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绣娘29(2 / 2)
在刘云曼的眼中,只有像尚书府世子冯连正这样的翩翩佳公子才是她的菜,而像秦毅这样的高大英武的男人,却是野蛮人的象征,所以刘云曼对于秦毅是不屑一顾的。
秦毅此时也不过十七、八岁,却已经长得十分高大,爱怜目测怎么也有一米八十三左右,这在这个时代是少有的高大了,长得十分符合爱怜的审美观,虽然阳刚十足,但是却不粗鄙,或者说眉眼可以说精致,但一点不显娘气,可在这个时代普遍的审美当中,都偏向于冯连正这样的小鲜肉类型,换爱怜的说法,就是娘里娘气,一点没有男人味的人。
冯连玉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实际年龄上,都要比秦毅小上两岁,记忆中冯连玉比刘云曼大两岁,今年应该十六岁。
另外一个爱怜不认识的男人,年龄就比两人都要大上不少,看上去怎么也有二十三、四岁了,相貌只能还算可以,不丑,只是气质上很特殊,肯定也不是普通人。
爱怜扫过去的目光被三人捕捉到了,这可是爱怜没有想到的。她只是看到顺着盯着自己的视线找过去,结果又见到了前世记忆中的两位,认出了他们,就多了一丝好奇,目光稍微停留了一下,就已经引起了他们三人的注意。
不过这时已经收回目光的爱怜,已经转过头去和对面的小兰低声聊起了天,漫不经心地倒了一杯伙计刚刚送过来的茶水,这茶水还可以,爱怜轻吹着热气,闻着茶香,边和小兰聊着一会儿想去看看卖乐器的地方。
萧的声音是很好听,前世在现代,爱怜就喜欢萧的音色,不过一直没有真正拥有过,来到这个时空,目前的生活有颜有钱有闲的,便想着丰富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
想着现在有的东西,大概也就乐器和绘画能够再引起她的兴趣了。
爱怜和小兰低声交流着,一会儿要去的目的地,初步定在了乐器店,目标为‘萧’。
至于画画这份小爱好,平日画画花样子,是爱怜唯一接触绘画皮毛的机会,可是现在时间并不多,她离及笄也没多久了,也没有时间再重头学起,不过乐器里,古琴她已经学了多年,现在又因为找了个不错的老师,古琴技艺已经越发的炉火纯青起来,虽然每天的事情被她排得很满,但是她还是想买一根萧,没想过学成什么样儿,只是当成一个爱好来学,吹萧——自己那个现代时空,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好词,都是带着颜色的,真是白瞎这门古老且珍贵的艺术技能了。
不管那后世如何歪曲这个词,现在是没有的,咱们脑袋里装点正经东西行不?爱怜小娘子只是想要学一门音乐的演奏方式而已。
这话题发散的有点远了,却说那三个男人的一桌上,菜已经上全,伙计还上了一壶好酒,三人也是边吃边聊着,声音不大,不过这间酒馆也不大,彼此桌上谈话,只要不是特小,都能够听得到。
三人说着皇帝一个半月后要进行的秋猎,他们能不能参加,那场面将会如何盛大,吧拉吧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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