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神秘出租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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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公安局的一个会议厅里,十几个刑警正在开会。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应该是领导,正在发脾气。“你们是怎么做事的,都过了半年多了,你们什么都没查出来。为什么,你们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会议室里的其他刑警鸦雀无声,这位领导对着其中一个说,“王队长,你来说说。”

这个王队长刚要站起来,这领导摆摆手示意他不用站起来。

王队长说:“周局长,同志们,我先说一下案情吧!半年前,有人报案,报案人叫苗芳,她说她的丈夫已经失联三天了。我们立即对她的丈夫李卓然进行找寻的工作,并且围绕着他们夫妻二人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状况展开了工作。”

“李卓然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二十七岁,没有孩子,在一家物流公司做仓库管理员,与人和善,无仇人,无欠款,不做生意,不炒股,不喝酒,无家庭矛盾,没外遇,仅有的不良嗜好就是抽烟,一天一包,也不算凶。”

经过调查,李卓然在失踪那晚收货受到十点多,然后走出仓库,来到路边,上了一辆出租车。他上车的地方正好有摄像头,我们把他调取出来了。这也是李卓然的最后的视频资料。我们调取天网系统,奇怪的是再也没看到那辆出租车的踪迹。”

“于是我们采取倒查的方式,结果更出乎我们的意料。在两个小时以内,没有任何一辆出租车在视频中出现过,我们查到了五小时前的录像,还是没有。这让我们大失所望,我们又到李卓然上车的地方进行走访,可是那个地方本来离市区就远,又不是居民区,还是晚上,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我们每天与各级部门,以及邻省市县的公安部门沟通,看有没有什么无名尸体,虽然有几个,但是事后都证实那不是李卓然。也就是说,我们到现在都不能确定李卓然是否活着。李卓然的家人也没有受到任何敲诈勒索的电话。”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我们毫无头绪。我们甚至都无法给案件定性。就在这时,我们接到了第二起失踪案。因为当时这个案件是由下级区公安分局受理的,所以直到失踪者家属报案后十天,我们才知道。区公安分局的吴局长在这里,可以让他讲讲当时的情况。”

吴局长说:“失踪者叫李思文,男性,二十五岁,未婚。现与父母居住在一起,在我们市十三小学担任体育老师。像前面案件的失踪者一样,无不良嗜好,连烟都不抽。与他人没有经济纠纷,没有迹象显示与他人结仇。”

“唯一的爱好就是打羽毛球,多次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的比赛,取得过不错的成绩。失踪那天也是与两个朋友在我市一家羽毛球俱乐部打完球,已近十点半左右,那两个朋友和他不顺路,就没有送他,他从俱乐部出来在路口上了一辆出租车,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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