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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宝珠心里突然一动,她忽然伸出手搂住周志平的脖子,把脸靠在他的脖颈处,闷闷地嗯了一声。

她从床上跳下来,穿衣服,去门口给周志平打水。

这个时候,天灰茫茫的,外面还很冷,她端着一盆水,手上还拿着毛巾。

这是娇小姐第一次服侍别人,她别扭地把盆端给他。

周志平洗好脸就要出发了,他得早一点走路去镇上等车,再转县城买车票,从县城再到省城,然后再去省城坐火车,等到回到部队,大概已经是明天晚上的事情了。

他把毛巾搁下,吩咐道:“等我走了,你把它晒干就收起来,我回来了还能用。”

周志平走过来伸出有力的手臂揽住她,她长得不高,只堪堪到他的锁骨处。他闻到她身上那种好闻的甜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亲吻她的头发。

虽然这个妻子是他遵循父母的意思娶的,他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要离开这里了,他忽然有些难以描述的不舍从心中一闪而过。

但是片刻后,他心里的异样挥去,那种回到部队继续训练和工作的期待填满了他的心。

片刻,他松开她,对她爽朗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我走了。”

林宝珠点头,站在周家门口的小河边,他已经背上包袱,穿好鞋,已经准备走了。

林宝珠倚着门槛看他,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朝气勃勃。他要回到他的岗位去了,他或许是去建功立业,或许是去学会更多的东西。

他的身影消失在村口泥巴路的下坡处,路边的草已经开始由绿转青,一丛丛白茅草顽强地生长在这水分缺失、无人看管的路上。

逐渐的,逐渐的,那个走路走得一板一眼,挺正腰直的人慢慢地消失了,那点像夏之末的军绿色被草叶的灰黄衰败慢慢一点点吞噬。

天空是一片静谧的灰色,田垄上吹来一阵密密的带着凉意的风,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林宝珠的心,似乎也随着这一阵风一样,飘上飘下,不知该飘向哪儿去。

第13章 娇小姐的读书之路 她穿着泥靴在田里认……

林宝珠起来用树枝沾着盐刷牙,她用缸里的井水接了一盆洗脸。秋天的水很凉,泼在脸上有些寒冷,她打了个寒颤,脑袋更加清醒了几分,更加坚定一定要改变自己。

她暗暗地对自己说:她也想成为一个不用依靠别人、可以独立生活的人。

自从周志平走后,周家的气氛变得更加冷清了起来。周爸不是个爱说话的性格,吃晚饭就去上工了,周妈又暗暗地看她不顺眼,因此家里的气氛只要有她在,就一直非常闷。

也许周志平也是这样长大的吧?周妈虽然没有明面上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但是那种隐隐地排外的那种氛围,很难不让人感到无措和茫然。

这让林宝珠有些难堪,更加想念林家的日子,但是她知道,她已经很难再回去林家了。

但是这只能小小地影响林宝珠一下下,她逐渐变得忙碌起来。这几天,她白天忙着开始学做家务和读书。

在林家林大媳妇会帮忙洗她的衣服,但是现在可不能了。林妈看她开始自己要做家务了,心疼她,给她买了一副手套和袖套。

林二媳妇怀孕了,所以自从小姑子走后,她大多时候在家里烧水做饭,然后送饭给林家人。因为肚子大了,就不用去田里干活了,只是特别忙的时候会去。

周家白天是没有人在的,林宝珠便去林家找嫂子教她做饭。

林二媳妇本名叫李翠云,是隔壁村嫁过来的,她稀罕地看着林宝珠,这个在家娇生惯养的小姑子居然嫁人后真变勤快了。

虽然平常看不惯自己丈夫一大家子伺候她,但是林妈对她并不是很坏。她放下手里的布,挽起手袖,演示给她看。

林宝珠一边学着一边借着林家的锅炒,她得给周家人送饭吃。她戴着一顶草帽,戴着手袖套,一只手往前伸,一只脚往后探。

油花一热起来了,就会爆裂开来。锅里噼里啪啦的。林宝珠怕油点子溅到自己白嫩嫩的脸蛋和手臂上,连忙往后躲了躲。她虽然要学做饭,但是她可不要因为做这些把自己变成个真正的村里丫头。

一粒油星子炸到她手上,手指上传来一阵疼,林宝珠眼里忍不住眼泪了,但是要是这么放弃了,那昨天的眼泪岂不白流了。她咬咬牙,往前站了站。

虽然做饭不容易,但是林宝珠还是学会了,这就和其他的工作一样。虽然她做得并不算很出彩,但是居然慢慢地也会了。

秋收的时候快到了,各家都在忙秋收,林宝珠顶着一顶草帽,穿着长袖长裤,跟着大队一起开始抢收小麦。

自从娇小姐林宝珠来到这个时代,村里人见到她的次数就变少了。这时,村里的人偶尔抬起头远远地看到她,就看到草帽下那张原本颊边带肉的小脸变得慢慢地尖了起来,显得那双水杏眼更加水汪汪。她穿着泥靴在田里认真地收麦子,虽然动作并不算很快,但是她的动作可以看出在非常努力地跟上别人的步伐。

在大榆钱树下歇息的时候,因为被太阳晒了,她的脸蛋红扑扑的,一粒粒的汗珠沾在她的脸颊上,就像是一个香甜可口的桃子上未干的几颗露珠。

林家这个小女儿,可真是个美人。

以为她因为嫁人勤快的人不止林妈和林二媳妇两个人,甚至慢慢地,由于林宝珠开始尝试慢慢地和村里人交流,她和大多数村里人关系好了起来。虽然林宝珠是因为自己想变得独立才开始改变的,但是大部分人都以为是林宝珠因为嫁人了被周志平管教了才变得勤奋起来。

这其中也包括何高穗。

当秋收终于结束的时候,周志平的工资也寄下来了。

他是每两个月份会寄一次钱过来,他的信寄过来,到了三花镇上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周妈也是知道他寄信的时间的,快到时间的时候,她更加显得坐立难安。

尤其是当镇上的邮递员告诉她林宝珠已经把钱给取了的时候,周妈变得更加激动起来。

她直接搁下了平常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和平面孔,面色难看,对林宝珠直接尖声道:“老大媳妇,你这是算什么?这还没分家呢,我和你爸就管不了你们大房的钱了?”

林宝珠看她就差点没把“你这个搅家精”五个大字写在脸上,要是暗地里针对她就算了,直接面对面,她那点子骄矜脾气也上来了:“怎么?周姨,你不会以为我会把钱全部给独占了吧?每年周志平寄回来的不都给你给占了,我看这么多年小姑子上学的钱花了不少吧?”

周妈脸色难看,她是知道周志平和她说了以后钱让林宝珠去取的,但是拿了这好几年,她早就把这钱完全看成自己的了。从这个月开始,周志平分给周爹的钱明显是变少的,她下意识把这件事推在林宝珠身上。

林宝珠一进门,不仅分了周志平的工资,还教唆了周志平把钱寄的越来越少了!

林宝珠虽然厌恶周妈,但是她并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周志平的钱并不是她赚的,周志平怎么分,和她并没有什么关系。他愿意给周爸周妈分多少,那就是多少给多少。

况且周志平寄的钱少了和她有什么关系,本来他就是个有主见又节约的性格。他缺了钱寄少了关她什么事儿?

她柳叶眉轻轻一挑,懒得搭理她:“给你们的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我可没有教唆周志平给你们少寄钱!你自己看看票据,该多少钱我少给你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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