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品酒真矫情(2 / 2)
“昨天我与老爷去参加了个酒会,酒会顾名思义就是品酒。”
陆夫人指了指她面前摆放的两瓶葡萄酒酒,语气中是浓浓的上流社会对下流社会的鄙视。
“在上流社会中,懂不懂葡萄酒酒直接定义了你这个人有没有资格进入上流社会之中。像你这种村女,既然要做我陆家的少奶奶的话,那么就必须得学会喝葡萄酒酒。”
方牧恩中规中矩的坐在陆夫人的对面,低着头,耐心的听她那夹枪带棒的说辞。
“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说道:‘面包是我的肉,葡萄酒是我的血’。所以葡萄酒他不是酒,而是一门艺术。”
以前作为方家的女儿,她经常参加各种酒会与商业洽谈会,而在这些场合中,会不会鉴赏葡萄酒成为了一个人身份的标榜。
现在很多的ceo们都热衷于用葡萄酒来甄别合作伙伴,因为他们认为戴维?哈维曾这样调侃过,“酒搭配对了,可能有助于签下好几桩重大商业契约。你会信任一个不知道怎么挑红酒的人吗?”
所以现在的上流社会为了培养自己的下一代,都会将鉴赏红酒列入一个必修的课业。
“你面前摆放的是奥比昂,是世界最贵的十大葡萄酒品牌,每箱约5200英镑,折合人民币是一瓶13114元。”
陆夫人指着桌子上的红酒语气骄傲而又傲慢,她在用金钱的消费观念取笑暮卿悦的村女身份。
因为在贵族中万把块钱就是一瓶酒的概念,而在普通人的概念中万把块钱是两三个月的工资。
方牧恩静静的听着陆夫人说话,她仿佛没有听得明白一般,抬起头来浅浅一笑,“卿悦知道了。”
知道了?你一个村女能知道什么?陆夫人挑眉。
她发觉这个女人总是可以用简单的一两句话就将她的给堵回去。
“知道就好,我现在来教你鉴赏红酒。”
陆夫人不想再与暮卿悦纠缠下去,直接示意一旁的佣人为她们开瓶倒酒。
佣人倒好酒之后,陆夫人轻轻的端起高脚杯,“托住酒杯底端,然后不停的摇晃,使酒体挂于杯壁之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酒与空气中的养分充分融合,然后最大程度的释放香气。”
方牧恩根据陆夫人的说法然后轻轻的摇晃着,看着深红色的酒体在酒杯中轻微的摇晃,她似乎又看见了她在身为方牧恩时透过葡萄酒杯看到的纸醉金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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