,歌词含义表达清晰而直接,最好要够劲——毕竟卡尔马人可是战斗民族。
最终他确定了四首朗朗上口的歌。
分别是《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演员》、《心灵交战》、《团结就是力量》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作为开场最适合不过,娓娓道来,让人能迅速进入情境,又和第一场演唱会主题完美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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