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任何群体都有害群之马(2 / 2)
不管是哪一种报案途径,警方在认定犯罪经过之后,都会交给相应部门处理。
于海静报警之后,属地派出所发现案情重大, 根本不是自己能处理的,于是报给了上一级,而派出所的上一级则汇报给了孔凡辉。
广厦市警局前两天被委派了一个局长,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局长履新没几天,又被调去其他城市了,结果正职局长现在就空着。
孔凡辉作为经侦支队长,兼任常务副局长,事实上眼下就相当于局长,所以这么重大的案子必须让孔凡辉知道。
任侠笑着问了一句:“正常来说警方应该怎么处理这个案子?”
“首先确定职责部门,然后传唤杨振宇,目前杨振宇已经失联,可能出境了。这样一来,就需要申请国际司法协助,由杨振宇前往国家警方引渡杨振宇,这个不容易,不过涉及金额比较巨大,按照程序应该怎么处理,所涉及国家也会提供协助。”顿了一下,孔凡辉冷冷一笑:“这件事情的重点是,于海静来报案肯定是跟张旭辉商量过了,我推测张旭辉是希望这个案子指派给经侦支队,然后通过经侦支队全力缉拿杨振宇。”
廖亦凡缓缓点了一下头:“你先把案子的详细经过给我说一遍。”
事实上,廖亦凡和孔凡辉心里很清楚,杨振宇诈骗案根本是任侠一手操控,但他们两个全都装作不知道,也不直接问任侠什么。
更重要的是,任侠到底是怎么做的,这跟于海静报案说了些什么,可完全是两回事。就连任侠也不知道,于海静此时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态,报案的时候具体说了些什么。而警方侦破此案,偏偏需要通过于海静提供的证据,所以于海静本人的口供至关重要。
等到孔凡辉把事情说了一遍,廖亦凡当即就道:“这个案子绝对不能落到经侦支队那边。”顿了一下,廖亦凡详细解释道:“张旭辉做事很谨慎,没有直接受理案子,而是让于海静 报警,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处理。如果于海静找张旭辉本人报案,而张旭辉直接受理,这就是违背了工作程序,属于执法犯法。要知道,此案的案情太过重大,如果不执行正常法律程序,对张旭辉来说可能会有麻烦。问题在于,如果这个案子真的落在张旭辉那边,张旭辉接下来的处理可就未必符合法律程序了。也就是说,张旭辉很可能暗中使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因为是本部门内部的事情,外人很难知道。小辉,难道你知道经侦支队日常是怎么让工作的吗?”
“我当然不知道。”孔凡辉缓缓摇了摇头:“我毕竟是大领导,就算是刑侦支队的日常工作,我也不是全部都了解。”
“所以不能让张旭辉接手。”廖亦凡毫不犹豫的提出:“我非常相信,如果张旭辉找到杨振宇的行踪,会设法直接追回全部赃款,然后把杨振宇杀掉出气。”
孔凡辉表示赞同:“于海静报警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侦破这个案件,而是借助警方的司法资源,找出杨振宇这个人。”
任侠不太明白:“但杨振宇案明显是经济诈骗,应该归属经侦支队,除了张旭辉那边,还有谁能受理?”
廖亦凡笑了笑,告诉任侠道:“警方的各个部门,职权上有交叉重叠,杨振宇案属于重大经济诈骗案,有两个部门有管辖权,一个当然就是经侦支队,另一个则是治安支队反诈骗大队。”
任侠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么一个部门:“什么是反诈骗大队?”
“各地警务部门的设置其实不太一样,在多数地方,反诈骗这个职能归属刑侦支队,刑侦支队下面通常设有反侵财业务大队,再下面有一个中队有反诈骗的职责,专门负责处理。”这个问题是孔凡辉给任侠解释的:“后来因为广厦此地各种诈骗活动实在太多,反诈骗职能从反侵财业务大队剥离出来,专门成立了一个反诈骗业务大队,划归治安支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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