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青梅竹马总有一劫(1 / 2)
这少女和余琰的前身——神秀和尚,算是青梅竹马。
那时候,神秀和尚的父亲还没暴富,家里还只有一亩薄田,由于死活不肯卖祖上传下来的田,在乡里老爷的示意下,被庄子里的人各种排挤,眼看就要活不下去,一家人整整齐齐上路了。好在那个时候,突然来了一户奇怪的人家,间接的救了神秀和尚一家。
这一户奇怪的人家,正是少女和她的母亲。
当然,那时候的少女,只是一个四五岁的女娃娃,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水汪汪大眼睛,一副对乡里的一切都很好奇的样子。
小孩子通常是很容易玩一块儿的。
因此,比邻而居的神秀和尚,就和当年的少女,成为了好朋友。
两人在一起玩了三年,捉泥鳅,爬树,甚至还去掏蜂窝,尽管两个熊孩子都挺命大,但事后也被训了一顿。尤其是神秀和尚,被他爹打得老惨了。
不过在神秀和尚七岁的时候,这少女和她母亲,又很突然的搬走了。但临走前,却把她们买下的一些田地,送给了神秀和尚一家。
这就是神秀和尚父亲的发家史。
小石头、小剪刀,就是两人那个时候的称呼,因为神秀和尚这个乡下放牛娃没见识,老把当年少女头上的望仙髻给认成剪刀。
这里的望仙髻类似于双环望仙髻,不过不同的是,这里是贵女才有资格梳的发髻。
比如一地县太爷的女儿,就有资格梳望仙髻。
但寻常吏员的女儿,就没这资格了。
为此,当年的少女气愤不过,就喊那个时候脑袋有点方的神秀和尚为“小石头”。
这也算一童年趣事。
此时回想起来,余琰不免有几分唏嘘感慨,这少女当年的出现,改变了神秀和尚一家子的命运,直接让他家从太平年间勉强有口饭吃,灾荒年间只能卖儿卖女的农民阶级,一跃成为了地主阶级。
要不是当年这少女和她母亲的出现,别说有后来的神秀和尚,他们一家子坟头都长满草了。
得罪了在乡里一手遮天的地主老爷,岂有活命的可能?
不管怎么说,这少女都可以算是自己这具身体的恩人,念及此,余琰便一本正经的走过去,双手合十,口宣一声佛号,然后说道:“贫僧见过两位檀越。”
见到余琰如此恭谨的姿态,这少女却是有些不乐意了,直问道:“哼,你叫我什么?”
听到这少女这一声问,那语气中的几分幽怨,让余琰眼角不由挑了挑。
他继承的神秀和尚记忆不全,这会儿难免有几分遐想:难不成,神秀和尚和这少女两人当年还私定终生了?
不过好在,熟悉的方头括号跑了出来,让余琰安下心来。
【苏施施:失势元王之女,郡号千神,下嫁于晋元县许罗集镇秀才马原朝。】
原来已经嫁人了呀!
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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