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一路向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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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的士卒用到的装备很复杂,而且一路上要消耗的粮草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让这些将士抗着这些东西赶到战场,别说打仗,没把他们自己累死就是好事。

于是乎,兵役,也就是民夫,就是干这个事的。一个步卒少说要配一个民夫,一个骑兵则至少需要三人。

也就是说,别看古时打仗动辄几十万几十万大军,水分可大了去了,少说一半以上都是民夫。

而另一件最颠覆秦风看法的东西则是甲胄。

在秦风原本的印象之中,甲胄这东西应该是每一个士卒必备的,而上一世的电影和电视剧同样也都说明了这一点。

可用杨义臣的话来说,那玩意就是装点门面的货色。

不是说甲胄没用,这东西能从夏商一直到清朝,数千年始终存在,足以证明这东西绝对是有用的,而且穿戴甲胄绝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伤亡。

可甲胄这东西实在太精贵,别说士卒,大隋如今勉强能做到旅帅每人一件,再往下的队正有没有,那就要看你所属的大军究竟受不受到重视了。

这年头的技术不足,矿藏开采很困难,而想要打造一副铠甲,需要消耗的铁料实在太多了,这事很奢侈。

别的不说,打造一副铠甲的铁料足够铸成十几二十个枪头,只要安上根木杆就是杀人利器,为什么要打造铠甲?

而且,这年头铜同样也少,在铜不够的时候,铁也是会被拿来造钱的。这东西打造铠甲,那概念基本就和后世用白银、黄金打造枪炮一样,谁家能这么奢侈?

所以,除去冲锋陷阵的将士、戍卫大兴的十二卫、大将的私兵亲卫之外,大隋其他的将士少有盔甲,有也是最为低等的皮甲。用牛皮、羊皮之类的制成,最多在要害的地方在缝制一点铁皮,防护作用...聊胜于无。

当然,也不是说大隋的普通将士就一辈子都得不到铠甲了,有一种情况例外。

送死的时候!

什么时候战况恶劣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或者是需要敢死队打破僵局的时候,上面就会给这些基本上必死的将士发一身铠甲,让他们荣耀的离去,一种悲哀到极点的体面。

老实说,秦风之前还没这种感觉,毕竟他麾下那一千余人虽说也没有铠甲,但他以为那是因为还没有训练成型,等到训练完毕才会配备。

可如今看来,这一千余人应该是属于杨广的私兵,兵部能够调给他一百工匠,而且没有计较他大闹兵部的事,绝对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宽宏大量了,毕竟这确实不是人家兵部份内的事。

秦风的问题很多,杨义臣没有架子之余,也颇为健谈,两个人倒是乐在其中。

不过使者队伍中的另一个头领就不是那么好说话了。

当然,不是说罗元这个太监不待见秦风,而是人家年纪大了,走路都颤颤巍巍的,你好意思拉着人家说什么?

在为数不多的攀谈之中,秦风倒也不是毫无收获,至少他明白了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

原来这年头,太监也是不能乱叫的。

黄门、公公、宦官、阉人、老公,这些都是宫里内侍的别称,但绝对不能统称为太监。

因为太监是宦官中的官名,整个大隋也只有寥寥几个,没有任命绝对不能随意称呼。

否则...皇帝或许不会说什么,但那些失去了男人最重要零件的家伙,敏感的心眼儿绝对比针尖还小。人家本来就为数不多,值得称道的地方,还被你给剥夺了,放到和那些小宦官一样的位置,谁能乐意?

轻的,你叫太监的那个小宦官可能会被干掉,重的,保不准在皇帝面前给你上上眼药。

别看杨坚压制太监压制的很厉害,但同样一句话,人家改个语气,甚至改个断句就能延伸出很多不一样的意思,你受得住人家的惦记吗?

罗元毫无疑问是有被称为太监资格的,作为掌案太监,罗元绝对是太监中最巅峰的那么几个之一。

顾名思义,掌案太监的职责是管理皇帝的龙案,上面的奏折、御笔之类的东西,都在人家的职责范围之内。虽说比不上内侍总管那么牛叉,但至少能在皇帝面前自称为臣,而不是自称奴婢了。

就在这种总体颇为融洽的气氛之中,使者队伍经过半个月的长途跋涉,抵达江北要郡庐江郡治合肥城。

庐江郡基本就是秦风在大隋境内的最后一程,只要渡过大江,那他们这一行也就正式进入了南陈的境内。

不过在前往南陈之前,秦风还打算去见一个人。这段时候他一直在考虑一个计划,如果能有此人配合的话,那当世甘罗的名声也未尝不能巴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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