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上天的安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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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余筝没有找“有求必应屋”求助,而是投向了“有求必应裙”的怀抱——

因为同学们私底下传言,“有求必应屋”其实不那么灵,不过有烦恼的时候找它倾诉还不错,陌生的群,陌生的人,发泄一通,心情畅快了,对方还会严格地保守秘密。

相对而言,有求必应裙的提议都偏激,有时候却非常有效。

所以,这样看似巧合的,绝无仅有的机会,实则是有求必应裙给创造的……

余筝将自己的钱包塞进了高一十班某个同学的书包里

——大家都猜错了。

是,她的钱包的的确确是故意栽赃嫁祸,但她既不是想栽赃马聪玉,也不是嫁祸杨小绵,更和死对头舒恩没有任何关系——

余筝只是很不幸地选中了杨小绵的座位。

因此,在钱包从杨小绵的书包里掉出来的时候,余筝不是没有兴起过让杨小绵变成共犯的主意。

余筝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小剧场2:

黄莎莎便秘严重,肚子疼还能忍受,可是嘴巴太臭,上课放屁的现象令她无法面对。

动不动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恶臭的味道会影响她柔弱少女的形象。

因此,在感觉自己的屁快要爆发的那一刻,黄莎莎以发烧为借口离开了教室……当然不能讲自己要上厕所,她要在男同学的心目当中留下是不会上茅厕的小仙女的美好形象。

黄莎莎从教室出去的时候,她无意间瞧见了马聪玉从靠近一二班的疏通楼梯下去的背影……

黄莎莎虽然是二班的,不过她认识马聪玉。

笑话!

马聪玉可是高一年级中除了恐龙妹甄秋之外唯一在娱乐公司做练习生的,对于自负美貌的黄莎莎而言怎会不嫉妒羡慕同龄的漂亮女孩儿?

等到黄莎莎要了便秘药,又在卫生间解决了一番后,她在返回教室的途中发现余筝鬼鬼祟祟地钻进了高一十班的教室……

这还不够。

黄莎莎在逛书店的时候,发现余筝这个所谓的富豪家的大小姐在书店打工。

某一天放学,黄莎莎回家的路上,还遇到余筝被要债人堵在了巷子里……

哈!!!

这也太有缘了吧!

“余筝啊余筝,我本来和你井水不犯河水,没想过要找你麻烦的……谁让老天爷非得把你推到我面前的呢?”黄莎莎情不自禁地坏笑:“我要是不做点儿什么,都对不起上天的安排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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