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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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黑夜缠绵的时间总是短暂,只是大雪过境,风霜压城,芙提从梦中惊醒的时候,天甚至都还没有亮。

醒了就再也睡不着,芙提坐着发了一会儿呆,在等黎慈的电话。

电话没等到,倒是等来了玄关处的一阵窸窣作响。芙提穿上棉拖走到客厅,刚好和惊讶的黎慈四目相对。

“起这么早?”她把手里的东西放到餐桌上,“过来吃早饭。”紧接着又开始替她塞满冰箱。

“没事就在家里自己做做饭,养养花。”她说,“你既然决定了最近几年都回到国内发展,就得尽快适应这个城市的节奏,京都和美国不同,一到冬天就……”

说到一半,黎慈的声音和动作一起停了。

“嗯。”

芙提淡淡地回应,勺子舀起粥,对她的戛然而止没什么反应。

黎慈才想起来,芙提是京都本地人。

她撩了下掉落的耳发,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今天彩排还会有一个同公司的艺人和你一起去,你应该认识他,前几年选修出道的偶像,人气挺高的,叫……认识吗?”

芙提想了想,摇头。

“不是认识也没关系。”黎慈说,“今天就能认识了。和他打个招呼,亲切点。他爸爸是康成制药的股东,这几年投了很多电影,包括你的处女作。”

虽然黎慈没明说《雪顶》两个字,但芙提的手指还是顿了顿。

被她察觉了,于是不得不提起那个人。

经纪人今年已经四十有余,对男女情爱早已看淡,普通人尚且爱而不得,要尝遍爱恨嗔痴的苦楚,更何况是泥潭里无数次挣扎却还是被残忍同化的挺水植物?

“我知道你还在乎,芙提,你骗不了任何人。”

芙提却说,“我也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个事实。”

黎慈看她放下勺子,根本没吃几口。

“忘不掉就不忘,这是我的态度。”

她转身进了房间,房门合上的半秒里,黎慈叹气的声音清晰可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感官开始变得敏锐,对那些沉重的情绪总是能产生特殊的共鸣。

芙提拉开窗帘,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那时她刚到美国不久,秦懿只要没事就会过来睡,根本不在乎往返要开几个小时。

国外的追星并不疯狂,相反地让人觉得很轻松。芙提甚至可以毫无遮掩地走在大街上,运气好的话也能碰到几个粉丝来要签名。

她们去吃可颂,吃法棍,吃香喷喷的刚出炉的,咬一口就会流出绵腻奶油的泡芙。夜晚降临就往路边的小酒馆走,在各色的面孔里找座位,找不到就直接捧着啤酒杯在街边喝,快活又肆意。

有一次秦懿喝醉了,睡到第二天才起来,芙提已经坐在落地窗前晒太阳了。

女人举起五指,太阳仿佛能够穿透皮肤,将彼此晒得透明。

“其实这个问题我想问很久了。”秦懿说,“到底特别的是你这个阶段,还是段昱时特别?”

那是她第一次这样直白地发问,仿佛只是单纯的好奇。

念念不忘,又如何呢。

现在所处的年龄和阶段都会伴随时间慢慢逝去,即便是他特别,也没能例外地留在了这个节点里。

芙提答不上来,她想沉默,但手里的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

但那时候,她已经不再是大脑一片茫然的空白,而是太多告白和有关于他的形容争先恐后,让她一时之间不知道挑选哪一个来向朋友解释他的意义。

“……他让我觉得是春天。”她支吾着,“每次想到他,我的心里总会泛起茸茸的绿意。”

像清风抚过山岗。

他强任他强,除却巫山,再难为云。

“可是春天过去了。”

“我知道。”

芙提垂下眼,“我知道他过去了。而且不会再来了。可我想念他,想念有关于他的一切,没人能代替的一切。”

“那怎么办?”

“不怎么办啊。”

她天真的思维方式总是能够出人意料,将秦懿的长篇大论堵回喉咙里。

“忘不掉就不要忘掉。”她品尝着这份愁绪,觉得自己在缓慢地被疼痛包裹,“就让他成为我的一部分,成为我前行的力量。哪怕是消极的。”

那天早上,洛杉矶明媚的暖意将她包裹在清晨里,飘窗送进风来,吹得她长发凌乱。

秦懿注视了她许久,忽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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