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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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像是一记佛门狮吼,沈寰突然如雷轰顶,手上动作戛然停止。她幡然回首,正对上客栈掌柜意含悲悯的目光。再转头,只见宋万捂着胸口颓然瘫倒。

她心口突突乱跳,急忙蹲下身去探看,一个晃眼,竟在对方痛楚难当的双眸里看到了自己的形容——狰狞暴戾,像是一只想要吞噬一切,杀红了眼的野兽。

怎么会变成这样?她竟然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沈寰摇头,突然大叫一声,腾地跃起,返身疾步向人潮滚滚的街市狂奔而去。

她越奔越快,渐渐已不能控制自己的速度,没过多久便已奔出城去。

城外一片黄土地上,秋风卷着砂砾,眼前骤然昏暗。举目四望,只有苍茫天地,和孤零零,孑然一身的自己。

抱着身子缓缓坐下,这才发觉手臂颤抖得厉害。原来她也在害怕,这是她平生第一次险些伤人性命,而对方又是一个和她无冤无仇的人!

她是有恨也有怨愤,可不该发泄在无辜之人的身上。她想起从前对顾承说过的话,她如果是把锋锐利剑,顾承就是能收住她的剑鞘。然而眼下剑鞘不在了,她就变成了狠戾跋扈,变成了肆无忌惮。

天地虽不仁,待她却不算凉薄无情,是她索取无度惯了,以至于觉得自己所向披靡。到头来呢?她今生的两个执念,都已变成了遥遥无期的奢想。她空负美貌、才情、武艺却连自己的心智都控制不了,说是要独闯江湖,才刚迈出一步,业已发觉前路荆棘遍布。

她满心感伤,只差抱头痛哭一场,可笑眼泪在此时却消弭得无影无踪。这样凄惶惨伤的呆坐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心里反反复复地记起顾承当日的话,你原本就不是个坏人……他总是这样说她,也许是他看错了,也许只是他心里的善意使然。

可如果这是他的心愿,那么她愿意为他,去做一个至少不那么坏的人。

脑中渐渐澄明,她起身,拍拍衣襟,转身沿着原路走了回去。

客栈门前人来人往,却没有想象中本地武行人集结向她寻仇的场面。她有些讶异,本来是抱着歉意再度现身,也打算尽她所能弥补方才的恶行。不过现在看,他们竟会这么轻易地就放过自己?

进得堂上,先望见面容沉静的客栈掌柜。相视之间,掌柜冲她悠然一笑,随后招了招手,示意她近前就坐。

清茶徐徐冒着热气,慢慢放置在她手边。她迷惑的抬眼,“他们人呢?”

“都走了。”掌柜的坐下来,眼底有千帆过尽的淡然,“他们不算不讲理,我可以替你说合。”

“为什么?”她摇头不解,可还是脱口问道,“我……做错了,对么?”

掌柜拈须颔首,“错了。你肯回来,不就是知道自己错了。”

她垂目,虽知道,却犹有不甘,“可他们不该骚扰我,我只是路过而已。我怎么知道他们是好是坏,是何居心。”

“你不明白,但可以学。江湖上的事,和别的行当一样,都有自己的规矩。你坏了规矩,就会被人不齿,会被人孤立。一言不合,出手伤人?这样行事,你走不长。无论功夫多好,武行人容不下你,你就寸步难行。”

他轻轻叹了口气,把茶杯往她面前推了推,“你太年轻,心气高,可又什么都不懂。他们是好言好语,想交你这个朋友。朋友可以点头,也可以过命,端看彼此是否投缘。但相互往来,过手比试,都是有礼有节,点到即止。话要客气着说,事儿也要客气着办。”

她抿着茶,皱眉思量,半晌回应,“可是我不一定学得来,或者需要很久才能适应。我并不想交朋友,又该怎么办才好?”

“那就不该这么高调!年轻人,道上有好人,也有坏人。你现在知道了,出门在外会有麻烦,如果不想让麻烦找上你,就要知道藏拙。”他笑得很是含蓄,“如你这般相貌举止,走到哪里都太过招摇。你又不肯示弱,不能受半点委屈。可以想见,这么走法,到了下一个地方,你还是会惹一身麻烦。我知道你功夫好,可是防不胜防。你在明,人家在暗,想想今后无论白天夜里,都要提醒自己防备别人偷袭,这样的日子,你真能过得舒坦?”

自然不能,没有人愿意惶惶不可终日。他说的在理,沈寰点头赞同,“明白了,是我的错。既然想要独来独往,就不该让人瞧出来。何况我的脾气,是真的不好。”

掌柜的笑笑,意味深长,“再磨练个三年五载,不好也该好了。”

她扬了扬眉毛,“这种事也能改得了?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的脾气难道也会磨平和?”

“你还不懂,年纪大了,火气自然就会消。不然还有个办法,多喝茶平肝火。”他含笑看着望着杯中盈盈碧水,“这茶滋味儿如何?”

她回味一道,笑着摇头,“不好,太苦!原来是为平我的心火。”

两人相视,都笑了出来,沈寰再问,“那位宋爷,看医问诊的费用,该我来出,就请掌柜的代我转交给他罢。”

点点头,对方说道,“很是应该。至于你,我也不过能帮你说和几个时辰,人家再要来找你比试,我可就真管不着了。”顿了顿,又说,“结了账,趁没变天,上路罢。”

沈寰思量一刻,“好,不过我还有个想法,请掌柜的帮忙。我来时雇了辆车,现在我想自己单走,在你这儿买匹脚程不算差的马,顺便请你帮我打发了先前那辆车。”

“好说,后头马厩里有几匹。等会儿你瞧瞧,看得上,就挑一个罢。”

沈寰颔首一笑,起身时故意问他,“不好奇,我接下来去哪儿?”

掌柜慢悠悠晃着头,“你的话,大家萍水相逢,问那么多干嘛?别说行踪,你连名字至今都不肯说。”

沈寰怔了怔,想想也是,面前这个人好歹对自己有些恩惠,或者她应该学着对人坦荡一些。心念一动,才想报出名字,却蓦地里一晒。

鬼使神差的,她对着掌柜拱手一揖,眸光瞬时清澈,笑意平静澹然,“我姓沈,叫沈纯钧。”

☆、第56章

<访亲人>

上路前先选马,沈寰最终挑的是匹颜色不起眼的小黄马。不过据掌柜的说,那是他厩里脚程最好的一匹。速度不算极快,却胜在有耐力,无论长途跋涉,还是负重爬山都能应付得来。

掌柜的说这话时正看着她,眼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赞许。沈寰笑笑,其实是他不知道,关于相马的眼力,打八岁起她就已练就。父亲是武将出身,府里一直养有府兵护卫。那些人的坐骑她都相看过,平日里也没少骑着玩儿。所以她的骑术很好,对马的鉴赏力也算家学渊源。

只是往事如烟,俱已消散。她的故事,还是藏在心底,不说也罢。

从市集上买了副斗笠遮面,翻身上马前,她想着顾承素日待人接物的样子,头一次谦和有礼的对着掌柜欠身抱拳,“多谢了,您多保重,咱们日后有缘再会。”

掌柜点头还礼,“前路漫漫,望年轻人走得顺顺当当。”待她挽起缰绳,才又叮嘱一句,“要是此去路过沧州,要多加小心,那儿可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儿。那儿的人,脾气也不比你好多少。”

“知道了,多谢相告。”沈寰执着缰绳,真心道谢。再回首一夹马腹,马蹄得得声响,敲击在青石地面上,一人一骑终于翩然远去。

万里关山,终究是要一个人飞渡。她想着下一站的去处,还真就是距离沧州不远的地方——长芦。

长芦临海,所以产盐。朝廷六大盐场当中,它不算最大的,也不算最富的,却是距离京师最近的一个。

她去那里,自然是要会会亲戚——她的亲舅舅孙道升。自从他下迷药给她,再命小厮将她绑了卖去留仙阁,他们彼此已有三年不曾相见。恐怕他这会儿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已脱了娼籍,且正在赶往长芦的路上。

都转运盐使的官秩算不上多高,但手里有实权,更有实钱。所以宅邸也就建在长芦城最富庶的一条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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