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庄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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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早晨六点准点响起恼人的闹铃声。我不得已从床上爬起身,赤脚走进厕所,直面镜中有着一张生无可恋的神情的自己。我痛恨这个冷漠的城市,同样痛恨那份因为生活拮据,不得不去上的班。不瞒大家,我是一个寂寂无名的小记者。我一离开大学,就投了无数份的个人简历,当了半年的全职无业游民之后,一个与我的那命运一样平凡的公司,终于愿意施舍一份薪资极少的工作给我。刚入职的我,只不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闷头青,但是大人总是说:勤能补拙。我坚信,也不得不信,因为我没钱、没背景、没文凭。除了努力,还能作什么?如果努力是普通人的天赋,那我还算可以的了。说幸运之中的不幸的是,经过一年的低薪实习,我“顺利”成为了一名正式记者。说是顺利,其实我早在人事通知的前半月,就开始寻找下一份新工作了。后来,不知不觉的,我居然耗了十年当上了所谓的资深记者。不过,让我更意外的是,这家企业竟然还没有倒闭。

对于这一份职业,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你们都知道,热情总是会被用光的。每天起床睁眼的那一刻,我的心底都会油然生出一种生无可恋的苦闷滋味。我不讨厌这份工作,毕竟它养活了我。人嘛,总是有点贱的,像是有工作的时候,整天唉声叹气说没钱;有工作的时候,就会痛恨工作带来的单调和乏味。还是那句话:人嘛,总是有点贱的。

单身汉独居的好处就是不受约束。我捡起地上穿过的外套和袜子闻了闻:没有臭味,可以穿。我打开冰箱,从里拿出一颗咬了两口的西红柿,就此当做早餐就出门了。我住在二线城市的二手公寓,主要是图租金便宜和人流少。我的性格从小到大都没有变化,孤僻得像一只误入城市的独狼。当然,我自认为是这样的人,是因为每当我与所谓的同事、朋友、上司扮作熟络地聊天时,我总是暗地里蔑视他们的装模作样。我讨厌无用的交际,更讨厌那个新来的秃头领导。如果不是我故意在同事面前膈应他,我或许就不会被他指派到外地,去寻找那个“消失的男人”。看到这里,看客们应该猜到,这个男人才是我要说的重点。

根据目前所有访问的国内的艺术家所说,这个男人是一个极为欣赏艺术的神秘富豪。他们的统一口径,都离不开“神秘”与“富有”。说他神秘,其实是因为大部分人里,只是知道他被人称作“小柯先生”。他们作为各种聚会的受邀者,只能是在家焦灼地等候纸质邀请函的抵达,因为他们之当中,似乎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联系方式或是清楚他的私人背景。他们只能被动地等候着……说他有钱,是因为他时常举办各种五花八门的派对,将不同的艺术家,例如文学、音乐、绘画、雕塑等等文艺圈的大小人物,利用酒精这把钥匙开启人性的大门,足以让沉闷少言的人脱下来自外界的束缚,在人群中大放异彩,各显身手。就此来看,这样难得的机会,不知成就了多少个近年来影响力巨大的艺术家。所以,在过去三十年里,他们在成名之后,总会提起某位消失了三十年的“小柯先生”。

是的,这位助人为乐的富豪消失了三十年。所有的人的口供,一律是不知情。有人劝我放弃这个项目,老老实实回去向领导认错,一切皆大欢喜,但是我却头铁嘴硬,一个人把项目接了下来。我十分清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儿,既花费时间,又消耗精力,最终还不一定能有一个像样的结果,可是有一股子轴劲儿在我的心底作祟。因此,我把心一横,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搜集各式信息,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仿佛回到当初那个二十岁出头时莽头虎脑的年轻人。

我托人四处打听,查找网络信息,尽可能地采访各个与小柯先生曾有真正联系的人,但是最终都无法得出一个所以然来。我就像是在站在一个充满千亿块碎片拼图的房子里,惘然无措地看着周围,不知从何下手。我一度感到沮丧,却未曾想过放弃。直至某一天,我在一个火灾视频里,看到一个男人在熊熊烈火前跪地咆哮。视频的分辨率并不高,从标题来看,似乎只是一个偏远地区的普通人为火灾事件,可我却能从模糊的画面和凄厉的叫声中,深深地为那个痛哭的男人感到震撼。届时我的心猛地直跳,听着他不断地喊道:救她(他),救她,她在里面!

我从小在城里生活,见到的男人女人,多数是木着一张脸,好似即便是世界末日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当然,我在做记者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情绪崩溃而痛哭流涕的人,但是就像我说的:城里人练就了一颗冷漠的心。有一段时间,我认真反思过,然后做了一个决定——等到我的同理心不再产生作用,我便辞去记者这一份工作。至于原因嘛……很简单。尸位素餐的事儿,我做不来。

言归正传。我找了朋友修复视频,并从中发现被烧房子的奇异之处。我之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十五六世纪所盛行的欧式建筑堡垒对于国内来说,不论是当时或是今时,都是较为罕见的。我觉得这是一个突破口。当下,我即刻在网上信息,很快在一一排除之下,找到那个神秘的宫殿。我欣喜若狂,立即坐上飞机,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可是现实是残酷的,甚至没有给我一丁点心理准备。

我乘坐的士到达一个人烟稀少的郊外小镇。下车后,我看着车渐渐远去,心知是不能轻易地回去了。我提着包,走在左边的人行道上,看着稀稀落落的店铺,像是一只被人丢在路边的弃犬。我继续走着,终于在一家面店前看到一个活人了。他是一个穿着白色汗衫和黑色中裤、约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躺在店铺前面的竹椅上休息。我知道他醒着,因为他时不时就晃一下手里的蒲扇。我清了清嗓子,走上前,用着不大不小的音量,操着一口蹩脚的家乡话问道。

“伯伯,你晓得这里有没得一座大房子嘞?”

老叔叔睁开一只眼睛,接着摆摆手,把眼睛闭上。我以为他是听不懂,于是大声地再问了一次。这下,他像是被我吵醒了,坐起身,呵呵笑道。

“你要是说不清话,就不要说了。听得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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