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3节(1 / 2)
知道爱惜自己的裤子,不知道爱惜大姑娘小媳妇的眼睛,哼,狗都不如!
珍卿踩着小碎步快步走着,就听那个狗一样的人,还在恶意地笑:“大小姐,你看见啥了,你就捂眼睛?”
珍卿暗骂“狗逼”,心里也是恨不过来,随地大小便,在乡下真是司空见惯,她看见这个场景,也不是一两回了。
小跑着回到家,珍卿默默吁了一口气。
她从侧门进了前院,听见厨房里有动静,知道家里老妈子罗妈开始忙活午饭了。
罗妈是管家黎大田的老婆,本是家里干杂活的,原本没有管厨房的事儿。
上一个厨娘,是匡先生带来的老妈子,她做的饭菜还不错,珍卿吃了七八年,早已经吃惯了。
匡先生一走,连带那老妈子也带走了。罗妈就成了代班厨娘,但是她做的饭,真是死难吃死难吃的。
珍卿想请杜太爷,找个好点的厨娘回来,但杜太爷挑三拣四,就是挑不到好的厨娘来替代。
匡先生带走老妈子,也三个多月了,珍卿和杜太爷祖孙俩,天天凑合着吃罗妈做的黑暗料理。
杜太爷是个古怪的人,他整天吃得跑肚拉稀,他自己从不说罗妈什么,也从不许珍卿抱怨罗妈。
说两句,祖父就嫌她嘴上恶毒,就要拿竹尺打她的手。
珍卿为了身体健康,常用自己写写画画的东西,跟小伙计交换些果子糕饼吃。
唉,想想也是一把泪啊,在杜家庄,人人称她一声“大小姐”,她却混成这个鬼样子。
还好,有玉琮这么好的小伙子,整天想着投喂她。
杜玉琮一家,跟她家是很近的亲戚:杜玉琮爷爷的爷爷,是珍卿爷爷的亲大哥,同父同母的。
总之,就是珍卿的老祖奶奶,都快要抱重孙子了,五十多岁又老蚌生珠儿,生下珍卿的这位祖父。
老来得子生下的孩子,要么极端伶俐,很容易出神童的;要么就非常平庸,平庸得让人尴尬的那种平庸。
很不幸,珍卿的祖父就是后者。她祖父干啥啥不行,还憨犟憨犟,连跟亲戚间的关系也处不好。
杜家庄的杜姓人,基本都住在南村,就杜太爷这一家儿,孤零零地住在北村,落在一群外姓人中间。
杜玉琮的爷爷,既是杜家庄的村长,也是睢阳杜氏这一辈的族长,还是颇有能量的。珍卿祖孙两个,虽然单独落在北村,倒也无人敢欺。
第3章 孤小姐自得其乐
◎厨房总有动静传出,给这个太安静的家里,烘托出一点人气。珍卿嘱咐家里管家大田叔,把前玉琮家浮◎
回到家的珍卿,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
厨房里总有动静传出,给这个太安静的家里,烘托出一点人气。
珍卿嘱咐家里管家大田叔,把前玉琮家给的五香兔肉热一热,叫他嘱咐罗大妈千万不要炒着热,放在篦子上蒸热。
这罗大妈,简直是黑暗料理界的扛把子,炒十盘菜,九盘都会炒糊的,还死爱放酱油,说人家大厨都爱放酱油。
回到第二进院子的厢房,珍卿推开她的外书房的门——没错,她有一个外书房,有一个内书房。
外书房是她祖父特意设的,就是为了有时候,他在这院子里招待客人,能让客人看见他孙女写字背书,好显摆孙女的聪明伶俐,更表现他做祖父的教导有方。
珍卿写字背诵,多在这外书房的。
今天要写至少四十张字,杜太爷规定的,她每天自己练字就要有三十张。
而族学的九先生,给她布置了抄十遍《女儿经》,她在学里写了有两遍,还差着八遍。
而她最近也在自学五经里的《春秋》。
将笔墨纸砚都摆弄好了,珍卿站在窗后的桌前,闭眼深呼吸了几次,心里默默地念:
“我爱背书,我爱写字;我爱背书,我爱写字……”
八个字翻来覆去,念了二十遍,心理暗示大法开始起作用。
她把《女儿经》摊开,朗声读了五遍,而后拿起一支狼毫笔,蘸了墨汁,心平气和地写起来。
她不喜欢《女儿经》,可是最初的时候,她也未必喜欢背书写字。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些年做了许多心不甘情不愿的事,也习惯了。
她的老师匡先生对她很好,也不是一开始就对她好。
她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书读好,把字写好,才终于让匡先生另眼相看,事事袒护起来。
所以啊,《神童诗》里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真是有道理的。
珍卿从五岁学写字,写了七八年,很能沉心专注的。
她精神一沉进去,就好像整个世界,就剩下她自己,什么心思也不想,什么声音也听不见。
这其实是特别美妙的境界。
她这些年被关在家里,常日决不许出院子去玩,一年也走不了几趟亲戚。
之所以没被关出神经病,也跟她从学业中获得的乐趣有关。
看见珍卿收笔,伸了个懒腰,在外面守了一会儿的大田叔,走进来笑眯眯道:“大小姐,该吃饭了。”
珍卿摊靠在椅子上,问他是什么钟点了,大田叔说:“下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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