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我仿佛知道得太多_162(2 / 2)
而在下朝后,如他所预料的那般,焦芳求见皇上。
焦适之带着笑意出了宫,在去北镇抚司的路上却遇到了件稍显离奇的事情。
古往今来,卖身葬父的事情那是层出不穷,即便是戏文里面也常常会写上一笔,以抒发这种路见不平拔银相助的心情。但焦适之在京城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情况。毕竟是天子脚下,还不至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可今日,偏偏就是在焦适之时常往来的地方,也就是朝臣们来往的官道上,来了这么一出事。
有一女子为了病死的父亲,打算卖身葬父,这么老套的事情这么多年还能一直流传至今,还是有他的道理的。这不,那个小小的草摊周围还围着不少人。意图慷慨解囊的人有,贪图美色的人也有,不一而足,但也不是什么会吸引焦适之注意的东西。
如果不是后续发展太过离谱,导致行人纷纷停下脚步,焦适之也不至于被堵在路上,被迫看完全局。
就在有人刚好要买下这位女子的时候,一个男人忽然从人群中挤了进来,拉着女子就跑,半路被人拦下来后说这女子是他娘子,身体不适,常有恍惚之举。本来如此反转也就罢了,岂料不远处出来另一个男子,拉住女子的另外一只手,说他才是这女子的相公。
如此一来,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如果不是焦适之现在带着红枣,他都有点想踩着人头离开了。耗在这里长达两刻钟的时间,五军都督府的人才赶过来疏散了人群,其中的侍卫头领一眼望见了焦适之,连忙小跑过来连声致歉。
焦适之摆摆手,也没多在意这件事情,赶到北镇抚司后,这件事情仿佛也算是过去了。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那两男一女被五军都督府的人转交到北镇抚司了。
理由是,其中一名男子乃皇室中人,他们不敢自专。
焦适之接到这样的消息时,忍不住捏碎了茶杯。这样子的案子交给大理寺或者刑部才更为合适,但估计便是由于这个原因被他们推拒,结果居然推到了他面前来。
但是细细读了案情后,焦适之也是有些头大。
那个女子的确是有些毛病,时常会以为自己父亲刚死,在嫁给丈夫后也偶尔会偷跑出府。然而因为丈夫深爱她,也没有嫌弃。然最后一次失踪便再也没有回来,而今日再度发现的时候,却是在路上卖身葬父,这女子也因为病情发作的缘故失去记忆,又重新嫁给了那个陪着她卖身葬父的男子。
这么复杂而又狗血的剧情,焦适之看完后直接就递给了施华,“我看着头疼,要不你去审问后再把结果跟我说吧。”
施华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大人,这有点大材小用吧。”
“你看看司内,叫哪个人去不是大材小用?而且你又是负责这方面的,你不去谁去。”焦适之把施华轰走,捂着脑袋呻吟,感觉刚才自己的精神被蹂躏了一番,想必刚才施华特地拿过来给他看,便是存着推拒的念头,然而焦适之是绝对不会自己去踩这个坑的。
等到傍晚焦适之即将回去的时候,施华带着一脸欲吐不吐的表情来找他,难得见到沉稳的施华这样的神情,令焦适之啧啧称奇。施华把手头的资料交给焦适之,一脸倦怠地说道:“焦大人,下一次如果有这样的案子,不要再叫我了。”
焦适之笑道:“不会再有下次了,五军都督府那边我已经派人去警告过了,若不是看在涉案人有皇族的身份,我也不会接。”
施华在旁边说道,“第一任丈夫是代王庶子,代王不怎么在乎他,他分出去单过后便娶了妻子。后来妻子离开,他便私底下出了封地四处寻找。第二任丈夫乃曾是流氓地痞,曾入狱几年,出来后做了小生意。他们的罪名不是很严重,也就是妨碍了秩序罢了。但关键在于一女二嫁。”
律法不可能方方面面全数周全,这件事情也是如此。
认真细数下来,礼法中唯有一条勉强符合:虽无婚书,但曾受聘财者,若再许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后定娶者,知情,与同罪,财礼入官。
但是这个情况又与律法不同,女子本身并无对第一次婚姻的记忆,而第二任丈夫虽知道她已成过婚,却不知道内详如何。
焦适之翻到最后,看着两位男子的述说,诧异道:“他们两人都愿意重新带她回去?”
施华点头,“此女子性格温顺,除开头脑的毛病外,端得是大家闺秀。不管是为了面子,还是出于其他原因,至少这两人都是这样的说法。”
焦适之道:“既如此,三人先关上半个月。女子与后娶者的行为有欺诈,罪名加等,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至于女子的归属,按律法,归于前夫,就此结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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