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章(2 / 2)
“将我所写尽数送予富酬。”
原告当事人已故,案件就此不了了之,没人输,也没人赢。
接着美惠的书火了。
媒体报道了她的死讯和悲惨的一生经历,以及她生命尽头卷入官司的遗作,也是唯一作品,几夜间这本书销售万册,各书厂一再加版,上架便售罄,文学评论界从虚空中涌现出一大堆拥簇者赞颂这部作品,早见美惠几乎一夜之间成了可能即将问鼎世界文坛的女作家,来日不可限量,必能荣获国际大文学奖——如果不是死了。
文学界和国民陷入另一场狂欢,相关出版商赚的盆满钵满,然而毕竟当年签出版合同时没人想从这个毫无价值的人和这本毫无前途的书上争什么分成或利益,因此时至今日,当之无愧的最大受益人其实是著作权受让人,现版权所有者,富酬。
会议室里,富酬桌前放着一个近满烟灰缸和一沓刚签完的合同文件,听乙方的出版商和要改编权的制作人在那套近乎扯闲话。
“我觉得她是个聪明人,死的时机正好。”
“不过西本可惨了,我们伟大女作家的死都成了他的错,不过怎么没他消息了?”
“消失避避风头呗,再说这事根本不怪他,搞文学的女人不都那样嘛!普遍寿命不长,有个投海的西班牙女诗人阿尔冯西娜不说过,说过……”制作人冥思苦想记起来了,“当你们日后想起我,你们中的一些也会这样选择,在未来的某个时刻。”
“什么啊,那是另一个投海死的,古希腊最早女诗人萨福死前留的诗。”
制作人为了扳回一成:“‘写作无疑是各种死法里最痛苦的一种’奥地利女诗人英格伯格。”
“美国二十世纪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都是自杀。”出版商不甘示弱,“埃尔泽,玛莎,乌妮卡,安妮玛丽……”
听着两个男人用女性写作者的死攀比学识,富酬把烟摁进烟灰缸。
“滚出去。”
他们齐齐赔笑着问。
“突然怎么了?”
富酬捡起烟灰缸照他们掷过去。
烟头散落一地,烟灰铺满桌面。
会议室空了,他视线落在合同里那个死人的名字上,好像烟不要钱似的,一根接一根,烟屁股拧在合同上。
不久来了人。
“那部戏出品方和资方都是迹部氏,但我只顺便做个间谍,从没想过你能输。”
黄濑听闻死讯什么都明白了。
“诶,借刀杀人好玩吗?你还是人吗?”
闻言富酬挑了挑眉,含着半截烟,手里把玩着签完合同的笔,悠闲得令人愤恨。
“我说你对她那么好,合着是临终关怀?情圣装那么像,结果是要借我的手逼她去死!”
他也说不清自己这通指责出于什么缘由,为何为一个无甚干系的女人这么愤怒,也许因为几天前这个活生生的人还在他面前说话,今天就被一辆电车碾烂了。
“把一个榨不出油水的无辜者粉身碎骨的碾压出利益,你怎么干的出来?说你丧尽天良衣冠禽兽都他妈是夸你!”
或许就是虚伪的外向转移愧疚,毕竟她的死他也功不可没。
“至少我从头装到了尾。”
富酬开口,真诚可亲。
“她到死都以为世上还有人真心对她,死也瞑目了。”
“……你真恶心。”
这句话是下意识的,黄濑说时甚至没有恶意。
他以前觉得富酬说不出的有趣,是在没触及道德底线以前,一个大可活下去的生命变成烂肉以前。
“她说的对,我不适合演戏,也不适合悲剧。”
残酷的一面一直存在于富酬身上,他不是开玩笑,不是傲娇,他是恶人,穷凶极恶。
“这场戏我退出。”
他怎么会一厢情愿的专注他的有趣,而忽略这么可怕的东西。
富酬突然问:“你的角色,戏里的律师得到救赎了么。”
“得到了。”
“结局如何?”
“沉尸江底。”他受够了,“你也不会有好下场。”
黄濑重重甩上门。
毫无生命气息的寂静持续了一阵,门又开了,右京走进来。
“你又要开始了。”富酬不耐烦,“来吧,骂吧。”
但右京出人意料的平静:“你对这本书真实的评价到底是什么?”
“她不配。”
“怎么?”
“行文一半苍白一半自我感动,情节设置漏洞百出,在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风格也不伦不类。怀才不遇,她不配。”
人已经死了,他说的如此难听,残忍到这种地步。
这个女人让右京明白一件事,合群和不合群一样悲哀,他想他知道怎么回复游乐场那天见到的人了。
“够了。”
烟味大的呛人,右京无意久留。
“这样的玩意儿火起来了,畅销了,如潮好评,过度解读。”富酬听若未闻,“被捧到这个位置,她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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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
文中提及女诗人及其名言、诗作、经历确有其事。
烧掉的信:
富酬,遇见你后,我一度以为一切都在变好,我错了,早三年遇见你,我会不顾一切的爱你,现在的我对你只有阴暗的揣测,你最后也确实比所有人伤我都深,你的残酷在于让我彻底看清了现实。
但无所谓了,我给你我的作品就是我的全部,如果你想从我这里获得什么,也只有它了。
我没有足够的才能,没有强大的孤独前行一生的心理素质,为一部作品,一部残次品,耗尽心血,榨干灵魂,最终无人问津。自那以后,我就彻底没劲儿了,灵魂和热血尽数干枯,再写不出一个字。
我以前最看不起炒作的人,现在我所做的一切,尽管初衷是源于绝望的想受到关注和一点虚荣,但我仍变得和四肢健全身强力壮沿街乞讨一样令人看不起,且丢尽脸面和尊严却并无丝毫价值,我甚至不如我淫'乱变态的哥哥……怀才不遇,我没有,法院前那位读者让我明白了这一点,而我凭着一股子卑劣的自欺欺人骂走了他。
我没法活下去了,我想,但没法。
我曾在深夜哭到窒息,却没能立时在一条绳子上了此残生,只为一丝对完成作品的留恋和执念,作品被人理解,就像自己被理解了。我是如此爱写作,将全部压抑和热爱寄托在笔锋之中,但我忘了,我字写的不好,根本没笔锋,也不可能被理解。
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很奇妙,于我,我把读者们看作一个生命体,把这个生命体看作我的恋人,而我在这段恋情中不断被无视,被辜负,被控制,被唾弃,被折磨,只感到痛苦。
如今,我看着最后一线朝阳,下定决心离开,断绝所有痛苦。
而痛苦的真切源头已不是以前那种怪世人无一识货的愤慨了,而是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后,无法接受事实的逃避。
我无法接受我的平庸,我不被人爱。
我忍饥挨饿,读遍名著,磨练心性,改稿百遍,心中十年如一日的要自己坚持,现在才知道,我竟逃不开平庸,庸人自扰。
这对我真的很残酷,我接受不了,我忍受不下去了。
但愿没有来世,由于倔强我甚至不能发疯,清醒的被自己的不满足凌迟。
结束吧,结束了。
将走之际,我想这世上我对不起谁呢?我爱着谁呢?谁爱着我呢?可惜无论哪个选项,生拉硬凑,都没有具体的人或物。
毫无留恋,甚至迫切的,我发现我甘心向平庸低了头,我必须阻止这种势头。
生命于我,就像我书写这封信,注定被烧毁。
再也不见,我所深爱的一切。
………
如果我死后我的作品畅销了,那么容我为我深爱的文学奉上一根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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