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2 / 2)

加入书签

“等你重铸仙骨那天,想怎么样,?我都随你。”

黎乔:“……”

虽然他通过“抽魔骨”这事确认了澹翮和沈堰、沈沨应该就是同一个人,只是澹翮现在还没有沈堰、沈沨的记忆,他突然提出双修的确让黎乔觉得有些别扭……

但“有些别扭”和“恨你恨到想杀你”中间,绝对还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啊!!澹翮到底为什么会这么想??

黎乔低头看了眼澹翮塞到他手心的长剑,忽然发现这不就是当年玄天门剑冢中、自动飞到他手上的仙剑白虹么?

这家伙原来曾是明苑真仙的佩剑啊……

黎乔手指刚一动,澹翮便以为他要动手了,自觉伸手宽衣解带,好像生怕他刺起来不方便似的,转眼间这魔修身上最脆弱柔软的胸腹就已袒露在黎乔面前。

他身材高挑挺拔,皮肤苍白,肌理精健漂亮,唯一显得有些丑陋的,就是上面大大小小的陈年旧疤,如一道道虬结的长虫,盘踞在他身上。

黎乔知道,这人身上最新鲜、也最惨烈的一道疤痕,却不在面前,而在他的背后。

仙剑白虹就抵在澹翮的皮肤上,凛凛然的仙气对这魔头来说是莫大威胁,偏偏他仿佛脚下生了根似的、只顾垂眼望着剑尖,一动未动。

黎乔的剑尖忽然在澹翮胸口一道长疤上轻轻划过,他是惯使剑的人,力道掌控得极好,就连一丝皮也未破,他问:“怎么不把这些去了?”

澹翮身上的疤痕,多半是飞升前在下界拼搏厮杀得来的,不过修仙先炼体,就像黎乔晋级元婴以后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捏了个青年脸一样,大多数修真者都会早早将身上的不完美去掉,要么说美若天仙呢,天仙都是自己捏脸捏身体,能不美么?

偏偏这澹翮是个例外,他一身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陈年旧疤,都顽固地被他这堪称上天造物的漂亮身体保留了,失去本应拥有的完美,留下一道道丑陋的疤痕。

“……只是权作纪念。”不知道为什么,澹翮发现他注意到这些疤痕,竟像有些慌乱似的,强撑着淡然道,“若是你觉得不舒服,我便将它们去了。”

黎乔微微一怔:澹翮话里的意思,这些疤痕居然还和他有关系?

澹翮接上黎乔迷茫愣怔的目光,才发觉他其实并不记得那事,一瞬间只觉得无地自容,匆匆折身往外走:“你既然不想刺,我去给你弄些吃的来。”

他快步往外走,手腕却突然被一把攥住。

明苑现在是无比脆弱的凡人身体,那细软温热的手指抓着他的手腕,轻轻往下一扯。

“是我不好,我竟不记得了。”黎乔坦率又窘迫地摸摸鼻尖,另手继续摇澹翮的手腕,“你就提醒我一下,成吗?”

澹翮心里无数遍告诉自己要走开,但黎乔现在那副脆弱不堪的身体反而成了他的桎梏,他无法挣扎,坐在床边沉默半晌,才艰涩开口道:

“在我飞升之前,我们曾经见过。”他没有转回头看黎乔,声音沙哑,“我在凡间的名字,叫做沈风。”

经澹翮提醒,黎乔还是费力检索了好一会儿,才从明苑的记忆角落中找到那段蒙着厚厚灰尘的碎片——

明苑真仙在缠上澹翮魔尊之前,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其他解除无聊的办法,比如下凡体验生活。

虽然打着体验生活的旗号,但明苑就没吃过苦,想扮平民,结果扮成了一看就在微服私访的富贵人家公子。

那年正赶上凡间灯会,明苑摇着折扇穿梭在人群中,忽然身边嗖地一道黑影路过,等他反应过来,腰间挂着的钱袋子已经被人抢了。

明苑觉得稀奇极了:就算他在走神,下界居然能有从他腰上抢走钱袋的凡人!他好奇张望,那抢劫的人像是不忙着走,却也在回头看他,两人刹那间对视了个正着。

抢劫者是个穿着黑衣短打的少年,脸上蒙着黑布,鸦色黑发长到及颌,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他这副打扮,还频频回头看被抢劫的苦主,明苑想不在人群中发现他都难。明苑只觉得好玩,一边模仿凡人高喊“抓强盗!!”一边拔腿去追那少年。

没想到没用他追出多远,那黑衣少年就被一群家丁逮住,按在地上拳打脚踢一顿胖揍,一个同样摇着折扇的富家公子笑容可掬冲他打招呼,说自己见义勇为替他抓住了强盗。

明苑住了脚,反而有些怅怅然地哦了一声。那富家公子将钱袋归还给他,自称姓柴,殷勤备至地要和他做朋友,听说他是外地人以后还热情地邀请他去身后府上小住。

几人准备进府时,那地上的黑衣少年已经奄奄一息,他脸上的黑布掉了,露出青紫红肿的脸,只能隐约看出俊美秀拔的轮廓。

他明亮的眼睛此刻半睁着,漠然望向天空,明苑感觉得到凡人生机,知道如果无人救治,这家伙多半熬不过今晚。

明苑脚步顿了顿,说:“既然钱袋子已经回到我手上了,柴公子,能不能我出医药费,再给他请个大夫?”

其实这整场事件本就是一场仙人跳,装扮成富家公子的柴姓一伙人觉得明苑是只肥羊,想把他骗进府中尽情宰割,黑衣少年在这场局中、只是个投石问路的小石子罢了。

他在“柴公子”眼中不值一提,要是明苑不提,第二天他若是熬过去了,那柴公子便再给他一口饭吃;若是死了,那便就地拿草席一卷,扔进河里了事。

总之,要让柴公子掏钱给黑衣少年诊治,他是万万舍不得;就算明苑说了用他的钱,在柴公子眼里,明苑的钱迟早也会是自己的钱,花钱打水漂,太亏了!

“明公子此言差矣,此人为非作歹、当街强抢你的钱财,卑贱恶劣,比路边的野狗还不如,你何必浪费银子诊治他?让他自生自灭,才是对其他百姓的善意……”柴公子为了省钱,大道理一套一套的,滔滔不绝、慷慨激昂,换个意志稍微不坚定的人来,都容易被他洗脑到觉得救了这人就等于祸害天下苍生……

黑衣少年眼睛仍睁着,只是眸底没有任何光亮,躺在肮脏不堪的泥地里,对柴公子一口一个“卑贱”、“野狗”毫无反应。

“啊,”明苑眨了眨眼睛,说道,“其实,这个……我这个人好男风,这会儿仔细一看,忽然觉得他十分俊美啊!”

“咳、咳咳!!”柴公子和身边家丁压根没想到还能有这个理由,猛地被呛得一阵咳嗽,就连先前一直万念俱灰状的黑衣少年,都难以置信地扭过头来看他,眼睛睁大,脸上腾起不知是羞是气的红晕。

“你看,他一生起气来,是不是更好看了?”明苑在黑衣少年身边蹲下,用指腹拭去他脸上的灰泥,少年似乎觉得自己脏了他的手似的,竭力将脸往地里转。

“你别再拧了,这么好看的脸,埋在泥里多浪费啊。”其实少年鼻青脸肿的,明苑看不确切他到底长什么样,只摸着他的脸安慰。

黑衣少年眼睫浓长,忽然嘶哑地说:“你别跟他们进去,他们是……”

“嘘!”在柴公子等人注意到之前,明苑在黑衣少年手心用力挠了一下,冲他眨了下单边眼睛,扬声道,“你的容貌太对本少爷的胃口了,等我找大夫治好了你,把你纳进房中,保管叫你荣华富贵、盛宠不歇!——你就放心跟我走罢!!”

黑衣少年虽然知道明苑已经看穿了柴公子的陷阱,只不过他平生被人辱骂过、轻贱过、鄙夷过,却从未被这样明目张胆地调戏过!他两颊涨红,脸偏到另一边去,眼睫簌簌地抖。

柴公子听明苑说到这份上,好气又好笑:他觉得这就跟色心上头的公子哥一样的,看中了漂亮姑娘说什么也要弄到手,到明公子这儿只是换了个性别,男人急色的本质还是一模一样。

说到这种程度,他再拒绝,就算不引起明苑的怀疑,也要招他的反感。“柴公子”终于无可奈何,支使家丁去请大夫,顺带耳语“要附近诊金最便宜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