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往昔(1 / 2)
提着自制的面膜去给大夫人脸上涂上厚厚的一层,又挑了一件偏素雅的衫子,将荷花瓣放进熏香炉中点燃。直到熏得整件衫子都染上了荷花的淡雅清香才将之取出。
敷在脸上的面膜要留上一段时间容许皮肤吸收,这段时间没什么事干,陆千凉便扶着大夫人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吹吹风。大夫人显然不适应颊上涂着的东西,问道:“凉儿,你将这东西涂到我的脸上,有什么用?”
“娘一会儿就知道了。”她瞧着大夫人总是伸手欲抓,只得岔开话题,分散她的注意力道:“娘亲抚得一手好琴,想必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吧。”
大夫人神色悠远,望向远空点了点头应道:“说来,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不提也罢。”
“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娘讲给我听听嘛。”陆千凉轻轻的晃着大夫人的手臂,像是个同娘亲要糖吃的小孩子一般撒娇道。
大夫人终是拗不过她,那一桩含着淡淡桃花色的旧事,被她娓娓道来。
那一年,清风杨柳,江南鸟语花香。年仅十六岁的千家小公子带着两个仆从去江南一带盘查自家商铺中的生意,故事的开始,便带着些微细腻而又不可言说的痛楚。
江南是鱼米之乡,丰饶富足,较之艰苦的北方简直是人间天堂。江南亦多山地,大山头连接着小山头,大山匪带领着小山匪,将一片乌青色的崇山峻岭搅得乌烟瘴气。
那一年,秋心十七岁,因家中获罪,随乳娘逃脱到江南玉寒山,在自己小姨的山头上暂避。她是大家小姐,自然比不得那些山匪的做派。奈何家中父母还等人去救,只得委屈着自己,寄人篱下。
山头上没什么有趣的事,一群粗犷的汉子每天聚在一起吃肉喝酒,有钱了便花天酒地,没钱了便下山去抢,活的开怀。可那些粗鲁的人,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觊觎上她的美貌,每逢醉酒便来狠劲敲打她的房门。
秋心怕啊,可她却没办法,只能与乳娘抱着膝盖躲在房间里瑟瑟发抖。她的小姨作为压寨夫人,也曾多次呵斥那些人,却无甚成效。
日子就这样苟且的过,却也相安无事。山寨中的寨主,她的小姨父亦是对她起了龌龊的心思,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直到那一天,山寨的兄弟们囊中羞涩,决定下山干一票大的。好巧不巧,一窝山贼架起的绊马索绊倒了千氏小公子的马车。好巧不巧,他被押上山寨的那天,成就了他与她的初见。
千氏的财大气粗,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寨主自认为自己拾到了摇钱树,发函入千家索要黄金百两。千氏的人也不是傻子,知晓山贼贪得无厌的天性,竟将这件事兜兜转转的捅到了朝廷里。
寨主大怒,当即一顿鞭子将千家的小公子抽了个皮开肉绽,丢到柴房生死不论。从小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怎么受得了这样的痛楚?夜间山风裹着细雨,身上的伤口痛的淋漓,竟渐渐发起烧来……
当时,秋心回到房间中,越想越觉得心惊肉跳。她是好人家的闺女,十二岁后便顾及着男女大妨,除却兄长与父亲之外不见外子。此时来到山中,以为世间的男儿都是山匪的那个模样,突然间来了皮肉娇嫩白皙的小公子,一颗心都像是提起来了一般,跟着他痛,跟着他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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