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焚香祭酒 完结+番外_196(1 / 2)
“巧了。颂也是这般想的。”
等第七日一过,密切关注吕布动态的崔颂二人获得貂蝉传信,确认吕布这两日“心情不佳”,正是“威逼利诱”的好时候。
既然想跟吕布拉关系,就不太好两手空空地上门。
郭嘉却是既不带金也不带银,只准备了一只嗓门嘹亮的野鸡。
崔颂:“……?”
注意到崔颂眼中的疑惑,郭嘉解释道:“礼以为之用,周公吐哺而归心。若能策反吕布,以上礼待之又有何妨?”
崔颂仍是不解,又听了几句才明白过来——
原来,在汉朝,送野鸡是士人之间的一种理解。野鸡就是“雉”,取谐音“挚”,认为野鸡这种生物“不可诱之以食,不可慑之以威[1]”,“士行威介,守节私义,不当转移[1]”,也就是说,野鸡们在士人看来品格高尚,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不为五斗米折腰,腿一蹬就能发个牌匾,上书道德的模范五个大字。
所以士人之间常常用野鸡当礼物,表示对对方品格的赞扬。
吕布不是士人,郭嘉却用“雉”为礼,虽给了吕布极大的尊重,但在时人看来,未免有些离经叛道,指不定还要被士人斥责“有辱斯文”。
郭嘉以为崔颂不能理解他的做法,便特地做了解释——“礼以为之用”,礼不但是礼节,还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只要基本的礼节到了,不管目的是什么,对象是什么,在他看来都无关紧要。
然而郭嘉弄错了一件事——崔颂根本不是因为不能理解他的做法而感到奇怪,而是完全不知道这个典故。
哪怕崔颂恶补速成了许多汉朝的常识,却仍然有遗漏之处——比如这个士人之间互送野鸡的礼节。
再次迷之过关的崔颂决定找个机会查漏补缺。也多亏他眼前的这个人是郭嘉,哪怕他真的犯了错也无需担心。
带着这样的想法,二人提着一只野鸡,朝吕布府上递上了拜帖。
吕布作为董卓手下数一数二的猛将,又是名义上的义子,平时给他送礼的人不知凡几。可他送了收了这么多孝敬,还是第一次收到野鸡这种……可以称得上朴实无华的登门礼。
吕布家的客卿是个擅长逢迎的读书人。他恰与吕布商量时事,见到这两只野鸡,一张口就给吕布打了两个马屁:“这对野雉来得巧,来得妙!将军之路定会像这对双雉——福气双临,步步高升,声名远扬,义气无双。”
吕布给丁原做过主簿,自然是读过书的。他知道雉的含义,知道这东西和官运亨通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然而好话谁不爱听,何况这东西本身是个好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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