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姐弟 第3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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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质问在我的脑海中重复了好几遍,我成功地发现了不少疑点。

“小少爷”说明他是殷子夜父亲家的仆人。

“如果不输血就会死”是否能说明殷子夜确实还活着?

他的质问,包括“周小姐”这个称呼说明他早就知道我的存在。

他的意思是,由于殷子夜吸了太多我的血,现在快死了。他在用输血的方式救子夜,帮助他“戒断”。

我缓缓道:“那大叔,我需要跟您说明一下,首先我从来都没有故意让子夜吸我的血,一开始只是个意外。”

“关于这次失控,我确实不知道后果怎么样,因为没人告诉过我。不过难道我不是受害方吗?我差点死了呢?我实在搞不明白,怎么我就变成了加害方了?”

“况且,您既然知道他吸我的血会有多么危险——为什么不早点阻止? 直到刚才,您都像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厨房,被我发现了才开始连环质问,真的有点想不明白您的用意呢?”

“最重要的是——您这样真的能救他吗?他吐了那么多血,约束带也坏掉了,他每夜都挣脱开来,到我那边去我看您手上脚上都是伤,他不怎么听您的话,效果也不怎么样呢?可是他听我的话。”

他没有料到会被我连番质问,有些瞠目结舌。

我表明立场:“大叔,感谢您之前照顾他,不过接下来,照顾他的人是我,救他的人也应该是我。”

刚说出口,我就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多狂妄,明明我都还没搞清楚事情的缘由——但是我不想更改自己说的话,我确实相信自己能救他。

他愣了一下,那眼神又在不断看我的身后,一脸惊慌的样子。

我嘲道:“雅雅,你认识他吗?怎么感觉他在不断征求你的意见?”

雅雅哈哈大笑:“谁认识他啊,可能被我可爱的藤蔓吓到了吧,你继续,太精彩了,我看得很舒畅呢。”

大叔有些犹豫:“你你真的可以救他吗?”

他说着,似乎有些恍惚:“确实啊,恐怕也只有你能救他了!”

我:“您得先告诉我,他到底怎么了,需要怎么救?”

大叔的眼神有些躲闪:“小少爷他从小就得了一种罕见的遗传病他长出了獠牙、利爪、具有攻击性、会想要喝血我们一开始只给他喝动物血,控制下来,之后他偶尔喝过人血,没有上瘾只是没有想到,你的血刺激了他,让他越来越无法自控”

“不上医院治疗吗?”

“我就是殷家的管家兼私人医生,传统的治疗根本就毫无效果。小少爷的攻击性越来越强,最严重的时候,老夫人把他关起来,三个月”

“那要如何治疗呢?”我问。

他直视我:“三天,陪他戒断。在这期间,不要让他乱跑,只能喝血袋里的血,一天一袋200毫升。他对那些血非常抗拒,恐怕没法完全依靠输液的方式——我试过,最多输100毫升他就会挣开,而且他还会呕吐,吐得太多,会造成输血失效,你需要自己想办法。”他疲惫地说,“如果熬过了这三天,他就度过了危险期,应该会恢复人性。那之后,你可以小剂量地让他喝你的血,七天一次,每次最多50毫升。”

“为什么还要让他喝我的血,不是很危险吗?”我问。

“他已经无法完全戒断了,只能控制,如果没有你的血,他一样会死!”

“在这三天内,如果他喝到了我的血,会有什么后果?”

他摇摇头,取下眼镜擦了擦:“我不知道”

又叹息了一声:“尽量不要让他碰到吧,现在对于他来说,还是太刺激了”

白色的窗帘在风中浮动,大叔耷拉的眼皮显得那么疲惫、那么悲伤。

刚才的针锋相对消失了,现在的我有些高兴子夜身边还有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早年没了母亲,后来也没了父亲,还被奶奶关起来,被当成怪物。但他身边,也有着关心他的人。

事实上,那位大叔姓荣,是殷家的管家兼私人医生,为了取得我的信任,他还给我看了殷子夜的病历,很厚一叠。他说子夜的病是卟啉症的一个变种,患者会长出獠牙、嗜血、丧失人性、力量强大。

他解释道,血袋里的血来源于三甲医院的血液科。一袋200毫升,低温存储,让子夜食用之前,可适度加温。

他说,虽然殷家没落了。殷家以前忠实的老仆依然不愿离开,而他就是其中一员。他现在一边在外面开自己的私人诊所,一边关注殷家的孩子,他只希望殷子夜能逃过这一劫,好好活下去,也算是对得起他对殷子夜母亲的承诺了。

三天戒断,我必须陪在子夜身边。我请了假。

第一天,荣叔教我给子夜扎针,给他输血。可惜,五分钟不到,就被他挣脱了。之后他又马上吐了好几口血,面色惨白,浑身冒汗。这算是白输了。

荣叔摇摇头:再这样下去他很快就会死的,只有靠你想想办法了。记住,一天至少让他喝一袋200毫升的血,如果他总是吐,就要多喝。最重要的是,不要出血,不要被他咬到了,这个时候要是再次大量吸入你的血,后果不堪设想。

他给我留下了三支镇定剂,如果控制不了他,就给他注射。

之后,他锁好门窗,离开了。

难题:如何让子夜喝下200毫升的血,而且不会吐出来?

我之前就问过荣叔,能不能把血加工成美味的毛血旺,再给子夜吃?荣叔满脸黑线道:高温会让血蛋白失活变性,失去作用。

那该怎么办?

我在这边焦急,沦为动物的子夜倒是完全不急。我走哪里,他跟在哪儿。他脖子上戴着项圈,金属锁链摩擦着家具,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他不停用鼻尖蹭我,嗅闻我的味道。我刚喝完一杯水,放在桌上,他竟然就去嗅那被水,还去舔水杯边缘。我吃了三明治,嘴角带有面包碎屑,他就凑过来舔我的嘴角。

我的味道,似乎就是最好的诱饵。

我开始做实验。

首先,我接了一盆温水,把200毫升的血袋从冰箱里拿出来,放进温水中加温;差不多了,拿出来,把血倒进量杯里,先倒100毫升;然后我仔细地舔了舔量杯上沿。

我把量杯放在子夜跟前,果然,他立马去舔。

这么简单吗?!我有些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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