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各抒己志(2 / 2)
陆千凉被下了面子,顿时羞怒道:“胡说,我哥哥说最亮的便是天狼星了!”
“你哥哥是不是还同你讲了首诗?”沈言璟问道,见陆千凉点了点头,他又道:“天狼星是司战之星,在诗人的眼中,纵使是有满天星子也比不上那一颗天狼星明亮。夜间最亮的星辰是北极星,清晨最亮的是启明星,这回知道了?”
陆千凉脸色一红:“季平都没说什么呢,有你什么事?”
沈言璟摊了摊手:“你怕是不了解他,季平对女孩子最温柔了,你就算是说头顶上的地脚底下的是天,他也不会反驳你的。”
陆千凉伸手拧了他腰间的嫩肉转了一圈,在沈言璟悲戚的痛呼声中满是骄傲的拍了拍手,解了气。
山林间最不缺的就是猎物,不出一刻钟的时间,沈言璟便提了两只兔子回来,顺便还捧了一只巴掌大的绒毛刚长齐的小兔子打算给她养。陆千凉抱着小不点儿沉吟半晌,思虑着抱着大兔子吃着小兔子是不是不太好啊,会不会给小兔子造成心理阴影啊。只是折腾了小半夜的三人早已经饥肠辘辘的分不出半点善心了,为了小兔子的心理健康,陆千凉忍痛割爱的将小东西送了回去……将大兔子饱餐了一顿。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沈季平偷出来的绿蚁酒也算是不错的酒了,只是此时无雪无火炉,未免扫兴。
沈季平不贪酒,只饮了几口便罢,倒是陆千凉饮的欢些,天医谷内禁酒禁赌禁喧哗,她这几年早就熬坏了的,此时见了酒便恨不得多饮两口解馋。
绿蚁酒不辣,想是沈季平怕她不会饮酒,故意拿了两坛适合女子饮用的。三人围坐在火堆旁,一边吃着烤肉,一边聊着天倒也惬意。
沈季平博闻强记,见二人有兴致便说上几件京城里的趣事助兴。陆千凉一张俏脸喝的红扑扑的,嫩绿色的草环戴在头上,衬的她的面色更加娇嫩欲滴。
每一阵,沈言璟伸过手来抢她手里的酒坛子:“明儿还要起早了,你可莫要喝多了。”
陆千凉微有些醉,她笑嘻嘻的抢回来,拍着沈言璟的肩膀道:“小屁孩儿你懂什么?我会喝酒的时候你才刚学走路呢,现在倒是反过来管着我了!”
沈言璟瞳孔之中映出跳跃的烛火,趁她不备将二人的酒坛子倒手一换,将自己只剩下一个底儿的坛子偷偷换给她:“吹牛皮谁都会,你若是有胆子,改日咱们出去不醉不归?”
“谁怕谁!”陆千凉身子倾了倾,色厉内荏的道。沈季平紧忙伸手虚扶了她一把,连连摇头。
那一夜,三个未曾踏入江湖的少年剑客坐在山林里的火堆旁谈天说地,各抒己志。陆千凉说,她想做这世界上最厉害的剑客,行侠仗义打抱不平。沈言璟愿皇兄万岁,护他一世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闲散王爷。沈季平愿承父业,光耀宁王一支。
可惜,当年胸怀大志的三个孩子,终还是向着各自的志向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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